试论新诗的创作美学标准
关于新诗,有很多的议论。有人说:舒婷、北岛、海子……是能被大众记住的最后的诗人。话是偏颇了些,但新诗的现状,却真的是“不得人心”。文学是心学,是形而上的玩意,自古就没什么标准,不过跟着大众的审美意识疯跑罢了。就像梵高的向日葵,当时不值一文,今天是天文数字也不可得。作者关于新诗创作美学标准的议论,也是一家之言吧。其实,在中国美学本身是否有什么标准?爱好新诗的朋友,请您也发表一下自己的议论。
新诗自上世纪二十年代适应时代要求诞生,到今天已经走过了九十多年的风风雨雨。九十多年里,新诗从最初被排斥贬低的对象到现在成为诗坛的主流,前辈诗人及诗评家们做出了卓越贡献。他们用自己的大量的创作实践和理论为新诗的创作积累了许多宝贵的经验。然而,关于新诗的创作美学标准一直以来却并没有达成一个统一的认识。自新诗诞生至今,各种流派各种主义此起彼伏层出不穷(尤其是到近年,网络诗歌的兴起各种技法,各种面目的诗歌大量涌现。),它们都各据一方土地各占一片天空,各自构建着属于自己的美学标准,辗转至今且形成了多元并存的格局。
“百家争鸣”当然是件好事,但这样的背景同时也为一些滥竽充数的人创造了一些便利条件,有人趁“乱”有意无意制造了一些貌似诗歌而实非诗歌的诗歌,鱼目混珠招摇过市。把本已显现芜杂的诗坛搅得更加乌烟瘴气。这不得不令许多优秀的诗人忧心忡忡。为了澄清诗坛,扶正诗风,为诗歌的未来健康发展,他们甚至,提出了假诗、伪诗等命题。对此拙劣行径进行强烈的指责,猛烈的攻击。有的还列举了伪诗假诗的一些特征引人警醒。可何为真?何为伪?何为优,何为劣?单凭外部的几个特征只怕一时也难以辨别。这些,成为横亘在读者及创作者之间很难跨越的一道障碍。
鉴于此,笔者认为为新诗建立一个统一的创作美学标准任务已经迫在眉睫。何为真何为伪要用标准说话,何为优何为劣要用标准衡量。当然,这个标准不能是人为的主观制定出来的几个特征,那样,只能束缚新诗的创作手脚。也不能是简单概括出来的一套僵死的一成不变的不能与时俱进的理论,那样,只能阻碍新诗的自然生长。
那么我们究竟该如何为新诗建立一个统一的创作美学标准呢?(这个问题也正是诗歌界评论界目前一直在热烈争论探讨的问题,“为了给诗歌创作、理论评论和传播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把脉会诊,中国作家协会创作研究部于7月26日至27日在北戴河中国作协创作之家召开了“全国诗歌理论研讨会”,会议的主要议题包括:当代诗歌的标准问题;什么是好诗,好诗如何传播;……”李朝全《诗歌的标准、现状与传播》)
要解决这个问题,我认为有一个问题需要拿出来先晒一下,即“为何长期以来我们一直没有能为新诗建立起一个统一的创作美学标准呢?”,因为只有这个问题的根源找到了我们解决以上问题才能避免误入雷区。我的结论是,这既有历史的时代的原因也有新诗自身的原因,当然还有“人”的原因,而主要的应是新诗自身的原因。历史的时代的原因我不想做解释,因为只有稍稍回顾一下我们国家近百年的岁月风雨我们就可以得出这个客观的结论。新诗自身的原因主要表现在,新诗作为一个新生事物在多元并存的格局形成之前,一切都处在学习、借鉴、探索、试验的未成年期,尚未形成“自己的道路”,“身体”的各个方面都还没有得到完全、充分的发展。这时谈标准只能是一句空话,也就是说是时机未成熟。那么现在,在新诗逐渐发展壮大触角已经涉及到我们感情的各个领域而趋于成熟的今天,我们仍未能及时的为它建立起自己的创作美学标准又是为何呢?主要原因应在“人”,是我们没有找到这个问题的切入点,是有的人把问题想的太复杂越想越复杂钻了死牛角,而有的人则太关注于它的“诗体形式及潮流现象”而忽略了本质内容。“今天谈标准问题,是因为标准有重新提出的必要,有焦虑。我们正处在焦虑当中,我不清楚怎么摆脱焦虑状态。”(中国作协在北戴河召开“全国诗歌理论研讨会”上谢冕发言《诗歌与时代、百姓、语言之关系》)。鉴于此种理解,我认为为新诗建立一个统一的创作美学标准的时机已具备,而并不如一些前辈老师所言“谈到诗歌标准。标准是很难建立的。不存在标准。在没有主潮的时代谈主潮,在没有权威的时代谈权威,在没有标准的时代谈标准,怎么办呢?”(中国作协在北戴河召开“全国诗歌理论研讨会”上谢冕发言《诗歌与时代、百姓、语言之关系》)。“切莫用一个“标准”去“治理”复杂的诗歌现象,而要更好地去保护诗歌生态”刘秀娟《重新发现诗歌的力量》,而我们关键是要找到这个契入点。
(我已说过,对于诗。我是个门外汉。这决不是故作谦虚,装客气,只是真实的道出我的具体情况而已。我没有系统的学过这方面的知识,就是美学方面的知识我也没有真正的接触过。现在竟公然的站出来谈什么新诗的创作美学标准,自己其实本身就不具备这个资格。井底之蛙,竟然去向人叙述天空,举止的本身就足以令人哧鼻。可话已出口,骑虎难下,我也只好硬着头皮顺着自己的思路说下去。好在自己不是什么名人,说错了也于名无损。)
那么,我们如何找到切入点呢?一个不争的事实是,新诗并非没有标准,而是还没有建立起统一的标准。新诗的标准其实就在大量的新诗人创作的大量新诗中,在每一个写诗的人的潜意识里。“哪怕你坚称好诗没有标准,但仔细揣摩,每个人心中还是有一把已内化了的尺度。”(陈忠义《关于好诗的发言》),因此我们要做的工作也并不是创造什么标准,而只是把这个标准从无数标准中梳理抽取出来举起,让它旗帜一样飘扬在我们诗歌界的领空而已。而并非象有些人一样对它“围追堵截”“抽血化验”“拍X光片”甚至要“DNA"鉴定,那样只能适得其反。什么是切入点?这就是切入点。“真理从来并不复杂,复杂的往往是现象”。
既然要梳理,梳理的方法当然很重要。不正确的方法,只能导出不正确的结果。我的方法是“遥距的抚摸,哲学的深入”。解释一下:“遥距的抚摸”就是在一定的距离之外把握事物。为什么这样做呢?因为我们所要面对的对象是巨大的(它是标准,而不是技法),就象一坐山,我们只有站在山外一定位置才能更好的看清它的全貌。“哲学的深入”,就是我们要用科学的尺子深入“这个实体”去丈量支撑它的骨骼。“遥距的抚摸,哲学的深入”,一内一外,交替互用,既把握住事物的本质,又不失事物的风貌。
一、新诗的本质。研究任何事物都需“透过事物的现象,认识其内在本质”,诗歌自然也概莫能外。大家都知道,“现象是事物的外部联系和表面特征,是事物本质的外在表现。”“现象是个别、片面和表面的东西。”“事物发展中呈现的现象,则经常改变状态,处于不断变化中”。具体到诗歌,作为一种现象,我们可以清晰得看到它从四言诗,到五言到七言到词曲(中国古代诗歌有诗、词、曲三大类,它们只是艺术形式有差别,或者说词、曲都是诗的别体。——见夏传才著《诗词入门》)到新诗的发展变化的状况。我们说诗歌的这种发展变化的状况是符合事物发展的规律的。但“万变不离其宗”,诗歌的本质是不会改变的。“本质是事物的根本性质,是组成事物基本要素的内在联系。”“本质则是相对稳定的,一事物在其发展过程结束之前,本质是不会改变的”。所以,我们要首先找到诗歌的本质,“我们看事情必须要看它的实质,而把它的现象只看做入门的向导,一进门就要抓住它的实质,这才是可靠的科学的分析方法(毛泽东)”。那么,诗歌的本质是什么呢?古人早已阐释的很明白,“诗言志”,就是说诗是表达自己的志向和理想的;“诗缘情”说诗是抒发内心情感的。《毛诗序》曰:“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形于言”,概括的就更全面了。这就是诗的本质。千百年来,无论诗歌作为一种美丽迷人的现象如何变化,而这一本质是从来不变的。
二、新诗的形式。新诗的形式历来是饱受争议,新诗长期没有形成标准,形式的原因应是主要原因。新诗又名自由诗,作为一种崭新的形式,打破了过去一切句式、韵律的限制且提倡以口语入诗,是诗歌艺术形式的一次大解放甚至可以说是一次颠覆。它的的形式灵活多变,几乎可以说是一首诗一个形式,使我们把握起来往往有心无力无处下手。也可以说,只有解决好这一问题新诗的统一美学标准才能建立。许多前辈诗人都曾为此呕心沥血过,比如‘胡适之体’诗,以闻一多的新诗“三美”标准而形成的“新格律诗“,他们的理论和创作成果都曾在新诗发展中产生重大影响,然随着新诗的继续发展新流派的产生影响大多已逐渐减弱。如何解决这一问题呢?我的想法是既然前行无路,不妨后退一步。细想一下新诗为何会出现如此之多的形式?于是,我们就会发现,原来是受诗人所写“内容”的影响。古典诗歌在古典诗词的形式下把能够用这一形式表现的内容基本已说的差不多了(另,古典诗歌形式其实一直也在变化,只不过变化小,不让人觉得突兀罢了),它留给后人的写作空间已经很小。新诗在“五四”产生,貌似是为了让诗易写易懂,其内在原因实质是人们为了表达更丰富的情感生活内容而迫切需要新的形式来满足这一需要。“内容决定形式”嘛(见《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细想:新诗的分行、断句、留白、跳跃等何尝不是取决于诗人想要表达的诗意内容的需要呢?实在是由于内容的要求新诗才出现了如此之多的形式。由此也可见内容在新诗中的地位,何止是内容这么简单,分明就是一种特殊的形式了,形式和内容不是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见《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吗。如果说新诗中“内容本身就是一种特殊的形式”这个命题可以成立,那么长期困扰我们的新诗形式标准是否就可以得到解决了呢?新诗就是这么一种在分行、断句、留白、跳跃的基本形式下与内容高度统一,有具体内容决定形式的充分自由的诗体。
三、新诗的内容。我已说过新诗的形式是由其要表现的具体内容决定的,那么新诗的内容是什么呢?我们知道新诗与古典诗歌有一脉相承的本质,即“诗言志”、“诗缘情”。那么,它的内容自然就是围绕“述情”、“言志”而组织的“景、事、物”等的语词了。然“情”与“志”实在又是一个东西,只不过是古人在阐释时各有侧重了。“志”也是情,是一种社会的情怀,一种更阔大些的情罢了。也许有人会说,其他文体(尤其散文)也可以“述情”、“言志”的,这并不能把进入诗歌的“内容”与其他文体(尤其散文)的“内容”区分开来。那么诗歌的“内容”与其他文体的“内容”的不同之处就在于,诗歌中的内容只要为了“述情”、“言志”的需要,可以动用任何写作手段以最简短、凝练的文字,虚构、幻想、变异、通感、扭曲等等,可以说,只要能表达出心中的情怎样做都不过分,并且最突出的一点就是它构成“象”,有意之象。“诗歌作为一门艺术,甚至可以说,就是意象的艺术。”(见项晓敏《诗歌创作及其意象》)因此,我说,它是在创造一种典型的情境(绪)。这是一种用情做翅膀,用意做躯体的最轻捷的灵魂的飞行,它一起步就让自己升到一个占有充分的优势的高度,这是其他文体所难做到的。
鉴于以上的梳理分析,新诗的统一的美学创作标准我想已基本成形,即:在新诗的分行、断句、留白、跳跃的基本文体形式下,表达典型情境(绪)中的典型情感。这也逢合了恩格斯对于小说中“典型人物”的阐述,“据我看,现实主义的意思是,除细节的真实外,还要真实地再现典型环境中的典型人物(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也许是人们在审美的总体要求上有一个大致的相通性吧。需要补充说明一点的是,“典型情境”与“典型情感”的关系,既是相互形成的互动关系又是相互依存关系。典型情境是典型情感形成的基础,没有典型情境,典型情感的存在就没了依据,典型情感就不能完美的向读者呈现。典型情感又是是典型情境发生发展的条件,典型情感制约着典型情境的规模大小、排列走向等。也可以说它们是既相生又相克的矛盾统一体。
在新诗的分行、断句、留白、跳跃的基本文体形式下,表达典型情境(绪)中的典型情感。这既是新诗创作美学的最低标准,同时,也是最高标准。为什么说它是新诗的最低标准呢?这是因为一首诗在创作中如果没有形成这样的一个文本,那么它本身就不构成一首完整的诗,或者说是一首伪诗,再或者说只是一段分行的散文之类的文字。这是由于诗的这种“典型”性决定的。为什么又说它是诗的最高标准呢?因为“诗无止境”,“诗无达诂”,一首诗在多大程度上表达了典型情境中的典型情感,那么它就在多大程度上取得了成功。而这是由典型情境与典型情感之间的这种辩证统一关系决定的。当然,我们认定一首好诗还有思想上的原因,不过,我认为那是“诗”之外的原因了,涉及人的价值观等等,此不赘述。
2010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