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猫不捉老鼠,是常识性错误

零度人生 杂文 针砭时弊 2010-09-03 17:28 责任编辑:追逐你的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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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以动物喻人,而又道出人的世界里种种的问题,构思较巧,行文娴熟,讽喻性不言而喻。

说猫不捉老鼠,绝对是一种常识性错误。

无论何种猫,绝不缺乏捉老鼠的本质。体弱之猫,不捉老鼠,不过是力之不逮;肥胖之猫,因为不再担心一日三餐,捉老鼠的动力或许会少了几分。然则,无论怎样孱弱的猫,是绝不允许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里有老鼠共处的。但若老鼠们敢于出现在猫触手可及的范围内,又但若老鼠们不小心扯痛了猫胡子,咬痛了猫尾巴,你看猫们还捉不捉老鼠?

因为猫捉老鼠,警察抓坏蛋,善于联想的人类,就常常把警察喻指成猫。又因为警察的玩忽职守,就常常要生出许多猫不捉老鼠的典故——这足见善良的芸芸众生是多么地厚道——至少,在很多时候,人们绝不会指着警察骂警察。当然,你也可以理解为没有几人敢指着警察骂警察——即便这警察有多么地人神共怒。

然则,人有人格,猫有猫格,猫终究不是警察,凭什么猫要代玩忽职守的警察受罪?

出于惰性,因了不再有生存的危机,猫们就懈怡了几分抓老鼠的职责,这是善于以君子之心度小人之腹有智商者之流的当然想法。姑且不论人不是猫,未必就能剖析清猫的想法。但即便就算这判断姑且成立,猫们的错误,也不过是在于吃着主人的粮食,却时不时不替主人抓老鼠而已。

无数个涉黑案例告诉我们,就象罗马不是一天就能建成的一样,一个黑社会组织的成型和日渐庞大,所需要的也绝不是一天两天。比之坏蛋们长期在身边却视而不见听之任之,甚至和坏蛋们同吃同乐,期望从坏蛋们的钱袋里分一堆钞票的警察,再怎么上纲上线,玩忽职守的猫,不过是缘于一种态度的问题,既更谈不上知法犯法,更谈不上助纣为虐。一定要把这类警察硬放在猫的阵营,无论是对于尽职尽责的猫,抑或是对于惰性使然而渎职的猫,总是不公平得很。

猫比不了警察,老鼠又偿能够与坏蛋相提并论?警察怕坏蛋的事例,时时可闻,处处可闻。这类由警察和坏蛋所演绎出的风景线,又岂是区区动物界所能成就?把警察比作猫,未免小看了人类的智商,也小看了动物的本能。

事实上,警察也未必不抓坏蛋。不用说象打黑英雄王立军这类以抓尽天下坏蛋为已任的警察无处不在,就是第一个倒在打黑重拳下的原重庆市司法局局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文强,又何曾停止过对坏蛋的抓捕?

探寻文强的人生轨迹,无论是最初做着片警,还是后来位居公安局副局长,这个曾经在凌晨1时15分,戴着头盔向与警察抢战的犯罪分子下达最后通谍的勇士;这个曾经踩着“中国头号悍匪”张君的头,向领导打电话“张君抓到了,就在我脚下”的英雄,一生中又何曾停止过对坏蛋的抓捕?只不过,做着片警的时候,小警察文强是见了坏蛋就抓,等到做到公安局常务副局长时,聪明的文强学会了两手抓——一手抓无关轻重、并不相干的坏蛋,以表其在其位谋其政;一手抓好对个别坏蛋的保护,以达其撑一把伞,赢一时利之终极目标。

由此可见,吃着警察的饭,无论怎样的警察,终究也还是在干着警察抓坏蛋的事。说猫不抓耗子,这既是在字面意思上的对猫抓老鼠事实的否定,也是在影射意义上的对警察抓坏蛋事实的无视。至于抓的动机是什么,有没有“错”抓、“漏”抓,那又是另一回事。

文学知识告诉我们:比喻总是蹩足的。无论是把猫比作警察,还是把警察比作猫,终归并不准确。以科学的态度而言,是猫的事,最好还是说猫;是警察的事,也最好还是说警察。一定要把猫和警察混为一谈,那最终的结果,要么就是猫对不起警察,要么就是警察对不起猫。

无论谁对不起谁,都是我们缺乏常识惹的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