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为“跑官要官”者正名
明为正名,实际是抨击揭露和建议。抨击的是买官卖官,抨击的是一部分人握权敛财。确实,“跑官要官”与“毛遂自荐”是一样,错的不是“跑”和“要”,而是“给”。有了“给”的权力,就把权变为财路,而不考察给与之人是否有才。
不用怀疑自己的眼睛,你没有看错,也不是我脑子进水,更不想哗众取宠,在这里,只想为那些确有真才实学,愿意报效社会、并想通过当“官”来证明自己能力和价值的人说句公道话,并希望“言者无罪,闻者足戒”。
中组部部长提出:“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坚决整治跑官要官”。从中央到地方,文件层层转发,不许“跑官要官”,“跑官要官”作为丑恶现象已经被魔鬼化,在这里,且不想问问那些在位的领导,你们一个个是因为自己是‘金子‘被发现的,还是通过各种途径被举荐,抑或是用“各种资源”疏通的?“大凡物不得其平则鸣”,我只想冒一次“天下之大不韪”,为那些感觉“盛年不重来,一日难再晨”,面临年龄已经逐渐失去优势、却怀才不遇,而用各种方法证明自己的人辩解正名。
个人认为,“跑官要官”并无过错,人都是有脸有皮的,求人更是需要勇气的。“跑官要官”不仅可以光宗耀祖,还能给自己带来丰厚的经济利益。伯特兰罗素曾经说过,人类最大的、最主要的欲望是权力欲和荣誉欲。如今,这个以收入、以职务来衡量一个人价值的年代,早已不能“只顾埋头走路,不会抬头看天”。群众说:“表扬了溜须拍马的,提拔了指鹿为马的,冷落了当牛作马的,整治了单枪匹马的”,不少“跑官要官”者本身在才学方面技不如人,不采取点“非常”手段,便会一世“庸庸碌碌”。而部分有才学的人看到自己勤勤恳恳,也成绩斐然,但“十年磨一剑,霜刃未曾试”,却在“提拔”方面总是落后于人,于是心理产生不平衡,也只好奋起直追,开始自己本不愿为的“跑官要官”历程。谁让大家都说:“不跑不送,原地不动;只跑不送,平级调动;又跑又送,提拔重用”,大家都明白,机会对于每个人来讲并不是相等的,即使人品、学识、能力大体都相仿的人,他们的“前程”却可能是大相径庭的,更何况,还有许多无论各方面都“技不如人”的人却在领导岗位对比他强的人呼风唤雨呢?虽然,组织上在严惩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但,不想等到“黄花菜都凉了”的年龄的管理人技术人员,恐怕只有硬着头皮去和领导“套近乎”。个人以为,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还不到位,干部绩效考评机制还不健全的情况下,一个在党政机关或是企事业单位的工作的人,到组织部门或者到领导那儿说一下自己的想法,即便是说自己想当官,只要取之有道,恐怕也没有什么大错。况且,在目前干部的经济待遇、政治待遇、社会地位等等还与干部职位紧密挂钩的情况下,一个人的职位如果上不去,哪怕工龄再长、学历再高、能力再强、贡献再大,工资收入也不可能有多大幅度的上调。人都是生活在现实中的,希望工资收入高一点,生活过得好一点,也是人之常情。要求所有的工作人员都像不食人间烟火似的,对物质待遇一概不闻不问,肯定不现实。因此,工作人员希望自己的职位升迁得高一点、快一点,也没有什么可厚非的。
古时有毛遂自荐,被后人传为美谈,今天有自荐者,或者通过其他途径向领导推荐者就视为无耻、视为人格打折,实为不通!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许多国家把“跑官要官”当做正常的事情让人们追求。越来越多的国家几年一次的各级官员的选举轰轰烈烈,“跑官要官”者“明目张胆”地高呼“选我当总统(首相、州长等等)吧”,结果却是国家整体政治清廉、社会文明、经济发达、人民幸福。
一位市委书记说:“跑官要官的人,得不到人民群众信任。”用人部门视“跑官要官“为“洪水猛兽”,究其原因,主要是:
一、简单错误地把“跑官要官”和“买官卖官”划上等号。“卖官鬻爵”造就了一批心术不正、吃喝嫖赌抽“五毒”俱全的贪官,压制了一批德才兼备的真正人才。跑官要官,若然没有同行贿受贿纠缠在一起,则应另当别论。我们党的历史上,就有不少这样的例子,重要关头,我们的一些领袖人才是当仁不让挑担子的,是郑重投下自己一票的。
二、把当官与腐败等同起来,以为不管什么人当官,目的就是为了腐败。既然有这样的心理预期,那么要求当官,跑着要官,当然要受到谴责了。但是,我们毕竟也有那么多一心为民,不计个人得失的清官、好官!海瑞说:“当官不为民作主,不如回家卖红署”。古今中外,恰是那些雄心勃勃者,满腔激情者,胸有大志腹有良谋者,怀揣报国大志者,胸藏雄才大略者,最后能干出大事业。
三、有枚不胜数的例子说明了“跑官要官”与“买官卖官”同时存在。既然二者互相渗透,密不可分,那么在反对“买官卖官”时,就错误地用“跑官要官”代替了。如果跑官要官者只要花钱跑一跑、要一要,官位就能到手,那他以后一定还会乐此不倦的做下去,旁人也会纷起效尤。如果跑官要官者花了钱以后,跑不到官、要不到官,那么他以后会再干跑官要官之类的事吗?如果因为“用人失误”,会给领导带来麻烦、危险,那么领导就会态度坚决地予以制止;现在,跑官要官之所以成风,正说明我们的干部任用体制还存在着大问题。这个问题就是我们现在的干部任用还基本停留在少数人说了算的阶段,还停留在少数人说了算时自己还可以得到好处的阶段。如果干部的升降去留,干部的命运始终掌握在少数人的手里,跑官要官始终能给少数人带来滚滚财源,那么,跑官要官、买官卖官之类的现象还能避免吗?
所以,我认为问题不是出在“跑”和“要”,而是在于如何“跑”和“要”。从思想上、行动干干净净地“跑”,以个人的学识能力来“要”,这才让领导放心,让群众信服。所以,要“裸跑”、要“干要”!一定是自己想荐,而不是别人硬推上去。这样,才会将自己展示得充分、亮丽、一览无余;才会有“是骡子是马拉出来溜溜”的真选拔,真人才才会脱颖而出。
一、杜绝“买官卖官”中的“跑官要官”,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1、一定不要只相信“毛遂自荐”。首先,还是要允许“荐”,如果跑官要官者向组织部门或领导正常反映自己的愿望和要求也是错误的,也是不允许的话,那么工作人员又通过什么渠道来反映自己的想法?工作人员向谁去跑官要官?显然是向领导。那么,一个人能不能跑到官、要到官,关键是取决于领导的意愿和态度。既然一些人跑官要官的对象是领导,那么制止跑官要官的责任也在领导。只有靠好的制度选干部、管干部、考核干部,而不是靠少数领导干部的好恶来“相”干部,才能从根本上杜绝不正常的“跑官要官”。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毛遂”自荐他的,你们考察你们的。不过,这个考察,不仅应当包括组织考察,还应当包括群众“口碑”,阳光下运作,这“自荐”就不仅是“自个儿”的,而是大家的共识。
2、用“毛遂自荐”避免“买官卖官”。一定不要走形式,如果有岗位空缺,不妨“大轰大嗡”即大张旗鼓,不妨让毛遂“跑官”、“要官”。现代的竞选,可不就是在一个“竞”字上下功夫!一定意义上说,他敢“跑”、敢“要”,他就得有几把刷子,“打铁须得本身硬”;一定意义上说,只有“跑”了、“要”了,才会有效地避免“买官”、“卖官”之类的暗箱操作、黑幕交易!
应当这么说,我们应当反对并杜绝的,是为了“买官卖官”而进行的黑幕之下的“跑官要官”。“不需要跑官、不想跑官、不能跑官”。我们的制度应当朝这个方向努力。只要能取得这样的效果,则国之幸甚,民之幸甚,党之幸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