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深究
现在母语越来越不被重视了,于是出现了很多行内人才知道的错误,这是一个空前悲哀的时代。如此误导下去,将如何呢?不可想象……
前些日子,有人吹响了“母语边缘化”的法螺,与此相呼应的是,一些自主招生的高校也决定取消语文考试,也许,这并不是什么“外国的月亮比中国的圆”,而是中国人说点中国话,识文断字而已,国人说说写写,小事一桩,简单得如同伤心时流眼抹泪一样,勿须特别努力就能自然贯通,果真如此么?
少时读书,有一段文字印象极深:古代某县令走马上任,当地一财主派人敬奉土特产一批,事先送上一信,县令展读,但见:“送上琵琶两筐,请大人笑拿”。县令莞尔一笑:“笑纳”误为“笑拿”,倒也恰到好处,当然要“笑”着去“拿”。这识文断字上出点问题,绝非一日之寒,不可深究。但“琵琶”要用筐装,却不知何故。须虞礼品送到,闪眼一看,原来是“枇杷”。县令挥笔写下回执:“枇杷不是此琵琶,只为当初识字差,倘使琵琶能结果,满城萧瑟尽开花”。当时觉得不过是杜撰的笑料,谁也不会当真的。于今,却见了不少真实的笑料,“见惯”可以“不鲜”,“熟视”却不能“无睹”,不时觉得有蚂蚁在心上爬。
“启事”这个词,是司空见惯的了,招工的、找人的,要让大家知道,都得广而告之,张贴启事。不过,它还有个孪生兄弟,谓之“启示”。认真读过几本书人的都知道,这二者是不能混淆的。“启事”是要告之大家某些事宜而使用的一种文体,招工、招领,都要让大家知晓,广而告之,是为启事——需要启齿之事。“启示”者,从“事”中受到的启发和感悟。读书、看文告,弄懂了意思,那是理解。仔细想,从中有所获、有自己的感悟,才是得到了启发诱导,故以“启示”谓之。要得到启示,必须想一想再说。一般的文告,通俗顺畅,能理解就行,不必再去寻思个中还有什么奥妙,有时,这一想,可能反而会想出点什么来。曾于市井之上见一广告,全文为:“重要启示:本店有一批名牌服装希利华纳,价优质高,存货不多,购者从速”,初看起来,理解并不困难,如果要从中得到什么“启示”,就要去想。这一想不打紧,还真让人想出点问题来了:“价优”何意?优惠还是优厚?解释权在店家。如果买贵了,人家店主有言在先,怪自己不动脑筋。再看牌名,虽然有“皮尔卡丹”的风采,仔细一想,不就是“西哩哗啦——”。又于街头见一文告,文曰:“寻狗启示:犬名神獒,年龄两岁半,家住金水巷18号”,后面是联系及酬谢方法。本来这段文字文从字顺,易读易解,但按标题所示,“寻狗”当中能得到什么“启示”?本人倒是想到了一个荒唐的问题:这条狗会人语?不然的话,偶尔路遇一疑似神獒者,总得核实。如何为之?莫非要当面询问:“请问你尊姓大名,青春几何?”问明了,一一核对便知。这些都源于尊从文告的提示,不是叫人去得点“启示”么?如此看来,发文告简单明了即可,勿须去“启示”什么。然而,这种低级错误在媒体上也时有所见,“招工启示”、“招聘启示”甚至“招生启示”等赫然在目。从市井到媒体,错得来上下一心,多少有些令人愕然。而以下,则是媒体的“专利”了:
先说一个具有现代色彩的词,叫作“买单”。对此,人人耳熟能详,且十分亲切——消费付款,当然,二者不一定要同一,各有分工,这要看名份与情分。该由谁买单,心中有数,不会乱套。无意中,于媒体中又发现还有“埋单”一词。最初以为是“买单”的衍生物,但看内容,却与“买单”一般无二,这也许是另一种写法,不必大惊小怪,也就接受了。继而于另一媒体看见“群众受惠,政府埋单”的标题,觉得这“埋单”与“买单”似乎已经合二为一。不久,同样在媒体上长了见识:某些保险业下级公司在与上级公司进行资金结算时,为自身的利益而隐瞒和藏匿资金,叫做“埋单”,当时觉得这个词恰如其分,俗称“打埋伏”是也。但回头来想,把“买单”,也写成“埋单”就深感依据不足了,“买”与“埋”,方向相反,岂可同日而语。而当用学会后的“埋单”的意义去衡量“政府埋单”时,不禁令人大惊失色……
这是出现在一家有影响的媒体上的事:在播放一段涉黄案件时,有人问该案的一位脱衣女:“脱下的除了衣服还有什么?”答“尊严”。可是,在字幕上打出来的却是“尊言”,使人一怔:好端端的一句话,找遍了荧屏字幕,“尊严”哪去了?
“巨擘”错成“巨擎”,虽然绝非一次,倒也无伤大雅。出错,有时是在所难免的,不致于错到“小儿科”的程度就行。比如,如果把“有口皆碑”写成“有口皆杯”,当然也说得过去。世界大家庭全家老小好几十亿口人,有几个能离得了喝?特别是在“金杯银杯,不如酒杯”的现实场合。胆子再大点,写作“有口皆卑”,不知会有什么“笑”果。
有这等国文基础把关,第二代身份证上的四处语法错误就不足为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