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的改革应人文化而非企业化
其实这不尽是学校的错,上级部门制定政策似是而非,左右摇摆,朝三暮四,下边的人对政策吃不准误解是最可能发生的了。比如规定学生要按规定时间入学,不得早进校园,这也是出于安全考虑,现在没有一个部门给教师做主,出了事自己吃不了兜着走;考试也是如此,上级明令不得多次考试学生排队,所以下级部门有谁还会淌这个洪水,少检测是正常的。上级天天讲教改,讲素质教育,可考试还是应试的,在多项政策上矛盾百出,这不是学校的错。
当前,素质教育的推进和改革已在中小学阶段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学生的个性发展和能力锻炼方面也有了显著改观。不过,在一些地方、一些学校,仍有将素质教育的改革企业化的现象,将上级的政策和导向片面理解,大搞“一刀切”,导致在教育上出现了许多荒诞的现象。
譬如时间。《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以下简称《基本规范》)中规定:“义务教育阶段走读生早上到校时间不早于7:30,上课时间不早于8:00。”这本来是为了限制一些学校为了搞“时间+汗水”战而做出的政策性限令,可被一些地方和学校拿来用作“加强管理”、“减轻压力”的幌子。无论什么情况,学校一律在7:30之前不开门。所以,每天早上,在一些学校的门口,经常见到前后几条街、几个路口都被学生堵得水泄不通的现象,交通瘫痪、人声嘈杂,甚至一些小商小贩趁机向未成年的学生推销各类三无产品,潜在的安全隐患不言而喻。这本身就是对学生身体健康的不负责了。更何况,从另一个方面讲,古人云一日之计在于晨,意思就是早上的美好时光是人的一天中记忆力最充沛、最旺盛的时刻,作为求学的孩子,本应该抓紧利用这一宝贵的“黄金时间”诵读各类文化知识,可偏偏就浪费掉了。这些问题难道不应该引起一些教育管理者的思考吗?
再说考试。《基本规范》中规定:“严格考试管理,不组织、不参加未经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各种统考、联考或其他竞赛、考级等活动。”这种规定其实就是为了限制一些地方和学校经常莫明其妙地组织什么“奥赛”、“尖子生选拨赛”、“校际联赛”等等之类为学校量化和教师评优而服务的非正常类考试。可有些地方和学校偏偏也搞“一刀切”,连基本的教学规范也丢掉了,不仅期中、期末考试这样的基本学业检测搞得像偷偷摸摸,非常神秘,就连课堂教学中基本的教学环节如“前馈诊断”、“当堂训练”、“巩固测评”等等也进行了“大刀阔斧”地“摒弃”。真是让人匪夷所思。这样的所谓“改革”,学生的素质如何巩固和提高,又何谈文化底蕴和全面发展呢?
还有分数。《基本规范》中规定:“中小学校、班级不允许以任何方式公布学生考试成绩、按考试成绩给学生排名次等。……不单纯以教学成绩评价教师。”这明明就是为了限制一些学校将教师管理企业化,将学生人为等级歧视化,而并非不准下发学生考试的试卷,不准让学生了解自己的考试情况。试想,如果一个学生仅仅将考试作为一场游戏,考完了就考完了,管它考得怎么样,反正又不让知道成绩,考好考坏家长和其他同学也都不知道,乐个逍遥自在。这样下去,学生还会拿考试当回事吗?还会拿学习当回事吗?还会拿进步当回事吗?分数,不是高压线,也不是眼镜蛇。它主要衡量学生在前一阶段学习技能的提高和科学文化知识的掌握情况,也是检验教师的教学效果的一个重要标尺。素质教育不是取消分数,中考、高考不要分数吗?社会产品的等级和质量评比,不需要分数吗?就连唱歌(青年歌手大奖赛)、穿衣(时装模特大赛)、吃饭(美食家大赛)等等有时都需要分数,何况是科学、文化?我个人认为,分数并不可怕,可怕的人没有正确对待分数的心态。优秀的教师,应该让每次考得好一些的学生树立信心上,鼓舞士气;让考得不好的学生吸取教训、总结经验,并进一步增强战胜挫折的意志和能力。
学校,是培养和教育人的地方。各种教育的改革都要以社会和人的需要为出发点,符合教育发展的基本规律,不能盲目乱行。人毕竟不是机器,不能简单地将教育的改革企业化,否则,教育将最终失去它原有的本质和灵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