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是“豆包”
该文类比起笔,观点鲜明,民要敢于与官斗。接着重点分析了中国“文革”和开放时代的“民风”特点,把香港和大陆的警察对比,材料有一定的说服力。对作者观点的评价,读者自有自己的角度和看法。
老话说:“好男不跟女斗,民不与官争。”做男人嘛,自然要大度一些,不要与女人一般见识,也不要与女人斤斤计较,凡事都要谦让些。如果你不谦让,非要与女人去争,去斗便不是好男。问题是假如世上的男人都去争做好男,如此便惯坏了女人,女人一旦被惯坏,便永无宁日。同理可证;如果民都不与官争,逆来顺受做良民,久之便把官儿惯坏。官儿一旦惯坏,那可比被惯坏的女人更可怕。那便是;“吏治不清,国将不国,万事休矣”。
如今就有这样的说法:“中国的官员如此不堪和腐败,全赖中国百姓惯的”。你没见凡落网的官员都痛苦流涕的如是说:“俺起先也是廉洁奉公一好官,架不住百姓们总是行贿送红包,不受吧,不体恤民情,受吧,便直落得了今天这个下场”。
中国的老百姓是世界最能忍辱负重的老百姓,历来逆来顺受做顺民,还担了贿赂官员的罪名。既如此我们索性挺直腰杆做公民。然而,公民岂是那么好做的!如果我们把“五四”运动看做是:中国人民觉醒,争做公民的伊始开端。那么历经百年,时值今日公民可曾做成?非但没有做成,反倒将中国人民好不容易聚集得那点精,气,神折腾了个精光。我们说老毛头时代,就是个政治运动不断的时代,每次运动总要把那些坚持“真理面前人人平等”或“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人不是关进牛棚就是送进了监狱,好多仁人志士为此搭上了身家性命当然也有相当一部分人,高压之下便违心得做了“佞臣”或“媚民”。这一时期哪里还有一点公民的影子。
后来我们虽有拨乱反正,也曾有过“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大讨论,凡是派随之退出了历史舞台。转眼间国人便在邓公的指挥下进入了“富民时代”。如果说这一时期有这样或那样的失误,而最大的失误便是未曾强民。
凡统治者或执政者都喜欢推行弱民政策,以为如此便天下太平。孰不知弱民便是弱政府,民不强官自败是一个常识。我们不妨举一个简单的例子:说香港的警察与大陆的警察比,无论自身的素质还是执法的水平都相差一大截。为什么呢?因为香港的纳税人嗷嗷厉害,你稍有不慎,执法偏离,他便去投诉你。反观大陆的百姓,甭管有理没理,见了警察就麻爪,于是别看是小警察,身上都有“霸气”和“匪气”,拿百姓根本就豆包不当干粮。如此大陆的百姓是“豆包”,而且还是个受气的“豆包”。
百姓们都是“豆包”,那么与其相应的政府也很难成其为一张“好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