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强之死,死有余辜

意林 杂文 百家杂谈 2010-07-09 09:13 责任编辑:山中木屋
旧站档案号:HXQ-ESSAY-00024626
编者按

在人们的鞭炮声、庆贺声中文强死了,带走了他的罪恶,留下了他在重庆黑社会的一段历史,也留下了深深的思索。文中不难看出,作者还有很多隐忧。。“薄熙来的权比法大”这个说法是不恰当的。文强被惩治,体现了党和国家坚决打击黑恶势力的信心和决心,说明了薄熙来到任后执行党的“从严治党”的魄力,更体现了党和国家与黑恶势力的水火不容、对与民争利者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 党要管党,从严管党,确保每一个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时刻做到守住心神,抗住诱惑,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时刻践行宗旨意识,这是摆在党面前的一项非常迫切的历史使命、极为严峻的历史课题,更是历史的考验。

2010年7月7日上午,重庆市司法局原局长文强在重庆被执行注射死刑。

当天中午,重庆市公安局纪委给全市民警发短信:文强作古,教训沉痛;前车之鉴,令人深思。叹息、遗憾,警世……!!!

文强,1955年生人,1972年1月参加工作,1977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县公安局局长,县委常委、副书记。1992年9月任四川省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1997年8月任市公安局副局长。其间,2000年11月,提任正厅局级侦察员,2003年任党委副书记。2008年7月任重庆市司法局局长。2008年8月13日,因严重违纪被双规。

文强,曾经在四川、重庆的警界、司法界叱姹风云,曾经踩着“中国头号悍匪”张君的头,向领导电话汇报“张君抓到了,就在我脚下”;曾经让派出所所长向小姐敬酒;也曾经让下属跪着和自己讲话……

太多的曾经,太多的反思!如今,文强永永远远闭嘴了,走完了自己虚伪的面具人生。

思考之一:文强之死,宣示着法制社会的到来吗?究竟是法大于权,还是权大于法?

文强在2008年8月之前后截然不同的两面人生,一面是功绩卓越的英雄,另一面却是丑恶腐朽的罪犯!让我们感到法制社会的遥远,它的到来不能指日可待,任重道远,还有相当长的路要走。只有民权意识得到普遍根植,尤其是官本意识处于没有了立足之地,法律才能真正体现它的尊严,相对公平的法制社会才会来到我们身边!

文强还是那个文强,法律还是那个法律。但在薄熙来、王立军来重庆之前,文强不是罪犯却是功勋公安、司法干部,不是黑恶势力保护伞却是打黑英雄。结论只有一个:还是薄熙来的权比法大!没有薄、王,文强还是重庆公安、司法老大,还是黑社会老大!

思考之二:文强之死,案件至此?

很多大案表明,一个的犯罪网络的形成、发展、壮大,绝不是一朝一夕可以的,文强其人其事也不例外。2008年8月13日召开了“重庆市司法局局长文强因严重违纪已被双规”的重庆市政府自主新闻发布会,重庆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周波指出,司法局局长被双规充分证明了重庆市委市政府打黑除恶的决心是坚决的,不管背景有多深,关系有多复杂,经济实力有多大,只要侵害了党和人民的利益都将一查到底,绝不手软。那么,时至今日,文强已死,但背景究竟多深?有没有一查到底?还是文强就是污水池塘之底了?还有谁还应该为文强一案负责?还有谁应该为文强能够在这么多年中可以为非作歹负责?难道是人民培养了文强这个蛀虫!拭目以待吧...

思考之三:那段告诫民警的短信,用词、语气耐人寻味!

重庆市公安局纪委给全市民警发短信:文强作古,教训沉痛;前车之鉴,令人深思。叹息、遗憾,警世……!!!

文强死,公安叹息?文强死,公安遗憾?文强死,教训沉痛,足以警世却倒真是的!

笔者怎么越读越不对味啊?!这样一条有着敏感政治意味的短信,虽然看起来发给的是重庆从业警员。但,这样一条短信,它的受众对象也必然会是全国人民!读后,总感觉措辞、语气特别难受,文强的影子看来在重庆的警界还根深蒂固地留着啊!

作古,历来多为褒义之词,是对去逝者的一种文明雅观的说法,是对死的一种婉称。“文强作古”,我怎么觉得像是给文强在写“挽联”呢?文强之死,重庆警方真的在叹息,并且很遗憾吗?要是文强还在,或许,那把伞估计真的是阴凉爽朗了好多同仁啊!

短信改成这样,全国人民,尤其是那些因文强而受害的人们,是不是感觉会好些呢?——文强受死,死有余辜;前车之鉴,深刻反省;警示我等,廉明公正;心中有称,对民忠诚!

思考之四:文强死后,还会有新的文强“前仆后继”吗?

百姓不希望文强的后继者,社会也不欢迎这样的后来者。但是,怎样才能做到呢?百姓知道,法律知道,还有谁不知道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