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围的夜与雾
文章对影片的解读和赏析较为透彻,对人物的认识也很到位,观察很细致,描写也较深刻。相信大家读后会有不同的启发和感悟。
看完《天水围的夜与雾》我坚定了一个想法,那就是离过婚且年龄比自己大10岁以上的男人,千万不能嫁。
影片开头就以新闻的方式交代了全片的结局,接着用警察审问死者身前所认识的人,以及这些人的回忆和讲述展开故事,中间还穿插着女主人公自己的回忆。虽然影片以时空交错的方式展开画面,即使回忆的主体不断变化,时间空间不断跳跃,但给人的感觉依然清晰流畅。
由任达华饰演的男主人公李森,是一个极端变态的人。靠政府的救济金生活,自己不去找工作,也不允许自己的老婆,也就是张静初饰演的阿玲找工作。阿玲面对贫困的生活,交不起女儿的杂费,自己更是没有任何消遣,对于欧太太的善意,因为跳舞要花50块钱而不得不逃之夭夭。阿玲在小餐馆里当服务员,自己忙的不可开交不说,受了小孩的戏弄还要忍气吞声。自己的丈夫冷眼看着一切,非但不敢吭声,也因为在学校被老师追要学费而把火撒在阿玲身上。回到家还百般讽刺,说自己的老婆在透明的衣服里穿黑乳罩,勾引男人。生活上的压抑得不到释放,在性生活中用变态虐待的方式折磨自己的妻子。
影片中那段李森与阿玲之间变态的性生活,可以说是故事的点睛之笔。李森手中的刀,可以让人联想到结局,不是变态的李森杀了阿玲,就是阿玲再也忍受不了折磨杀了李森。
故事中的阿玲在每个阶段都是不幸的,出生在四川农村,十三四岁就背上行囊出门挣钱,任谁都能想象到,十三四岁,没有任何技能,去外面的世界要怎么生活,摆在她面前的只要堕落。和李森的相识如果没有后来,她们应该是相爱过,在那个阶段她也应该是幸福的。阿玲天真的为把自己交付给这这个比她大十几岁的男人,并且有了孩子就能过上好日子,明知道李森有老婆,还把他带回家炫耀,往李森脸上贴金,明明在搞装修的,却非得说成工程师。
主人公阿玲最不幸的就是因为文化水平的底下,而失去了自我。当别人问她叫什么的时候,她总是可笑的回答:“我先生姓李。”在长期的家庭暴力,性虐待中,也不知道收集证据,捍卫自己的权利。
还有更可气的是政府那些工作人员,从社工到警察,没有人真正关注过这个可怜的女人。警察只是敷衍的记录,社工也不愿听当事人的陈述,只是按自己的经验和思维方式处理问题。如果他们真正有人工作认真,稍微关注一下阿玲,了解一下她的生活,惨剧也不就可能发生。
影片在我看来还是比较成功深刻的,很多含蓄的地方也值得回味。那片竹林,背着背篓的女孩,从一开始我就以为是阿玲,可当那女孩回头,才知道是阿玲的二妹。李森跟在女孩后面,这个变态,仅用一副银耳环就占有了她。虽然画面没有直接表现出来,却从后面的对话中猜得到。
当阿玲挺着大肚子,阿玲父母知道李森有老婆后,还一直不停的说:“你说咋办就咋办!”即使看见李森的眼睛一直盯着阿玲二妹的屁股,她的父母依然说:“你说咋办就咋办!”农村人的愚昧和无知通过着几句话,就淋漓尽致的表现了出来。
影片另一个寓意就是那只被李森装在麻袋里打死的狗。看到李森反绑阿玲,用刀比划阿玲进行性虐待时,我在想最后不是阿玲杀了李森,就是李森杀了阿玲,这样的日子任何人都无法忍受到最后。可当通过阿玲的回忆,只是因为阿玲的母亲没有做饭,并表现出想让李森带阿玲去香港时,李森就把狗装进麻袋里,残忍的将其用棍子打死。后来阿玲的记忆中又浮现出那个场景,麻袋外狗的鲜血,李森面目狰狞的脸。这时候我就知道死的一定是阿玲。
影片还存在一些细节上的不当,当阿玲领李森回家,来开门的母亲身后站着的二妹,头发居然是黄色的,一个偏远山区的孩子,也没出过门,家里穷的最贵的东西也只有电视机,居然还染了和生活背景一点都不相称的头发。还有更可笑的是,生活条件已经够可以的了,也是在阿玲领李森回家的戏中,阿玲家竟赫然放着个饮水机,和家中其他家具形成强烈对比。我是去过四川农村的,他们夏天直接喝从井里打上来的凉水,喝开水也只是用水壶在木柴上烧,或是用大锅在灶房里烧,绝对不会浪费电在饮水机里烧,也绝对不会花钱买饮水机这种摆设。
总的来说影片比较完美,对生活中的问题也有一定深度的揭示。在我看过的影片中,能用这么多叙述主体,而不使画面杂乱,时空不停变幻,却使故事依然流畅。《天水围的夜与雾》对犯罪系列的影片,开创了一种新的拍法,即在主人公已经死亡的情况下,启用多方叙述,朋友、亲属、邻居等和死者有关的人,以及复活主人公的记忆,一会用全知全能,一会又身在其中,使情节更加生动,人物形象更丰满。
影片也让人们对现实有了更多的思考,大陆对香港繁华的向往,可通过婚姻到了香港就能幸福吗?影片无疑是对那些梦想通过婚姻去香港等地的人敲响的警钟。社会上真正需要帮助的人可能并没有得到帮助,而像李森那样的蛀虫却在社会的救济下过着寄生虫的生活。女主人公的死,能让我们想到了有很多很多,除了李森还有谁要对她负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