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打学生是教师无能的表现”有感
错。本文论述清晰,情感真挚,作者就“打学生是教师无能的表现”一话作出分析,表达了自己的看法,读来相信能让读者有所思考,各抒己见。整体来说,本文在立意方面,已有问题,不少观点,显得偏颇,如开头把学校比做国家,学生惩罚相当于国家刑法的说法,过于牵强了。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保留死刑,是仍未能绝对废除的不人道的做法。至于文中提到的先进国家,允许对学生惩罚、训诫室等,编者眼中,毫无借鉴学习的价值。每所学校,本来就有校规,教师可以根据规矩,予以赏罚。打人,说不泄愤,怀着望能让学生知错能改,太假了,不知会有多少人相信?动手打人,不管是谁,都是伤人。而打学生,除了教师有点无能,更是无耻的表现。当然,言语嘲讽,无形的处罚、伤害,更难证明,无所不在。对于文中提到的,领导的说一套,做一套,考试责任问题,实有待有关部门努力改善。
这真是一个敏感的话题,自古以来人们的共识就是打人犯法,至少是不对的,何况是未成年的学生呢?作为教师,上级教育部门又特别明文规定:“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何况是打呢?所以,说这话弄不好便会成为自毁形象、招致众怨、引火烧身之举。然而前些天在网上师德培训时,我又看到那条谬论:打学生是教师无能的表现!最早这句话是从学校领导那儿听到的,当他们批评惩罚学生的教师时最常用的就是这句话,让我没想到的是竟然还会有教师也发出这种论调,于是我再也按捺不住了。
咱们首先就先来说说这话到底对不对?如果把学校比做国家的话,那么对学生的惩罚就相当于国家的刑法,而打学生就是刑法中最重的死刑了。如果这句话成立的话,照此推论,一个国家如果有死刑,那么就是这个国家的政府无能。可现在世界上绝大多数的国家都保留了死刑,是不是所有这些国家的政府都是无能的呢?当然不是。
俗话说:树不砍(砍分杈)不直,儿不打不孝。又说:杀恶即为扬善。要知道,劝说、表扬、讲道理,并不是万能的,很多时候也解决不了什么问题。对于罪大恶极、屡教不改的学生,必要的时候惩治他一顿,杀杀他的恶气,把他的坏毛病压下去,慢慢地他就学好了。否则,任由他胡作非为,一味纵容,只会让他越来越无法无天,最终养虎成患。无论对于学生本人,还是对于家庭社会,这恐怕都不是好事吧?另外,作为教师,我们得对大部分同学负责,因为对少数犯错学生的故息,从而造成“一块臭肉弄得满锅腥”的结果,这样的话,能说我们教师尽到责任了吗?关于这一点,我想,广大教师应该心里有数。所以说打并非教师的无能,相反地,这需要一种更高的智慧、更大的勇气和更宽广的胸怀!
需要强调的是,我们打学生只是因为他犯了错误,你惩治一下,是为了他以后能改正,如此而已。所以自己千万不要生气,或者说不要真生气,生真气。否则的话,你的行为将不再是对他的惩治,而演变成自己的泄恨!要知道,泄恨是不能解决问题的,它不会对学生起到任何的教育作用,它只会让你失去良好的心情和清醒的头脑,致使你在打学生时在对象的锁定(哪些学生该打)、部位的选择(该打什么地方)、方法的运用(怎样去打)、程度的控制(打的轻重)上作出错误的判断,从而出现适得其反甚至后悔莫及的后果。
在这里,我并没有鼓励教师们去打学生的意思,我也从不提倡这样做,毕竟好学生是表扬出来的,打只是为了防止他退步,而要学生进步,必须多表扬。所以我们教师对待学生应以表扬为主,惩罚为辅,表扬为上,惩罚为下,而作为最严重的惩罚——打,就像那原子弹一样,因为杀伤力巨大,稍有不当便会造成滥杀、枉杀,所以在使用时一定要慎之又慎。但必要时偶尔用用也并不是无能的表现。你看二战末期,杜鲁门多次敦促日本停止反抗,可日本听了吗?把原子弹给它扔两个,它再也不说什么了,立即宣布无条件投降。不然,狂妄的日军还不知要顽抗到什么时候?双方不知还要牺牲多少人?这下好了,战争马上结束,于盟军,于日本都是好事。
像当今世界相对和平,已无使用原子弹的必要,也不能使用原子弹一样,随着社会的发展,人类的进步,包括打在内的一切惩罚也许会消失,但现在中国的教育状况,相当程度上还离不开包括打在内的惩罚。是的,当我们看到因为教师打学生而酿造的一桩桩惨案时,我们觉得这些教师是多么可恨,打学生是多么可怕啊!可我们再看到学生乃至学生家长把教师气死、逼死、杀死的一幕幕悲剧时,我们又会做何感想呢?我们同样也可以看到:教育界一方面严禁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一方面却又睁只眼闭只眼,只要不出事,皆大欢喜。(当然,出了事那就要追究责任了)。一方面大张旗鼓地对体罚(尤其是打)口诛笔伐,一方面却又无可奈何地感慨,有些学生不打还真不行。与其这样遮遮掩掩,背背藏藏,还不如明文规定学校可以对学生进行惩罚,同时再规定惩罚的条件和方法。听说世界上一些先进的国家如韩国、新加坡,都允许对学生进行惩罚,并且好像还有一个专门的训诫室,由专门的人按照一定程序对犯错的学生进行惩罚,这样既完成了对犯错学生的处分,又避免了对学生造成人身伤害,不失为一种两全其美的办法,很值得我们借鉴学习。
“打学生是教师无能的表现”这话的对错与否,讨论讨论倒也无可厚非,真正让我感到气愤的则是说这话的一些人。我见过不少领导:没当领导前还是做教师那会儿,对学生非打即骂,拳打脚踢巴掌闪,一当上领导却突然正襟危坐起来,拿这种论调斥喝起教师来。我也见过不少优秀教师:平时对学生恶言冷语,拳脚相向,动辄便拿着书往学生脸上甩,作报告时却大谈自己如何如何关爱学生,热爱教育事业,然而终没有厚颜到说这话的地步。那天在网上看到竟有教师也发这种无齿之论,怎能不让人恼羞成怒?做为育人者,我们即便做不到真话全都说,但起码要假话全不说吧,你打学生的事可以不提,但像这种一边自己做着打学生的事,一边又说着这话来批评教师、标榜自己的虚伪卑鄙行径,实在令人作呕!
气愤归气愤,作呕归作呕,但静下心来细想,其实“打学生是教师无能的表现”这句话也是有道理的,如果能用于勉励自己,使自己尽量少打甚至不打学生,遇到问题多想办法,用智慧来教育学生,“不战而屈人之兵”,不用惩罚就能达到教育目的,实在是上上策。从这种意义上来讲,这句话说得真是太好了。可不幸的是,那些教育精英们不是拿来指责别人,就是用以标榜自己,与教师的打学生相比,这才是最可怕最可恨的事!
不禁又想到“没有教不好的学生,只有教不好的教师”这句提起来就让教师们生气的话,其实这话用来不断鞭策自己,使自己尽最大努力去教好每一个学生真的是很好的,同样不幸的是,这句话,从我第一次听到至现在,都是领导用来批评教师的。但凡学生没考好,或者出了问题,便都成了教师的责任,教师便不是好教师了,你说天底下有这种逻辑吗?谁能接受的了呢?对这种论调,你说教师们能不深恶痛绝吗?
如此说来,最早说这些话的人一定是思想高尚、严于律己、注重个人修养的人,他们在说这些话的时候也一定是真诚恳切、用心良苦的,可这些话被一些人不断引用后却沦落到“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地步,真不知这些人是对这些话是在发扬光大?还是亵渎玷污?于是不免感慨:世界上的许多事情,只宜严于律己,不可强求于人,否则,真理也会变成谬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