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妻”要从严惩处
“换妻”要从严惩处!我非常同意。但更赞同“换妻”要依法惩处!其实,从生物学上来说,人和动物没有什么分别。性行为,本源就是为了生命的延续。人因为进化了,有了思想,性又有了娱乐的功能。可正是这娱乐的功能,让一些人变的猪狗不如。看来,人不仅要有思想,更要有道德。有“我是人”这样一个基本定位。问好作者。
最近看到有位教授因为“换妻”被判刑,我感到十分欣慰,对“换妻”之类的行为我认为就是要从严惩处,决不能听之任之!
我是无法理解“换妻”行为的,我认为“换妻”行为完全违背人类进化的自然规律,很多人动不动就用性自由为借口为自己辩解,其实对爱人(妻子)的忠一,并不是人类特有的习性,有很多动物都有对伴侣忠一的习性,如丹顶鹤之类的鸟类。而作为高等动物的人,更是经历了几百万年的进化,从最初的多性伴侣取向逐渐进化到单一性伴侣取向,正是这种进化保证了人类基因的优秀品种,杜绝了近亲繁殖的可能,同时防止各种遗传疾病的发生,更是防止各种传染性疾病尤其是性病的扩散,爱滋病梅毒淋病等传染病的高发不正是现代某些人类性乱交的恶果吗?相信这点大家是有目共睹的。
再有从人类自身区别于低等动物最基本的一点就是人是社会的人,人有思想,会思考,有社会性,社会存在的基本构成之一就是家庭,只有稳定和谐的婚姻关系才能维持良好的家庭,同时和谐的婚姻家庭也是保证社会稳定发展的必要条件之一,因为不负责任的性行为导致的家庭情感破裂,甚至发生恶性违法犯罪的案例还少吗?
“换妻”说白了就是换新鲜和换性,根本无感情可言,和妓女卖淫是有异曲同工之妙,不同的是换妻更具隐蔽性,还披了一件私人隐私和所谓的没有金钱交易的羊皮,更让人看不到羊皮里的罪恶。作为现代人应该有安全健康的性权利的需求,法律就是现阶段这一需求的必须而且是唯一的强有力保障,所以我国法律禁止聚众淫乱和类似的“换妻”行为是很有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