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袭是什么?
抄袭是一种说谎、欺骗、偷窃的行为,这样的人当然得罪一千次也不后悔。文章对抄袭者的比喻十分形象,指责嘲弄于嬉笑之中。推荐!
在不久前,清海在一篇《妻子、情人、红颜知已》的杂文中作了评论:妻子是原创,情人是抄袭,红颜是想入非非。清海觉得如此形容抄袭行为是最好不过。
今天,当我再次想进入该文章阅读的时候,却让我大失所望,该文经已不见?也许是好心情质检组检验出该作品属于抄袭范畴,也许清除出去了?
昨天,清海有幸看到司马剑雪的最新日记《向好心情质检组致敬》,我仿似是第一个作评论:对于抄袭,我们是坚持反对的。否则,将有损原创的声誉。本来糊哩糊涂的我还不知道哪位出现“抄袭”行为,只是对司马剑雪的观点表示支持而已。后来,发现很多读者留评,我又去了凑热闹,作评论:情人是抄袭,在一个完整的“庭庭中”是不可以存在的。
今天,我再次查看司马剑雪的最新日记的时候,却发现了新日记-----《抄袭者,这样的人,我得罪一千次也不后悔》,对于这种说法,我觉得没必要,对于抄袭行为,我们已经鄙视他(她)所作所为,正如司马所说:这种人浪得虚名。浪得虚名的人是不懂生活,不懂生活的人是不值得我们尊敬的。不值得尊敬的人,更不值得我们去“得罪”他们,因为这样会浪费我们更保贵的时间。其实,好心情质检组对他们的所作所为作出适当处理,已经是最好的惩办。如果他们有良知,应该就此罢手。
抄袭是什么?抄袭是抄写、袭击的意思,抄写什么?抄写原创。袭击什么?袭击别人的老公。我不是写过“妻子是原创,情人是抄袭”吗?也就是说,“情人”抄写了别人“妻子”的作品来“袭击”别人的“老公”。当然,这个“老公”是把持不住“诱惑”,所以,竟然“爱”上“情人”。这时候,作为原创的“妻子”能容下“情人”来分享自己的“老公”吗?我想,如果这个“原创”的“老公”要维护一个完整的“家庭”,肯定会与这个“抄袭”的“情人”断绝“来往”,脱离一切关系,甚至把这个“情人”从这个完整的“家庭”中“清除”出去。
果不其然,我再三想阅读《妻子、情人、红颜知已》的文章的时候,却发现经已消失。果然没有猜错,该文已经被清除。对于此举,是值得广大读者赞赏与表扬。如此作为,也是为了净化好心情天地,是维护原创尊严的大义所为。为此,我们大力支持“好心情质检组”的创办,希望他们越办越好。越办越好,说明好心情的原创乃实至名归的原创。我们何乐而不为呢?
抄袭是什么?抄袭是不经别人的同意拿着别人漂亮的衣服穿在自己的身上,然后,跑到公众的场合对着那些仰慕他(她)的人说:喂!看看我今天穿的衣服漂亮不?好看不?当然,如果不知内情的人会说:哎哟!我的妈呀!你什么时候买了一件这么漂亮的衣服哟!不早点告诉我,让我也买件威风威风。当然,这时候的他(她)内心是无限喜悦,因为他(她)贪慕虚荣之心得到了临时的满足。可是,如果知道内情的人会咋说呢?肯定会说:哎呀呀!他(她)怎么这么爱炫耀自己哟!那件衣服不是他(她)表哥应酬的时候穿的吗?啥时穿在他(她)的身上了呢?这个时候的他(她)肯定会无地自容,满脸通红。因为他(她)的行为已经暴露了。你们想想,他(她)还有“面子”站在公众场所来炫耀那种美吗?
所以说,对于抄袭的行为,我们不用“得罪”他(她),也不用“指责”他(她),只是把他(她)那张不属于他(她)的“外套”除掉就行了,他(她)也会知道原来这件“外套”是不属于他(她)的,他(她)也知道,只不过是为了爱美、爱炫耀,才拿着别人的外套穿上。不过,他(她)的所作所为,只是给观众一个假象,一个暂时的美感觉,就像美丽的泡沫一样,美丽的光环只是一瞬间,转眼便消失在您的眼前。
所以说,对于抄袭的行为,我们不用“得罪”她,也不用“指责”她,因为“情人”始终要“消失”在原创“老公”的眼前。除非原创“老公”不想维系完整的家庭,非得闹个“妻离子散”不可。如果是这样的“老公”,原创“妻子”不要也罢,因为,原创的“妻子”容不下与别人分享“老公”的生活,只想拥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完整家庭。
2010、05、21早上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