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作海案并不冤枉

舍缘微香:赵作海案并不冤枉

舍缘微香 杂文 百家杂谈 2010-05-16 13:21 责任编辑:追逐你的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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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备受媒体与民众关注的赵作海服刑十一年的案件,在很多人看来是一件彻彻底底的冤案。不过,据相关机构了解,这种冤案并非只有他一人,发生一件就有可能发生第二件第三件。相比之下,他到底算是“刑满释放”。所以,冤枉与不冤枉先放在一边,赵作海十分幸运倒是真的。

一、出现这种情况极有可能。本案很自然地就涉及到刑讯逼供,但刑讯逼供自古以来就有,所以延用到如今也属正常。毕竟,这种方式能够提高我们民警的办案效率。一来节省时间,二来节约人力物力,这样就能很好地提升办案能力和组织形像。

二、可能并不是一起。也因此,赵作海一案既不是最后一案,也不是第一件。这样的冤案之前就有可能发生过,而之后也没有不发生的可能。就那现在来说,就可能存在着这样的冤案,就可能存在多个赵作海这样的冤人,继续在服刑。但很可惜,他们并没有赵作海幸运,并没有被刑满释放,更没有提出诉讼所要赔偿的权力。

三、权力机构的权力太大。再回想起之前发生的各种警察门,冲凉死,喝水死等等。我们就有足够的理由怀疑,是不是有些服刑人员还未等到刑满释放就已经被判了死刑。而我们的冲凉死喝水死恰恰是这些“被动死刑”中被揭露和暴光的冰山一角。而无论是各种警察门还是类似赵作海的冤枉门,都能表明我们的权力机构的权力的确大的惊人。而这样惊人的权力正日益侵犯我们民众的基本权利。从而,导致我们民众的权利被缩小和挥发。

四、道歉和陪钱不重要。当民众的权利遭到侵害时,尤其是遭到国家相关机构的侵害,提出赔偿就显得无可奈何。我们并不是缺钱,只是想讨个说法,讨个公道。同时,屡次发生这样的案件,不得不让我们民众对权力机构持怀疑的态度。按理说,权力机构人员本应该为民众当家做主,但事实上却知法违法执法犯法。如此一来,不得不让我们民众寒心,不得不让我们民众失去信心。而此时的刑满释放赔偿,很显然不能另大多人满意。

赵作海一案作为个案,不仅揭露了我们民警部门的内部罪恶,更是警示着我们国家权力机构的权力执行。但赵作海案又不仅仅是个案,而是一类案件。这就需要我们一起好好反思一番。如果我们政府想要从根本上杜绝这样的冤枉门发生,不仅要严肃处理相关人员,更要从制度上下手,切实抓好机构人员的内部纪律,从而保障民众的基本权利不受侵害。只有这样,我们民众才不会怕权力躲权力,才会警民一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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