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又起凶杀案原因何在?
究其原因,更主要的还是社会激化的矛盾所致,以及某些不合理的现象所积累而成的。对于这类事件的防范,则需要从多方面去加强。文章对此做了阐述。文章为分析“原因”,但是内容是解决办法,文题相离,有待锤炼修正。
早已家户喻晓的福建校园惨案已经深受广大人民的关注与痛心,为此,广东省公安厅厅长梁伟发已经向各校园及各地公安下达成四防政策。即是“人防、物防、技防、自防”。
人防是指公安部分派治安人员驻守校园左右,维持校园上学前及放学前的临时治安管理。据我观察,这种所谓人防政策完全属于一种作秀性质的态度。为什么如此说?我每天送女儿上学便可以证实这一点,他们是这样来进行所谓的人防政策。当早上七点左右正值学生及幼儿上学的时候,他们停留在校园外驻守最多长达两个小时的临时驻守防守工作,当学生及幼儿上学完毕,即时撤离校园。(临时驻守)
物防是指校园采取有效的护栏及校门上锁的形式来进行防守。说实话,这些所谓的物防根本是起不了任何作用的,因为这些所谓的物体防护设施建造十分低,通常最高在一米五以下,且护栏没有设置利器加以阻吓作用,全是一些光溜溜的不锈钢制造。(形同虚设)
技防是指个人学习一些防止被侵袭的技巧。其实,对于技防的提倡,于小学中学及高中以上的学校而言,应该可以普及做到,而对于幼儿园的幼儿来说呢?无疑等于一句空话,起不到任何作用。(幼儿无知)
至于自防政策,也是形同技防一样,也是于小学中学及高中学校的生学可以普及做到,而对于幼儿园的幼儿来说,同样是一句不等使的空话。(幼儿无知)
由种种分析可以得出结论是四防政策之中,唯一最有效的是人防了。但是,要很好贯彻执行这个人防政策,必然须要公安部加派人手留守各个校园,最好是治安员实行全天候的驻守状态,或许会有效减少类似这种悲剧的发生。
昨天晚上,我又看新闻了,又是一桩让人心寒心酸的校园惨案又发生了。昨天“新华网”报道陕西省南郑幼儿园再起凶杀案。据了解,死亡的7名儿童为5男2女,2名成人为幼儿园教师吴宏英及其母亲。犯罪嫌疑人吴焕明行凶后返回家中自杀身亡。(详尽内容请看http://news.qq.com/a/20100512/002516.htm)
40天连发3起校园凶杀案!问题出在哪?3月23日福建南平郑民生凶杀案;4月12日广西合浦县西场镇西镇小学凶杀案;4月29日广东湛江雷城第一小学凶杀案。其它已经忽略不计在内,连连发生的校园惨案,确实让人堪忧。
接二两三的校园惨案,目前广东省公安部已经实行了“四防”政策。“四防”政策表面来说是一个较为完善的政策。因为它是相对于有自我保护意识的小学以上的学生而论。换言之,“四防”政策对于幼儿园来说是完全起不到任何作用。由现在陕西“吴焕明”凶杀案已经得到证明。
所以,要切切实实有效防止校园凶杀案的发生,除了坚决执行“四防”政策以外,更重要的是公安部派出所派出的驻守治安员要实行全天候的驻守状态。换言之,将校园当作是与敌人作斗争的坚守阵地,寸步不离地有效保护学校弱小幼儿的人身安全。说白了,就是公安部不能以作秀的形式来作临时的驻守方式,要重兵把守,处于一种俨阵以待,随时候命的状态。唯有从严、认真、贯彻地执行,才可以收到显著保护效果。否则,仍然给人民群众一种亡羊补牢的忧心忡忡的感觉。否则,不知何时何地再起更让人心寒、另人发指的凶杀案也说不准?
2010、05、13早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