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稿多投是这样造成的

刘杰文竹 杂文 针砭时弊 2010-05-13 18:06 责任编辑:追逐你的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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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1月初,我将一篇短篇小说,电邮至华中地区某省一家文学刊物,转瞬到了2010年2月下旬,其间未得到该杂志半点音讯,掐指一算,拙著投稿已将近三个月了(我早年也干过数年纯文学杂志的编辑,那时候各家纯文学期刊的审稿周期大多均为三个月),估计投出的小说是“泥牛入海”没影子了,遂于2月底改投另一家杂志。

孰料,到了是年4月底的一天,收到汇款单一张,先瞅汇款单位,心里不由格登一下——汇款单位竟然是09年11月初首投拙著的那家杂志社。照理应该欣喜才对,为什么反倒格登了一下?因为我改投的另一家杂志,前不久复函(163邮箱)拙著已通过了终审——这真是让我哭笑不得,心里能不紧张吗?只好当即给第二家杂志社写信说明情况。信里的遣词造句用的全是小学生向老师认错的那一套,一个劲恳请对方体谅!还要认识到由于我的“一稿二投”为对方正常出刊制造了麻烦的错误!总之好话说得都找不出词汇来了。我不这么态度诚恳的认错不行啊,以后还指望对方用我的稿件呢。

这一例还不算太惨,虽然没有拿到样刊,好歹稿费还没有被“贪污”。

另一例,事发今年。2010年1月中旬,我将一篇随笔电邮至我所在省分的临省一家报纸副刊,两个月未得到任何消息(报纸审稿周期相对杂志要短一些)。到了今年3月27号,突然接到一位文友的电话,说他出差时在某某城市的宾馆的阅报夹的某某报纸上看到我的一篇文章。一问文章的题目,才知道正是今年1月我电邮投稿的那篇随笔。刊发的日期是3月19号。如今已经是5月10号了,至今我不仅未收到样报,更是连稿酬的影子也没见着。最让我头疼的是,今年3月21号我已将该文另投了一家报纸……接下来我该怎么办呢?是不是再去做一回认错的小学生呢?

报刊编辑部口口声声坚决反对一稿多投,我想,绝大多数文友都是能积极配合且认真履行的。然而,某些极不负责任的报刊又该如何不断完善自身编辑作风呢?我想,广大作者必将拭目以待!

网络的力量是强大的、无穷的,她既可以弘扬“真善美”,更将以犀利的目光监督、揭露、鞭笞社会上的一切“假丑恶”!奉劝那些以侵害、剥削作者脑力劳动的心血、创作成果为能事的报刊,及早悬崖勒马!说不准那一天你的“大名”和你的“丑行”将一并暴露在大大小小的网站,题目就叫做:《晒一晒XX年中国最缺德的报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