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说书写日期的原因

陈清海 杂文 乱弹八卦 2010-05-07 23:07 责任编辑:马忠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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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作者是个有心人。平时对我们来说司空见惯熟视无睹的写作日期,作者却给与了十分的重视。作者的见解也很正确。其实,是否署明写作日期,一方面是个人的写作习惯问题,另一方面,写作日期也是文章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中国近现代史上的作家们,许多都习惯于标明写作日期,尤其是鲁迅——这为当今我们研究鲁迅作品提供了很大的方便。那些时间久远的作品,那些在特殊情况下写出的作品,对于读者来说往往理解上有一定困难,而这时,写作日期就成了读者理解文章的有力助手。所以,是否要标明写作日期,应视具体情况而定。因本文对所有搞文学的朋友都有借鉴意义,且立意独特,故推荐共赏。

其实对于这个命题,会让人有一种小事化大的感觉,也有一种针对性的感觉,不过,我写完之后会给人有一定的说服力,说明我并非是以上这种所谓的感觉所至,而是另有原因。

以前,我写作的时候没有这个习惯,是由于写作多了,发现不为人知的事情多了,所以才想起这个书写日期的习惯。为什么如此说?因为我曾经看过不少人写过关于“抄袭”的文章,还有什么“剽窃”的文章,说实在的,本人也写过这类型的文章,《闲谈抄袭与原创》与《也谈抄袭》,其实写再多的关于抄袭的文章也没有多大的作用,这主要是个人的思想作祟,有些人抄袭是为了虚荣心满足,但是真正写作的人却不会有这种举动,因为抄袭是完全没意义的所为。

昨天我发表了一篇《副书记命丧情妇刀下竟向政府索赔60万?》的文章,橄榄树在我的文章中作了评论:再次建议清海把写作日期给省略!我一看这个评论就感觉有点压力感,与其说有压力感,不如说有点命令式的语气,由于这些,所以我找橄榄树谈话了,她说只是个见,没别意思。可是我为了说明我的原因所在,所以提笔写下了这篇文章。

其实对于书写日期的行为,我感觉对于阻吓抄袭有一定的意义,还有书写日期有其他特别意义。首先,日期可以作为一个时间证明或者时间证据的作用,例如说某些人的文章被某人抄袭了,别人询问原创出版日期是多少?虽然说发表文章的时候有注明,但是那个日期不是作者原创文章的准确日期,根本起不到任何作用,所以说,只有作者亲自签署的书写日期才是最为有效的日期。这是原因之一。

虽然书写文章已经发表了,但是,当你回首看你所写文章的时候,有书写日期与没有书写日期的文章,感觉完全两样。为什么如此说?就拿我昨天《送奶奶坐车》的文章说,这是具有时间性纪念价值的文章,说明我这天的所作所为。再拿凤姐的一篇《给将赴灾区兄弟的一封信》来说,该文章2008年汶川地震的时候写的,它是在2010年发表的,如果没有书写日期,肯定显得有些别扭。这是原因之二。

还有,对于具有批判性的文章来说,我觉得更应该书写日期,因为这个日期可以说明这个社会在“某个时期”发生过某些特别事件。就拿《副书记命丧情妇刀下竟向政府索赔60万?》这文章说,在我思想中,这个日期是代表某种意义,至少证明这种“腐败事件”是发生在2010年5月份。这是原因之三。

还有,这是对于“特别事故”而言,如果哪位人被无意中惹上官司的时候,这个文章的书写日期具有一个时间证明作用。换言之,如果官方的人问起你在何时何地做某事的时候,你可以理直气壮地说:在某年某月某日在哪写了一篇什么样的文章,且有人证与物证,人证是编辑与读者,物证是文章与读者的评论,等等!

好了,不说了,再说,没意义了,不过,对于为什么不书写日期,我找不到原因。也许是网站的某种规定,也许是个人观感不一样所至。但是,书写日期是个人的一种风格,而我却想继续发挥这种风格,所以写下了这种以小见大的文章,希望各位多多批评与建议。

2010、05、06下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