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狐”鸣冤, 为“狐”翻案
文章通过“狐假虎威”的故事,较好地结合历史事件,详细地阐述了自己的观点,表现方法独特,角度新颖,有很高的驾驭文字的能力。欣赏作者所说:社会不和谐处,是“虎”为乱?孰是“狐”为乱?作一布衣,我愿为“狐”鸣冤,为“狐”翻案。问好!
狐假虎威这个成语故事出自《战国策·楚策一》,原文是:“虎求百兽而食之,得狐。狐曰:‘子无敢食我也。天帝使我长百兽,今子食我,是逆天帝命也。子以我为不信,吾为子先行,子随我后,观百兽之见我而敢不走乎!’虎以为然,故遂与之行,兽见之皆走。虎不知兽畏己而走也,以为畏狐也。”
此寓言故事产生于春秋战国时代,此时期是中国历史上分裂割据、战乱频发,社会政治发生剧烈变革和动荡的重要时期。楚国中后期经过名将吴起变法,后经楚宣王进一步扩展图治,楚国达到又一鼎盛时期(前一鼎盛时期为春秋五霸时期),此时其疆域已逐步拓展到横跨长江中下游和淮河流域广大地区,以今湖北为中心,扩大到河南、安徽、江苏、山东、湖南、江西、陕西、贵州、浙江、上海等地,其地跨今十一省,兼县三百余,在战国七雄中,楚国的疆域最大。
但就在楚国最为强盛的时候,楚宣王问群臣,说:“听说北方诸侯都害怕楚令尹昭奚恤,果真是这样的吗?”当时,有一位名叫江乙的大臣,给他叙述了《狐假虎威》这个故事后,对楚宣王说:“北方诸国之所以畏惧昭奚恤,主要是因为大王的国土方圆5000里,大军百万,都由昭奚恤掌管,北方诸侯害怕昭奚恤,其实是害怕大王的军队,害怕大王你,这就像群兽害怕老虎一样啊。”
此段记述,共涉及三个人物:楚宣王、昭奚恤和江乙。楚宣王在政时,曾挥师西侵巴地,公元前343年又发兵灭亡陈、蔡,强盛至极,邻国均不敢与楚国为难;昭奚恤,时任楚国楚令尹,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掌握着楚国的军政大权,相当于中国历史上的丞相、宰相或相国;而江乙则是魏国人,仕于楚国,活动于楚宣王期间,为楚国普通一臣。
江乙在《战国策》记载中,数次“欲恶昭奚恤于楚王”。曾设计拉拢山阳君而同恶昭奚恤,又以狗溺井,其邻因狗恶而不得入言为喻,而恶昭奚恤。“狐假虎威”这是狡诈、奸佞、嫉贤妒能的江乙又一次重“恶”昭奚恤,可谓一语双关,一箭双雕:一是通过此寓意,着实恶了昭奚恤一把,对昭奚恤进行诬蔑,把昭奚恤喻为狗仗人势、狡诈无比的狐狸,贬低昭奚恤,挑拨他与楚宣王的关系,妄图杀人与无形之中;二是通过此寓意,江乙不露声色地把楚宣王奉承了一把,你才是“百兽之畏之虎”啊!
“狐假虎威”在后来一直作为贬义词而存在,常用来比喻依仗别人的势力来吓唬人,引深为藉着权威的势力欺压别人,或藉着职务上的权力作威作福。从上而知,“狐假虎威”其实是封建统治者的政治,是强者的哲学,中国自古都把龙、虎图腾为至高无上的皇权代表,其龙、虎随时“可求百兽而食之”,此意愿在封建王权社会表现的是那么的坦然,那么的轻松,那么的理所当然,意为世间万物都为我所用,为我服务,而作为弱小生命的代表“狐”,为了求得最基本的生存权力,为保全生命,而用智谋同“虎”周旋,反而成了狡诈、阴险者的代称。后“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典故对此意又做了进一步的诠释,即“统治者可以胡作非为,而老百姓的正当言行却要受到种种限制”。
细观今朝,社会不和谐处,是“虎”为乱?孰是“狐”为乱?作一布衣,我愿为“狐”鸣冤,为“狐”翻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