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限价房,损了谁的公平?
以权谋利,以权谋私,早已不是新鲜的事情。关键在于如何更好的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不能因为公务员如此就一棒子打死,改善公务员限价房措施也是必要的,但是寻求行之有效的解决良策,平衡好彼此的利益才是当务之急。
在山西省忻州市,首例限价房项目不仅专供市直机关,而且被公务员大肆高价倒卖,从中牟利至少五千多万元。市民说,多少家庭“望房兴叹”,限价房却成了机关干部的“提款机”。(《经济参考报》4月20日)
众所周知,限价房是对部分特殊群体、困难群众推出的一种购房政策。因此,只要适合有关部门制定的购买限价房的范围,都有资格购买。当然,这个“适合有关部门制定”同样对公务员也适合,普通公务员也可能是弱势群体。理由听起来理直气壮,不过估计很难说服公众,作为社会中上阶层的公务员群体,公务员的工资在很多城市也处于当地平均工资之上,能符合购买限价房、经适房条件的人,有几人欤?在这样的舆论下,民众对公务员的“偏见”便具有了现实性。
据了解,新闻报道的山西忻州1578套限价房中,有1465套“分”给了机关干部职工家庭,其中处级干部就“分”掉了436套。旋即有800余套被干部们私下倒卖入账5000万元。很显然,限价房给的并不是真正需要的人!而是被人拿去牟利了。
公权为牟私利抢夺限价房,在住房公积金制度推行的今天,对普通阶层来讲,无疑是天大的不公平。这不是简单的房子和房价的问题,而是关乎公众对“公平与正义”信心的大问题。
早前有听过一个恶搞的段子,对话借用的是初中英文课本中的人物。老师问韩梅梅,公平是什么?韩梅梅:考上公务员,我就能享受公平。老师问李雷:正义是什么?李雷:考上公务员,我就是正义。这段对话,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在房价等经济压力下,普通民众对于公务员的心理预期。
而我们在最近网上相继爆出“公务员限价房”这类福利分房丑闻的背后,确乎也看到了这个群体对社会公平的“占有”——有些公务员在住房上确实享受着超国民的待遇。
我们不用钻牛角尖似的讨论“公务员到底该不该买限价房”这类无意义的问题。对于公务员的住房制度,回到过去福利分房的老路上去肯定是行不通的,把社会中低收入群体纳入住房保障体系,不给予保障对象产权,才有可能遏制住房保障过程中的暗箱操作。总之,我们的目的是要保障广大群众的公平,而不是损害大部分人的公平,去填补小部分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