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而战?

松鹤毓秀 杂文 影视书评 2010-04-22 09:12 责任编辑:追逐你的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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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作者用心,善于思考,就读书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梳理。语言上可以再进一步。行文条理有序

——我读《孤独的幸存者》

我是在一个杂志上看到了关于在阿富汗作战的美军海军海豹部队士官马库斯·鲁特埃勒(以下简称马库斯)和其他4名战士的报道后买下了这本他与一个作家合写的《孤独的幸存者》一书。说实话对于无论是美军或是基地组织在阿富汗的暴行已经是共所周知的,似乎无须再叙述。而当我读完本书的时候,我却有了不同的看法。这似乎也是马库斯在书中一直没有解答的一个疑问,他们究竟在为何而战?

本书的开头主要是写马库斯是如何加入海军海豹部队的。应该说,马库斯是得克萨斯州乡村的普通孩子。用我们中国话讲,是个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家的儿子。普通的不能再普通了,但是他却又是不普通的。相信读过这本书的人都会明白选择加入这个世界军事力量中最强大的美军中最有战斗力的部队——海军海豹部队的时候,他就选择了成为一个强者,一个真正的男子汉。无论为谁战斗,马库斯是一个有志气,勇敢顽强的战士。我也曾经是名军人,作为军人那种尚武、阳刚的精神永远是我们的生命线。没有这种精神,就无法战胜敌人;没有这种精神,就无法战胜你所遇到的困难;没有这种精神,马库斯是不会活到今天的。艰苦的训练既是强健体魄,更是对一个人意志的磨练。事实证明如果没有当初的严格训练,马库斯可能早就葬身阿富汗的群山之中了。我见过一张马库斯的照片,是个大个子、大块头,却非常的憨厚,老实说第一眼我就从心里喜欢这个得州来的小伙子,他并不是坏人,他可能就象邻家的一个刚上大学的孩子,朴实而平凡。只所以书中用了许多篇幅写他的训练,就是让读者明白,在残酷的战斗中马库斯是靠着什么生存下来的。祈祷、上帝的保佑,我只能说是一部分更多是就是靠平时的训练。读着他的训练,我看得热血沸腾,男人就是要知难而上,要勇敢顽强,要顶天立地。如果你缺乏勇气或是对生活没有信心,你不妨读读此书,相信马库斯会让你树立信心,增加勇气的。

至于他和其他四人参加的这个行动,我要简单的说一下。按照美军的习惯,这个五人小组实际是个执行渗透侦察和狙击任务的小组。他们是实施精确打击的力量,而他们的任务就是干掉一个基地组织的头目。单纯从军事角度看,这次的军事行动是缺乏考虑的,精确打击的前提是要有了解对方。但是,书中明显看出美军对此次行动缺乏必要的准备,尤其是对基地组织的战略战术缺乏了解。总是认为基地组织都是些乌合之众,等真正交手后才发现,基地组织的民兵的素质远非美军想象的那样不堪一击。而马库斯他们就吃了这个亏,轻敌冒进结果被包围。这是指挥官的错误。书中写到他们被三个牧羊人发现后,指挥官墨菲上尉(被追授荣誉勋章)没有作出决定既然让大家为他出主意。在战场作为一个指挥官是不应该这样做的,虽然将这三个平民枪杀是不合法的,但是放了他们的后果是导致他们最后被200多基地组织的民兵包围。作为领导者在关键的时刻不能作出决断带来的后果是致命的。马库斯不同意杀害平民的做法从人道的角度讲是对的,但是应当看出指挥官在此时没有做出一个决定是行动失败的关键。我个人认为,完全可以把他们绑起来,然后迅速与美军基地联系寻求增援或者请示上级。抓不到基地组织的头目是小事情,可是牺牲这么多人最后换来的结果是什么呢?还是一无所获。无论最后他们作战是多么的英勇,我都想说作为指挥官墨菲上尉是不合格的。随后爆发的战斗中,我虽然看到了他们的勇敢,但是为时已晚。在生命和人性的选择下,他们选择了人性,从这一点上我也看到了美军基层官兵善良、淳朴的一面。马库斯在书中多次指责美国政府的战争政策,而我却觉得美国本身就是不义之师。生于不不义,自当死于耻辱,历史没有一个侵略别人国家的军队不被人民所击溃的。我个人觉得美军之所以在阿富汗可以驻扎这样长的时间,反过来也可以证明基地组织也不是善良之辈。这个矛盾是基层的美军官兵所无法懂得的,他们的死其实从美国自身来说毫无意义。

虽然这样作为指挥官墨菲在被包围身中数弹的情况之下拼命联系上了基地并请求了增援为挽救其他战友献出了生命还是让我为他惋惜。其他的战士作战至生命的最后一刻没有人投降,作为军人我由衷的钦佩他们的勇敢。5人打死大约60名基地组织的民兵,在这样兵力悬殊的战斗中,他们的确向世界证明了他们是最精锐、最勇敢的军人。

而随后的事情却是我不可想象的。当马库斯被阿富汗的一个村落的人救起后,他以为会被交到基地组织手里或者直接被杀掉,但是他错了。善良并非只是美利坚的专利,在这样一块贫瘠的土地上拥有比那些标榜文明的西方国家里更伟大而光辉品格的人们。大饼和羊奶虽然味道不好,可是却是这个村里所能拿出的最好的东西了。这些善良的村民为了一个素昧平生身负重伤在自己国家作战的外国士兵提供了他们所能提供的最好的条件。“洛克海法则”,提到这个大家都是陌生的,在阿富汗这个群山环绕的国家里,就有着这样一个让所有文明世界都为之汗颜的法则。根据这个法则,只要村落里的人们把一个陌生的人视为村庄的客人,那就要保护他不受到任何的侵犯,即使牺牲全村的人也要誓死保护客人的安全。美国人口口声声帮助阿富汗人民,可是他们做了些什么呢?看到这里,我不再觉得那些身穿长袍头带阿拉伯方巾的人都可怕。我突然觉得从前我们都错了,无论在世界的任何一个角落里,爱都存在,只是我们还没有发现而已。爱在这个世界上并不缺乏,只是我们未曾感知。我们在物质优越的世界里是不是真的已经变得麻木甚至冷酷了?我们所谓的文明难道真的比这个延续了上千年传统的国度的文明更高级吗?我们所谓的文明就是消灭其他的文明吗?我们所谓的文明就是世界法则吗?看完此书,我觉得作者在无意中表露了一种矛盾的心理。他们自认是救世主,可是他们却被那些所谓需要拯救的人们所救。那么,他们在阿富汗到底干什么呢?到底在为谁而战呢?迷茫、彷徨……

书的最后,是村落的长老徒步几十公里来到了美军的基地告知了马库斯的实际情况,美军派出了大批的部队将马库斯救回。马库斯想把自己的手表送给救他的阿富汗青年,但是这个朴实的阿富汗青年什么也没有要就悄然的离开了。他用最好的方式给他的敌人上了一课。我也相信马库斯会在今后的生涯中能明白他的好朋友阿富汗人民的用意吧!真心的希望这个世界不再有战火,我们人类所遭受的苦难实在太多了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