删帖有感
网络文学不过仅仅是文学爱好者倾吐内心和交流情感的一个平台。相对其他媒体,这个平台有一定的隐蔽性,你可以在这里发泄郁闷,公开隐私,且不必有太多的顾忌,还可以满足写手们的发表欲。我们到这里来写作、发帖仅仅基于自己对文学的爱好,对社会的关注以及渴望自己的作品或观点得到认可,但如果连写作最基本的“思想交流”这一初衷都失去了,在跟帖中互相吹捧或互相贬低,甚至是进行人身攻击,这就失去了跟帖交流的最基本的意义。种种思想都反射出不同的环境,不同层次的人有着不同的心态。对于跟帖,我们有共同的认识,我们的交往是属于精神层面的,但如果光喜欢听恭维的话,而不能接受批评或建议,随意删除文友的跟帖,这势必会引起文友的不快。每个人都有删贴的权利,所以就出现了因看了“有分量”的帖子后精神承受压力,而出现故意删帖的现象。当然,对于一些善意的删帖现象,也是有情可原的,我们必须理解。总之,我们应该珍视这里为心灵的家园,保持一个良好的心态,以道义为重,以身作则,显示热情友好与宽阔胸怀比什么都好。作者对删帖的现象有感而发,态度诚恳,语言恳切,值得我们反思和借鉴。
其实对于删帖的行为是不可取的,但是有时候善意的删帖却实属情有可愿,并不能一句而定论绝不可取,正所谓:世事无绝对,相对而论之。
为什么说行为不可取呢?首先,要知道一个人的文章被人评论之后,是别人对你的文章的一种看法,虽然看法也有“美”与“丑”之分,但是,别人对你的看法不能说删就删,因为它存在一种很微妙的关系在里面,就是礼仪与尊重。你随意删帖,就是对别人的“劳动成果”不满意,也是对别人的不尊重,所以说是不可取的。
为什么说善意的删帖情有可愿呢?要知道一个文章的发表主动权在作者的手中,换言之,一篇文章的评论删帖的主动权应该也在作者的手中,虽然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但是国法与家规同样是人定而成,难道就一成不变了吗?换言之,“国法”也好,“家规”也罢,也有改动的一天。如果有一样东西摆放在你的心中感觉忐忑不安,你难道会让它一直存放在心头上吗?我想不会,你当然会除之而后快。人嘛!永远喜欢美好的东西,永远喜欢追求完美的境界,这才是人最终生存的意义所在。所以说,如果作者的心中有感觉不舒服的东西存在,难道他(她)不能主动除掉它吗?尽管删帖,也不能说代表作者对您的评论有意见或者说是作者不尊重您的劳动成果。尊重人与否跟是否删帖完全是两回事,不能混为一谈。换言之,您有件衣服是别人送的,但是你感觉那衣服穿着不舒服或是说衣服已经烂了几个小洞,难道您仍然穿在身上吗?不可能的事情吧!您当然是扔掉它!但是你扔掉它就代表您不尊重曾经送衣服给您的这个人吗?我想,绝对不是,因为他送衣服给您的当时,你已经感激不已、多次言谢!所以说,一个人不能时时执意的停留在某个界面上,要随着心情而转换喜欢的优美画面,只有经常随着心情转换优美画面,生活才会感觉异样精彩。所以,善意的删帖是情有可愿的。
现在我们别说删帖与否,光说某些编辑删除文章的行为,他们不也是出于善意的举动吗?所以,我们要有理解的心态待之,而不是一昧认为别人的举动是对某人的不满情绪,注意换位思考问题,效果就完全不一样。
今天,我发表了一篇《清海诠释》散文,该文章是诠释我之所取如此注册名的缘由以及启发自己该如何面对生活等等问题。在我的感觉中还算良好,所以发表之后也引来不少对清海关注的网友好评!他们的评论完全是合乎情理之中,但是在清海回贴的过程中出现了预期没有想到的结果,后来才发现在网络上根本没几个人是用真名注册。所以说,我过于诚实了,然后,为了自己存在一点点的神秘感,所以,清海把“回帖中有我真实姓名”的两部份删除了!两部份分别是:王可可与月凤姐的评论,在此,清海诚心向她两位好友说声:对不起,请原谅。难道这一点点的过错不可以原谅吗?如果这么一点点的小错误也不能原谅,那么所谓的“大度能容”心态也就不用言喻了。
哆嗦如此多,总之一句话,善意的删帖实属情有可原,并不能说是恶意删帖,更不能说对方没有尊重对方,所谓:世事无绝对,相对而论之。
2010、04、16夜
修改于04、17子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