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舆论倾向明显 文强二审死不了

赵炎 杂文 针砭时弊 2010-04-17 22:10 责任编辑:巍巍昆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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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其实文强该不该获死刑,法律自有定论,但做为一个如此罪大恶极的人如果都死不了,能足以平民愤吗?希望我们都能够看到法律伸张正义的判决。问好作者。

文强一审获死刑之后,尽管重庆市民拍手称快,据《重庆时报》称,3000万重庆市民纷纷燃放爆竹庆贺司法的胜利,但是,从今日诸多媒体和警界、司法界的舆论来看,明显倾向于文强二审大有活命的机会,令人对此案能否成为“司法公正经典案例”产生担忧。

《新京报》说文强面对死刑判决“表情平静”,无疑是在向外界民众宣布,文强的心理素质是超一流的,一审判决结果早在他的意料之中,对于上诉文强也是胸有成竹。

《文化晚报》说文强的“穷姐姐要卖房助弟打官司”,并特别强调“她因周晓亚不好说话相处不来故一直少有来往,下岗后还要出外打工。”这则报道似乎有为文强“歌功颂德”之嫌。至少隐藏两个信息,一是“知弟莫如姐”,姐姐认定弟弟罪不至死,所以决心卖房帮弟弟上诉;二是文强身为重庆司法局长,却没有为自己的亲姐姐改变生存条件而徇私,可见文强还是有“清廉”之处的。

《晶报》则详细报道了文强的“光荣历史”,说文强“14岁就读四川省公安学校,29岁时任巴县县委副书记,37岁起担任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达16年,先后指挥破获震惊全国的警匪枪战案、中国第一盗窃案、运钞车被劫案、杀人恶魔张君案,获公安部一等功多次;是闻名一时的“打黑英雄”,号称“全国排名靠前的刑事侦查专家”;他所领导及主管的重庆市公安局刑侦力量一度居全国前列。”

《广州日报》重点报道了文强案件审理中的“假画减贿”情节。由于文强、周晓亚收受赵利明一幅落款为张大千的“青绿山水”图(画名《蜀山携琴访友图》)经过鉴定为一般仿品,因此,起诉指控文强受贿1625万余元,终被判定1211万余元,减贿400余万。

《武汉晚报》的报道似乎在为文强“支招”,报道说“文强如果希望二审得到从轻处罚,就得进一步找出新的证据,减轻自己的罪名,如能有新的立功表现也是减轻处罚的路径。”并拿文强妻子周晓亚举例,“法院在解释周晓亚量刑较轻的原因时说:周晓亚虽然受贿数额达449万余元,但其受贿是在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情况下主动交代,系自首,具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且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从文强被捕时放出的狂言来看,文强想争取立功表现,成功的可能性很大。

警界、司法界的舆论似乎也对文强十分有利。重庆公安局长王立军对媒体记者说:“文强这个人长处很多,是一个很熟悉业务的干部,而且这些年,做了很多贡献。”司法界有关人士也认为,“相比公诉人的起诉书,法院在一审中,无论在涉案金额还是具体涉案事实的认定上,文强案都有了瘦身。”一位在文强受羁押期间接近文强的重庆政法界人士说,“文强最初被羁押的时候态度极为张狂,面对办案人员的讯问一律不予理睬,但是仅3天后,就变得特别地配合办案人员。”

整合媒体和相关舆论,文强二审有可能活命的倾向十分明显。比如,他在看守所里的表现不错,很“配合办案人员”;比如,通过一审可见,文强的案子似乎罪不至死;比如,他曾经是“人民的功臣”;再比如,他极有可能争取到立功的机会等等。舆论如此铺垫,赵炎认为,目的可能只有一个:对二审法院的最终判决产生影响,让文强捡回一条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