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剧何时方休?

唐福珍还未走远,陶会西追随西去!

意林 杂文 针砭时弊 2010-03-31 22:32 责任编辑:追逐你的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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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以人为本”,口号已经人所熟知,只是效果似乎差了些。以权强取,已经成了不新鲜的话题和现象。文章中例子多了些,可选取代表性的例子分析其中成因,则文章会具有社会意义。后部分感性了些。

我很茫然,我不知道面对什么样的无奈能够以命相搏?很小的时候就有了这样的观念:只有在个体受尽屈辱、无力抗争,抑或家国存亡之时,男儿顶天立地之骨肉身躯,当可为了正义和自由选择死亡!

我很悲愤,一个个鲜活的生命为了维护应得的基本权益消亡在国人面前,个别为官执法者却以人民最基本的生命权作为博弈筹码,情义道德何在?人性何在?!

一幕一幕的悲剧被无情地导演,惨烈地在国人的申讨声中重复上演。我宁愿相信下面这些叙述都是记者的谎言!

2008年3月26日晚11时许,苏州市吴中区郭巷街道沈建方、陆素贞的家被一群手持钢管的人破门而入,一家人从被窝里被驾着胳膊、大腿拖抬出屋。同样遭此厄运的还有邻居陆伟土、徐水香一家。凛冽中仅穿内衣的他们在钢管伺候下眼看着各自的家被野蛮拆毁。

2008年3月29日凌晨1时许,四五十名不明身份的人突然砸开许昌市民辛风山的家门,将一家四口从被窝里拽出,扔到了100多米外的大街上。在“呼救就弄死你们”的恐吓声中,居住了7年之久的房子被人拆毁,衣服、家具等物品全部被埋到废墟里。

2008年4月3日上午,家住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双阳街道阳山吕埔64号房屋的何全通,因不服自家房屋即将被强制拆迁的决定,在该房屋3楼泼汽油点火自焚,经紧急抢救无效死亡。

2009年11月13日,在成都市金牛区天回镇金华村,为了阻止区城管执法局强拆房屋,女主人唐福珍以死抗争把汽油浇向自己,“自焚”于楼顶天台,烧得面目全非。而后,唐的数名亲人或受伤入院或被刑拘,区城管执法局当日继续完成拆迁,当地政府部门将事件定性为“暴力抗法”!11月29日晚,唐福珍因伤势过重,经数日抢救医疗无效后宣告死亡。

2010年2月25日13时左右,山东枣庄市原山亭区委大院内,名叫李玲(音)的女子撇下仅10岁的幼女从四楼跳下,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亲属及邻居称死亡原因与“清房”动迁有关,因目睹施工机械准备入院强拆未协商好的拆迁房导致精神病复发。

2010年3月3日上午10时许,湖北武汉黄陂区武湖农场毛店村,一伙人开着挖土机来到王翠云家的房屋周围三面强行挖沟。王翠云老人见状上前阻止,冲突中一名男子持木棍重击王翠云的后脑,致使王翠云摔入沟内,此时挖土机刚好将土填入沟内,王翠云被活活掩埋。老人的儿子、丈夫和儿媳迅速跳到沟内,徒手挖掘半个小时才将老人从土中刨出,终因被埋太久,送医院不治身亡。在场的施工人员和警察对老人被埋却见死不救。

2010年3月27日上午7时40分,江苏连云港市东海县黄川镇政府拆迁工作组在镇长朱文军(音)的带领下,镇上多个部门近百人来到陶会西家。68岁的陶会西和92岁的父亲陶兴尧为阻拦镇政府强拆自家并不违章的养猪场,二人浇汽油自焚。陶会西死亡遗体失踪,陶兴尧严重烧伤。两人自焚后,拆迁工作人员并未施救,拆迁工作也未停止。

……

我真不想从网上收集更多这样催人泪下的案例,就这些已经压迫得让人喘不过大气来。唐福珍事件虽已促成全国人大修改了《拆迁条例》,但条例的修改似乎并没能让泯灭人性的“某些人”召回良知,为了赶在新条例执行前完成拆迁,竟抗“法”逆“理”制造了骇人听闻的“黄川惨案”!

“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用什么样的行动来诠释呢?孔子云:“政者,正也”。中国自古礼仪之邦,素有以德治国的传统。毛泽东主席更是向全世界人民宣示:“人民”之共和国站起来了!邓小平主席也曾教导:人民拥护不拥护,人民高兴不高兴,人民满意不满意,是检验党的政策和各项工作是否正确的标准。在改革开放的道路上,因为“摸着石头过河”,有些事情我们没有做好。现如今,利益格局多元化,社会矛盾错综复杂,但党还是原来那个,国家还是社会主义性质,那么,有什么理由可以抛弃人民的利益、人民的权利和人民的满意呢?!

俗话说得好:金奖银奖不如百姓的夸奖,金碑银碑哪值群众的口碑!

蝼蚁虽贱,尚能偷生;百姓为天,岂容羞辱!

剑在鞘不能扬其威,此剑当废;法既明却仍视无睹,此人当诛!

在某些掌权的“官人”眼里,如果“法”只给“权”缝制美丽的外衣,穿上它用以蒙蔽百姓,总有一天,那外衣会演变成“权力”之枷锁。

此时此刻,我真的已经无语......

仰——天——长——啸,

悲剧何时方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