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谈君子与好财

胡杨叶子 杂文 处事之道 2010-03-30 20:32 责任编辑:Edinston
旧站档案号:HXQ-ESSAY-00021346
编者按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作者从丁海贩卖中国人头骨一事引出思考,阐明了一个道理,即便是对财富有着特别大的喜好,也不能偏离了方向!问候朋友!

无意中在一份报纸上看到一则题目为【中国人头骨买卖第一案】内容大致是:2009年9月北京市人民高级法院一审以非法经营罪判处美籍华裔博士丁海有期徒刑8年,2010年3月份进行了二审。

丁海,1963年9月15日出生于山东青岛市,美国公民,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北京市万达博尔信息咨询有限公司顾问,并且拥有自己的公司。1988年丁海大学毕业后赴美求学,在福罗里达洲立大学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之后攻读了地球物理动力学博士学位和该校的软件工程学的硕士学位。2003年丁海回国在北京创办了自己的商务科技公司。就是这样一个优秀的青年人在2005年到2008年间在北京潘家园古董市场收购人类头骨,头骨来源于青海,并通过网上竟价的交易方式向美国、英国、法国等国家人类头骨200多个获利5万余美元。2008年6月3日在北京市昌平区纳帕溪谷别墅被抓,查获车库里人头骨1100余个。那时丁海的电脑里还存有人类头骨照片一万余张。丁海倒卖头骨利用了两个痴心想嫁给他的女子,一个是在美国的前女友张菁为其销售头骨,另一个是现任女友刘君为其运送邮寄头骨。

丁海之所以入狱结症是求财之道偏离了方向。古人云:君子好财,取之有道。意思是说我们在追求自己的利益时要有一定的原则,这个原则就是“道”的标准。在现在这个社会求财是以不危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获得的劳动成果,才是正确的求财之道。

丁海倒卖人类的头骨,纵然他的头顶有再多的光环也是于事无补,他的行为说白了与那些挖坟盗墓的没有什么区别,侧面助涨了盗墓者的猖獗行为。一个“利”字让丁海在邪路上越走越远----于入土者灵魂会感到不安,于活着的人他的行为损人利己。向丁海这样见利忘义唯利是图的人,他不但游戏了人生的规则,也游戏了法律的原则,必然遭到法律的惩罚。

丁海落网了,但留给人们的思考更多。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论语·里人】,君子走的路应当是适合的道路,而小人为了一己私利很容易走到邪路上。在说说那两个傻乎乎想嫁给丁海的女子,是不是认为丁海是一个有才又有财的君子呢,回过头我们再看看丁海,它拥有自己的公司。他头顶光环耀眼拥有诸多高学位,他的品味不一般,丁海拥有美国的飞行执照和潜水证,爱好绘画和音乐,对佛教有着很高的修养。似乎是一个君子,可他不是,他倒卖头骨,【这里我要怀疑丁海对佛教的修养了】并利用两个女人对他的痴心,为自己牟利,他的行为比一般意义上的小人还要龌龊。所以他不可以称之君子,要以小人视之。

其二,有一点题外话,但还是一说为快。丁海倒卖头骨最先是美国警方发现的。作为一个美籍华裔毕竟血管里流淌的是中国人的血,倒卖同胞的尸骨,我真的不知道用什么语言形容他低劣的行为,更不是一般意义上的见利忘义了。丢尽了中国人民的脸,不知道他在狱中会有怎样的忏悔·

君子德才兼备,取财方可有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