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炖“文学爱好者”
从学习到爱好,从爱好到喜欢,从喜欢到留恋,好心情让我们走到了一起,好心情有今天也是每位作者辛勤耕耘的结果,一起努力,为好心情的健康、稳步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
(题外:写下此题目,鸿儒兄不要训我。借你的“乱炖”手法,把这里的弟兄姊妹做成菜,咱弟兄用这道菜饮酒做诗。)
来“好心情”三个月了。
初来“好心情”,是为了推销我的那本小说的。就在上传小说的过程中,不知不觉对“好心情”有了好感——因为我在其他网站受过骗,上过当,所以刚到这里还是小心翼翼的。不知是有那么一两个编辑对我还算认可,还是有那么一两个书友跟我处得还算融洽,或者是这里真有几篇符合我口味的文章,总之后来只要坐在电脑前,我都会对“好心情”浏览一番。时间久了,也起混写几篇短文,给那些本来就很忙乱的编辑找点乱子,没事找事给自己找点乐子。
嵇涙先生来了。“好心情”一时热闹了几天。在争争吵吵的那几天里,我忽然有了好多的疑问和想法。哪个喜欢搞恶作剧的家伙,是MM还是GG,闲得无聊闹了这么个网站,招引来一群游手好闲、不务正业的人,佩带文化人的牌子,挂着发展文学的幌子——在家因老公不听她牢骚,跑在这里感月伤花;在单位因领导不听他意见,逛到这里寻找认同;在学校因为学习得很累,躲到这里靠敲打键盘书写青春梦想和惆怅……好热闹的一片天地!弄这网站的家伙真是太有才了。他让多少女性把细腻的心声写成了文字——你该不是她们其中一个的丈夫吧?为了不让她叨扰你耳膜,故意设此一招!他又让多少怀才不遇的哥们儿,在这里找到了自身的价值,好赖都要有一人通过哥们儿的文章,读懂哥们儿的思想,那便是编辑——你不是其中一哥们儿阴险狡诈的领导吧?故意让哥们儿沉醉于文字游戏不跟你作对!他又让多少青春年少的帅哥和美眉,把谈情说爱的时间花在网上,靠书写文章与梦中情人热恋——你不是焦头烂额的红娘吧?顾不上一一牵线,先让他们在这里候着!
我们都是难姐难妹,我们都是患兄患弟,所以在这里处得很融洽。没有几个真把写篇精华文章当作正事去做,也没有几个真把编编们当成正儿八经的编辑给予足够尊重。大都作者很清楚,冠上了编编名,他照样不是我的难兄,就是我的难弟,不是我的患姐,就是我的患妹,他写的文章不一定比我好,我写的文章不一定比他差,只不过他比我多了个“好”,多了个“精”,多了个编编名。因此文章写得好于差,哥们儿姐们儿去捧个场,本来是人情礼往,但同网主一样有才的嵇涙不高兴了——言过其实的溢美和夸奖,我都不接受。他的态度是:写者要端正对待每一次作文,编辑要端正对待每一篇文章,评论者要实事求是地对待每一次评论!
说得好,鼓掌!抛开嵇涙先生鲜明的个性——绝对得罪人,谁如果不承认,谁就是伪君子——以及一些我不能赞成的做法不谈,我们需不需要正视一下嵇涙先生的观点?需不需要审视一下“好心情”的定位?其实,自认识“好心情”以来,我就认为它不是一股文学力量,而是一种文学现象——它将来可能会成为一股文学力量,但如果不对嵇涙先生所倡导的态度给予足够重视,它永远也成为不了文学力量。
我说它是一种文学现象,是因为它将许多文学爱好者“勾引”进来,降低门槛儿,让这些做过文学梦、做着文学梦、还想做文学梦却一直没有实现文学梦的女士和先生们,在另一个层面上实现了文学梦想。这是一个很了不起的成就。要不我说“好心情”的网主有才呢!如果“好心情”一直就这个定位,一直满足于降低门槛儿,让那些实现不了文学春秋大梦的实现一个小梦,我们不需要对嵇涙的言论给予重视,甚至可以把他的言论当成杂音处理。但是,如果我们实现了小梦还想实现一个更大的梦想,如果有了奥迪还想换辆悍马,就应该接受嵇涙言论中那些合理的东西,本着批评才是最好的促进,去接受一些质疑和不同的声音,让我们的个人素质有质的提高,让我们的文章有质的转变。不能因为编辑不推荐,不加精,你就气馁,你就抱怨;不能因为作者对你编辑指出了一些不足,提出了一些能力方面的质疑,你就生气,你就发作;也不该因为你跟我关系好,我把语无伦次、错字一堆的文章发上去,你照样给我叫好。这容易让作者完全偏离文学梦想,不再去提炼主题,不再去美化文字,不再去精益求精,只求数量,不求质量,在人际关系中寻找喝彩声。如果这样,“好心情”最后满足的那个做文学大梦的人,是刚学了aoe、用拼音就能写出几个字的可爱的小学生了。
端正态度,是每一个文学爱好者首先应该做到的。每一个编辑、每一个作者都要承认,我们不是大家,我们只是怀揣着一个梦想,想做好一件事情。在做好这个事情的过程中,我们都有这样或那样的不足,因为我们不足,我们才需要别人提醒。有时候这些提醒,可能语言会严厉些,方式会激进些,但为了梦想中的那个事情,我们何尝不能宽容些?当然,不宽容些也可以,但起码你要从另一个声音里找到你的不足,要去改正。尤其编辑——作者还好,他要糊弄文章,还有编辑把关——编辑如果总在几十字的“编者按”中写错字,或者总把错字一堆、语无伦次的文章加精,你是不是该检讨一下呢?尤其后者,你如觉得某篇文章的确不错,只是有一些小毛小病,你可以注明原因,让作者修改了以后再发表不好吗?
我早前认为,一个人如果主动喜欢上一件东西,喜欢上一件事情,是不会有态度问题的。因为没人逼着他喜欢这件东西,也没人逼着他做这件事情。但是我错了。许多人正是态度方面出了问题,导致有着严谨写作态度的人,对“好心情”的一些作者和编辑提出了质疑。也许就像小伙子们在疯狂追到美女之后会产生一些视觉疲劳一样,做文学大梦的一些人在实现了文学小梦之后,热情和认真态度往往不如从前。我喜欢读作者个人文集中的开头几篇文章,虽然开头几篇很少被推荐加精,但因为态度端正,这些文章写得都不错——我是跟他后来发表的文章、甚至那些加精的文章相比的。他后面那些被加精的文章,不是说写得有多好,而是主题或材料打动了某个凭个人喜好决定优劣的编辑,或者说他那时的人缘关系好了,有些编辑不好驳他的薄面,找不到文章的大错就推荐了。我不怕得罪编辑。你如果没有这样做,你可以驳斥我;你如果这么做了,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改正就可以了,或者你这样做了还不想改正,同样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你只是对几篇半斤八两的文章没有一视同仁罢了,你又不是决定作者的生死!我说的端正态度,是跟那些有文学追求、态度又有些不端正的人说的,如果你本身就是个伪文学追求者,这话就说不下去了——道不同不可为谋!
既然要端正态度,就应该剥去那层虚假的东西。溢美但不要灌蜜。不要像婆姨们一见面,惊叫一声:呀!你这件衣裳好漂亮;也不要像爷们儿欢聚,全是美酒照顾。我们这是在创作,不是搞外交或礼仪。其间少不了交往,那是围绕文学创作的沟通,是一种志同道合的惺惺相惜,是一种趣味相投的相互拥戴,不是为了找个朋友,觅个对象,来这里充当文化人。这里的每一位作者,我相信他们付出了辛苦写出的文章,多少是有亮点的,这个亮点我们是一定要赞赏的——这对人的付出是一种肯定,也会增加他们写作的自信;在赞成这个亮点的同时,不妨也指出一些不足,他要是能接受,便又是个很好的促进,他要是不能接受,就鼓励他去“大家”的舞台登场亮相,不要让我们这些平凡人的批评声淹没了他的英才——一个只能听赞美,不能听批评,一个只能发现自己的优点,不敢正视自己的缺点的人,他能是个英才吗?我说他只有半点出息!
针对嵇涙先生引起的风波,我笑谈了“好心情”的作者和编辑,就端正态度说了上面一些。在“好心情”的三个月里,当然想法和认识远不止这些。
我觉得,对于我们这些文学爱好者,同态度同样重要的,就是我们的品德和认知问题。我对品德曾有过跟态度同样的感觉,就是有文学追求的人,品德一定也不错——当然,不是说人人都要有范仲淹的先天之忧精神,但起码在是非和善恶面前有个底线。不能说为了露那个脸,出那个名,什么也不顾了,什么也敢做了,什么文章也敢写了,如果这样,即使露了脸,也是个鬼脸,即使出了名,也是个臭名。当然,也不应该在收到不同的意见之后,什么不文明的话也去说。好在,“好心情”逾越道德底线的文章不算多,也有,但都是认知上出了问题,不是品性恶劣。不过,从满网站的文章中找几个品德高尚的作者,恐怕也没几个,大都是守着一个道德底线,“搬弄”是非,“针砭”善恶,“丈量”曲直,感风伤月中抒发个人情怀。高尚情操的人不需要有吗?需要。但历朝历代也没有几个,因此不要强求“好心情”也有那种类似“位卑未敢忘忧国”的人了!不过对几个鼓励残害女性,倡导卖淫嫖娼合法化的书友,如果不是认知问题,那就得怀疑他的道德底线是否操守着——为了不因这句话引来一段无关此文主题的争议,我将在此文的后面,将从网上搜索到的鼓励卖淫嫖娼合法化的所有依据归纳了出来,一一给以批驳,这里不再跑题说道它了。
作为文学爱好者,有一定的认知高度是必不可少的,尤其是写杂文。你想告诉人家一个东西,却不知这个东西是何方神圣,或者只看到这神圣的一只眼睛或一条腿,你便认为它是一个明亮的或粗壮的东西,然后噼里啪啦写堆文字,说这神圣是如此如此一个东西。前面站着的是骡子是马没看清楚,就当成笨牛好一顿描述?管中窥豹者,“好心情”里不是没有。
把“好心情”里文学爱好者的态度、品德和认知炖了,该炖他们的勤勉了。我们这些写作的人都知道,纵然文学功底再深,文字表达能力再强,如果写的时候不够勤勉,想的时候不够深刻,想让文章达到一定高度就很难;就是达到了一定高度,语言如果不够吸引人,也很难引起读者共鸣。我所说他们不够勤勉——包括我,我更是这样,不这样说一些哥们儿姐们儿是不会放过我的,当然我说的是实话,写此文也是在自我批评——提炼主题不够勤勉,旁征博引不够勤勉,满足于把文字当成秀发一遍一遍梳理、造型,不注重个人内涵的挖掘,不注重对主题的挖掘,以致使文章黯然失色。写杂文的表现出用“因为我喜欢”,证明“所以我赞成”,“因为我怀疑”,证明“所以我反对”,抛开主题玩儿文字游戏。写散文的表现在第一段用花表现愁,第二段用草表现忧,三段鸟,四段月,把大自然的风景写个够,最后还是一个愁!到底为谁愁,为谁忧,怎么愁法,怎么忧法,不铺垫,不交代,因为一有铺垫和交代,文章似乎就不美了。那你还不如把“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消愁愁更愁”,“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这样的句子搬上来。不能搬?那都太出名了,一搬就知道是抄袭的?汗!不勤勉挖掘主题的表现还很多,归根结底是重形式轻内容。于是就忽略了所要表达的思想是什么,不去考虑这样的思想具不具有表达的意义,把手指头的痛和风吹过秀发的感觉一而再再而三地描写,把一个不需争论的话题一而再再而三讨论。艺术来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不是一句空话啊!
最后炖一下个别人的文学常识。有几个作者和编辑,连个“的地得”都用不对,一次两次,我可以说你输入时出错了,但如果总是这样,我能不能说你真的没搞懂啊?
不多说了。
所言不多,希望大家本着有着改之无着加冕的态度,原谅我胡言乱语。我是抖抖索索把这篇文章发上去的,拜托大家别拿鸡蛋砸我。我因小时候打破了鸡蛋被我妈收拾过,所以很憷鸡蛋的。
附:《卖淫嫖娼的理由和对其的批驳》——从百度搜索了一下,这个问题的争论真不少。归纳起来,赞成卖淫嫖娼合法化的,大体有这么四个理由:一是欲望的需要。嫖娼的人有性需要,卖淫的有金钱的需要。二是健康的需要。公开化了就不用偷偷摸摸了,可以制定一些措施——其实就是对卖淫人员进行体检,合格了以后携带工作证上岗,就像我们携带警官证去监狱提审犯人一样,理直气壮;其三还有人认为,存在就是真理,取缔不了,就不如认同,不如合法化;而且好多国家都这样,也没见得亡国。四是这是文明进步的需要。男女比例难免失调,现在男女比例为107:100,按一对一的执行,好多男士就只能瞅着女人流口水了。其他诸如为农民工解决性问题,减少强奸案件等等,因为毕竟占少数,而且我已在《批》一文中已说明了我的观点,所以不列此处。那么就这四个观点,有一个能站的住脚的吗?欲望的需要?有欲望我们就该满足吗?自然不是。那么是别的欲望不具备满足条件,这个欲望具有了吗?好像是。有人愿意花钱嫖娼,有人愿意卖淫挣钱,似乎是两厢情愿,符合民事合同的自愿原则。但殊不知忘了第三者——嫖娼和卖淫者的配偶甚至他们的亲人。他们在签订和履行卖淫嫖娼这个民事合同的时候,违反了跟另一人所签订的婚姻合同里的诚信原则,伤害了另一个人的利益,伤害了其他亲人的尊严。所以它不具备满足地条件。我再强调一次,假如这些配偶了、亲人都能接受了,就不用提什么卖淫嫖娼合法化了,这多不好听啊,我们直接提倡共产共妻就行了嘛!其二,是健康的需要吗?如果是健康的需要,我们就该取缔它,更不该让它合法化。合法化了你就能保证不合格产品进入市场吗?接下来说取缔不了就不如认同。我们说中国现在腐败也遏制不住,就让腐败也合法化吗?犯罪现象也不见减少,也让犯罪合法化吗?哼,这倒是个不错的主意,无为而治要实现了。人是需要一个道德底线的。最后说说文明的需要。如果是文明的需要,为什么不给卖淫者一个文明的谋生途径呢?有人说这就是文明,那你携妻带女去吧!我无言了。
注:因是蓝色孤独写的《卖淫嫖娼合法化,是时候了》,其后又有人著文,又有人评论,我又作了《批》,但我写此文绝对不是针对蓝色孤独的,我对兄台是很尊重很赞赏的,此段文字是对网上支持卖淫嫖娼合法化要点归纳所作的批。再次希望兄台不要误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