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文是件“易碎品”
之余杂文,理应就是一种以批判的手法去指出隐晦在社会中的不好现象的文体,正因为杂文的定义如此,也就使它与其它的文体产生了较大的差异,别的文章讲究技巧与写作手法,而杂文,更重要的则是以道德与信仰为底线,去触动那些最真的品格,即是文章中所言的“浩然之气”,不过也正因为如此,杂文往往语言犀利,棱角分明,用文字刺破了很多虚伪的面孔,于是也就会招来无数的“忌恨”,同样如作者文章所言,某些所谓的“杂文主义者”喜欢进行“口技竞赛”,表里不一,这同样也就给很多“反杂文主义者”留下了口实!诚然如此,我还是相信杂文或许是“易碎”,但是杂文却始终不会消逝,而所谓的“碎”了,只会徒增讽刺意味罢了!问候朋友!
(导读)美的善的东西总容易碎。我一直将杂文视为大善美的东西,因而也感觉它就如玻璃一样易碎:一方面常因独持异见或识破衣冠下的豺狼本相或洞察人肚里的鬼胎而招致忌恨;另一方面亦因某些作者自身的人格裂变言行陌路而大打折扣。
杂文的使命是在批判中让人看到方向和希望。它以剖析真相、揭示真理、表白真情完成它的使命。而要做到这些,作者首先必须是具备了真信仰、真性情的“真人”。一切假仁假义、假公济私、假厚道、假纯情、假民主、假公正、假友善、假谦虚之辈弄杂文,徒增讽刺意味而已。
如果迄今为止,自己有所谓“写作生涯”的话,我主要是学习杂文的写作。我知道,除了鲁迅等少数大家的作品,真正能进入文学殿堂的杂文,历来无多,因而我一直不敢将自己的杂文习作看作是文学创作。但我向来认为,文学作者特别是杂文作者,首先应努力使自己成为一个现代意义的知识分子。就今天而言,即首先应该具备宪政、民主、自由、平等、理性、人权等核心理念和基本常识,站在人类文明的制高点上发言。不仅重视对一般学理的“言说”,也应让人看到时知识分子精神的一种自觉的履践。文化界、杂文界不少老前辈正是这方面的典范,在他们的支持、引领下,也涌现了一批富有有战斗力的新锐,走在人类进步文化的前列。
一个杂文作者,应该时时检索自己在人文理念上的差距,不断充电。另外,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是人格。我曾在《杂文的尴尬及其它》一文中提出过这个问题。
“文化的最后成果是人格”。一切写作,均与人格有关。杂文是忧患、悲悯与批判的结合体,因而更应是作者人格的外化。这是杂文家的另一个“防伪标志”。
美的善的东西总容易碎。我一直将杂文视为大善美的东西,因而也感觉它就如玻璃一样易碎:一方面常因独持异见或识破衣冠下的豺狼本相或洞察人肚里的鬼胎而招致忌恨;另一方面亦因某些作者自身的人格裂变言行陌路而大打折扣。前者是恶政与人性弱点媾合之下的人间常态,自是执着的杂文作者“战斗未有穷期”的一个理由。后者则给弄文者敲响了警钟:像杂文这样至善至美的东西,倘也如其它诗词歌赋一样成为某些心思猥琐行为龌龊之人酒足饭饱之后的“雅赏清玩”,势必是件尴尬之事。
杂文不以“文字游戏”载入史册,其使命是在批判中让人看到方向和希望。它以剖析真相、揭示真理、表白真情完成它的使命。而要做到这些,作者首先必须是具备了真信仰、真性情的“真人”。鲁迅在谈到“革命文学”的时候说:“我以为根本问题是在作者可是一个‘革命人’……”作家吴若增有一说:“杂文是你的裸体。”一切假仁假义、假公济私、假厚道、假纯情、假民主、假公正、假友善、假谦虚之辈弄杂文,徒增讽刺意味而已。
正如文人圈子里总有不少假知识分子,杂文界其实也有不少“做戏的虚无党”,辨识的方法很简单,“听其言而观其行”而已。某些杂文作者,笔下棱角分明、义愤填膺,平日里为人处世却是个老滑头、老好人,人鬼不分,趋炎附势,处肮脏龌龌且自行乐,见恃强凌弱仍能心安,舞池漫潇洒,酒席赋新篇。此辈“杂文家”还常醉眼朦胧地告诉后辈曰:“难得糊涂。文章不妨写得尖锐,身边人事却不可当真横眉冷对……”让人想到鲁迅看透的一个“千年秘密”:在中国,凡有大度,宽容,慈悲,仁厚等等美名,大抵是名实并用者失败,只用其名者成功的。像海瑞,像彭德怀,他们说到做到,所以四处碰壁,没好下场。而不少人却习惯于说一套做一套,打打幌子,树树牌坊,什么主义和宗旨,什么理想和理论,什么文化理念学术品格,从来就未打算真正实行,而只在左右逢源各得其所与人打好关系上用功夫,如此倒常能“深孚众望”。一个写杂文的,如果也是这般模样,恐怕正好应了鲁迅的“那不是很像婊子么?”这句话了!
“名实并用”应成为一个杂文作者最基本的品格。有以人格和信仰写杂文的,也有只以才智和技巧写杂文的,我更喜欢前者,不少有真信仰真关怀的老杂文家即属此类。大概写杂文不仅仅是给别人送镜子,同时也是给自己树镜子。“浩然之气”,若非胸中所有,标榜得越多,越要成为别人的笑谈。有篇杂文称不少贪官台上“道德文章”侃侃而谈不过是在进行“口技竞赛”,这让我联想到杂文界其实也有一部分“口技竞赛者”,如果编一套杂文界的“口技丛书”,恐怕会有好几位作者入选。这不是杂文的福音,而是耻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