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鲁迅思想的一点思考——兼谈鲁迅与毛泽东
作者从当今某些主张打到鲁迅的言论说开,对于鲁迅的各方面做了深刻的阐释,也对鲁迅和毛泽东进行了简要的比较。鲁迅的杂文,被许多人奉为至高无上、无人能及,但也有许多人对于鲁迅杂文批判面之广、得罪了很多人而不满。鲁迅的思想黑暗旧社会的“匕首”,难免有激烈的言辞,但是其文章中表现出来的个人魅力和民族精神一直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在今天看来,也有一定的教育意义和影响。当然,关于鲁迅,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暂且留予读者“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吧!总体说来,文章详实,体现了作者丰富的文化底蕴和文学思考,论证层层深入,有独特的见解,也较为周全,推荐,问好!
在红袖杂坛,看到了许多想放倒鲁迅的文章,不由得生了些感想。
我是不主张倒鲁的,一个民族,总得有一些让他们后人怀念的东西,这些灵魂无论你喜欢不喜欢,他都得存在。因为世界还在发展,如果没有了差别,就只有死亡。
鲁迅的杂文,核心是反“吃人”。对于那些以吃人为乐者,鲁迅的杂文是匕首,是标枪,这一点毛泽东说得很对,而且说得也是一针见血。见过那个世界才会真正知道鲁迅。
鲁迅反的第二种人是帮人家吃人的人,也就是说“吃人”者的帮手。这里面又分三种人,一是很清楚地知道自己是帮凶角色的人。但他们必须那样做,一是为了自己不让人吃,二是自己可以分得几块人皮或有人肉骨头。另一类是好心人,他们看到“被吃者”与“食人者”的相互博杀,被这血淋淋的现实吓怕了。叫停下战斗。可是他们不知道,停下战斗是可以,但是吃人的秩序仍延续。第三类是被吃人者以文化教育给蒙住眼睛者。
鲁迅还反那些被人吃掉,却不起来反抗,或者是起来反抗,但纯属恶搞者。对于起来反抗,但属恶搞者,鲁迅又将之分为两种,一种是阿Q式的,革命有味,就是乱来,出一出长期被人吃的心中恶气。第二种就是中国历史上的农民起义,起义后,不是推倒吃人制度,而是重开人肉宴席,换一批人来吃肉宴。所谓“皇帝轮流坐,明年到我家。”也让我亨受享受吃人的快感。
这么一看,鲁迅就是一个悲哀分子。因为他几乎把所有的人都得罪了。统治阶治,知识分子,下层百姓,无不都在其中。种瓜得瓜,种豆得豆。鲁迅该杀,在当时社会,鲁迅就是这样生活的。“破帽遮颜过闹市,漏舟载酒泛中流。”
所以现在要倒鲁迅的人,你们也大可不必,先生在世就知道,自己的文章“害人”。自己得罪了太多人,会有报应的。所以先生说:“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为我何求。”说得很明白,我不是为了求得什么,为名为利,犯不着将全天下百分之九十九的人都得罪。我只是“心忧”,只是为了“救救孩子”,让中国不再开人肉宴!
但这是太难了的。“士不可无弘毅”,因任重而道远。
毛泽东年青时是有此志向的。所以很看重鲁迅。毛泽东在革命实践中也意识到要实现这样的理想,就得如鲁迅那样,反那些人。但是毛泽东有政治策略。他是不文人情感式全反对,而是政治家式的手腕。分以待之。对第一类,树为敌人,号天下而斗之。第二类采用区分手段。此中第一种号天下杀之,此中第二批叛教育之,此中第三种教育诱导之。对于第三类,则是悉划教育诱导之之类。
这样,我们就会明白,毛泽东尊鲁迅,不只是因为可以团结知识分子,而是因为他们两人的思想都达到了这一高度,产生了高层的心理对话。产生了“知我心者”之叹。
但鲁迅毕竟是鲁迅。此子受其师章太炎影响过深,生性执拗,言语偏激。这注定了鲁迅的思想一定不讨人心的。
至于现在出现倒鲁迅,有以下几种为:
一、是我们中“又站起来吃人了”者。认为吃人就是理所当然,你鲁迅打不倒我吧,毛泽东还没有打倒我呢!设若问一问邓玉娇一案中三位大,他们爱鲁迅,还是反对鲁迅。我想网友们都会哈哈大笑。当然,在这个队伍,很露骨的人还很少,因为我们社会还举着社会主义大旗,只要这个旗帜不倒,吃人,总不能光明一如鲁迅时代那么光明正大。所以,他们还是有所顾忌。但是从文化上拔出鲁迅这个恶瘤,怕是于“邓贵大”一类也是乐意的。
二是小资知识分子。世界这么大,你能顾得了,自己能活出个滋味就行了,不要鲁迅。这其实可以理解。因为现今总算有个和平时代,差距总是有的,我自己活到这个阶层,也是比上不足,比下不余。“做稳了奴隶”,就安心了。再动荡就不好。对此,我们要分析,这不是鲁迅的“奴根性”。鲁迅的奴根性就是指,别人吃人,我替他端血盆、扫屠宰场(至于替主子宰人、磨刀者,都不是奴根,而是凶手)、放放鞭炮、看看热闹,另外一批是麻木不知被吃,或者乐意从自己身上割块肉来,看着主子吃得开心,自己也开心。
二、现在社会,当然要让我们部分人活得开心。而知识分子,有文化有知识,懂科学知技术,当然受社会重视,得到社会相应回报,也是理所当然。活得有滋有味,也是理所当然。袁隆平、钱学森成为中国首富,怕是全中国百姓都没意见。余秋雨、赵本山成为大陆次富也在情在理。他们应当享受生活,得到社会回报,这都是一个公平的社会应该做到的。他们完全是与“吃人者”是不同人。他们是新中国产生的“新人”!所以,知识分子要看到我们与鲁迅之间的时代差距,同时要尊重鲁迅先生,因为旧社会中那些不公平的“吃人”的因子还存在,一些人就想混淆这个界线,以暗中吃人。我想如何你是钱学森、余秋雨,或者歌手名星,只要不是“邓贵大”之流,都可以抬头做人。这是人应当有的。是鲁迅先生渴望看到而没有看到的人。鲁迅看到的是邓贵们太多,而我们这些新人太少。
三、想倒鲁迅的有这样的一些人,他们生活在阳光下,讨厌黑暗,他们希望建一个新中国文化,以替代几千年的旧中国文化。鲁迅因为生活在黑暗太久,其文化就必然有某种阴森氛围。让我们心理负担不起,情感上也有很大的偏离。这都是理所当然,但这并不意味我们要打倒他。只要我们社会还残存吃人因子,鲁迅精神就会有促进社会发展的作用。
你可以放心大胆地建设你的新文化,这本来就是鲁迅期望的。《野草》就希望地下的烈火将之烧毁,在死亡中让其“不朽”。但当前鲁迅文化还没有到死亡之步。这个时候提出倒鲁,就显得幼稚可笑。
四、想放倒鲁迅的还有这样一些人,他们受鲁迅影响太深,但却发现自己成了堂吉诃德,假想的敌人没了,自己与“风车”白斗了。是的,社会制度从根子上有了变化,沿用鲁迅来批判一切,就显得如堂吉诃德可笑了。这个时候反思鲁迅是对的,但是完全放倒鲁迅还是为时过早,我们不要事事学鲁迅事事投匕首,而要学袁隆平、余秋雨,或者赵本山等。但是如果真的出现吃人,或听到“被吃者”的嚎哭时,一如邓玉娇之类,还是要有鲁迅的精神和力量,还是要投匕首刺向吃人者。
路漫漫其修远,鲁迅对美好社会的不息追求的精神,也给曾受其影响者过重的心理负担,在社会转轨时期,许多人想放弃过去自己的人文理想,想轻轻松松做一个实在的人。这时想起自己曾受鲁迅影响,“毒害太深了!”也有背弃感。这种放弃是可以的,但不要完全背弃。我们可以不必再像先生那样将整个社会责任背在自己身上,但我们可以背一点,每一个背一点,就行了。
我曾受鲁迅的影响,曾在痛苦中失望,曾堂吉诃德式地自己劳累。但我现在看到,世界变了,我们也得为自己生活,但无论怎么说,鲁迅文化还不会死亡,因为社会还有不公,还有许多“吃人”残余,如此,就还得时不时想鲁迅。并沿着先生之路往下走。
我渴望,鲁迅文化真正死亡,但不是人为的打倒。因为鲁迅的人格光明灿烂,像林语堂、梁实秋等,都受过他的批骂,但他们却尊重先生。是啊,当你的灵魂,不是为你自己,对于这些有修养的大师们来,那是只有尊敬,除此外还谈什么个人情感呢。人在世只有那么久,你现在活得好,不保五代后你的子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