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说说散文和杂文

顽人 杂文 乱弹八卦 2010-03-13 14:14 责任编辑:司马剑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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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作者文学功力深厚,从文章中可以看得出。但仅从探讨角度来说,散文与杂文是相互借鉴的关系,并无实质性的区别。一般人看来,论理多一些为杂文,抒情性浓一些为散文,这是对的。编者认为,借鉴就是互相取长补短。作者的建议十分正确,但往往可能出现杂文与散文仍然相互交叉的状况。这种状况不是人为的,而是作者的个性与偏好形成的。不过,这样的争论不会有休止的。编者认为:语言流畅的文章就是好文章。至于散文与杂文归类,编者还是会提醒作者注意的;或转投栏目。另外,需要说明一下,网站规定:如果的确优秀的散文,不一定要达到1200字(也包括杂文)。也就是说,有话则长,无话则短,唯求精炼。作者语言功夫了得,寥寥数语点明主题,看似醉了,实则非醉。欣赏。

不久前,读过陈青海文友《浅谈散文杂文》的短文,大意是“好心情”散文与杂文的子栏目有许多是相通的,由此又引申说散文与杂文有共同之处。当时读了,颇不为然,甚至感到无聊,杂文本来就是散文,这还有话可说?!

今日有朋约聚,酒席之上,把盏邀杯,海阔天空,无所不谈。不知怎么竟也扯上散文、杂文的话题。一位朋友坚定不移地持有杂文和散文是完全不同文体的观点。看来把杂文另立门户的大有人在。我冷不丁想起清海文友的文章,才觉得这里边还真有话说,于是归家之后,趁着酒兴(没醉!)说道几句。

散文,是一种文学体裁。在古代它是泛文学的概念,所说的散文是广义散文。它将韵文、骈文以外(诗、词、曲、赋)的所有散体文都统称为散文。几乎囊括了经传史书在内。而现代散文不再是文史、文理不分的大杂烩,是一种与诗歌,小说,戏剧并称的一种独立的文学形式,专指叙事性、抒情性和文学意味浓厚的议论性散文。它包括杂感、随笔、书信、日记、序跋等属于文学创作范畴的文章。而杂文就是杂感,就是以议论、说理为显著特点的、有浓厚文学意味的议论性散文。杂文是散文的一种。通俗地说,散文是领导,杂文是部下。这本应当毫无疑义,可事实上,这”父子俩“往往被当成”哥儿俩“。比如我们所在的”好心情“。

在我们”好心情“的”短篇创作“中,杂文与小说、散文并驾齐驱,平起平坐,俨然哥仨好。这让我也想到”诗歌创作“中的现代、古诗、歌词来,它们才是真正的亲兄弟,而散、杂文是隶属关系,杂文这个部下是不能和散文这个领导一起坐在主席台上的。这有悖于文学理论。”好心情“这样颇有名声的文学网站是不该犯这样常识性的错误的。我想陈清海文友的想法应和我是一致的,只是他委婉含蓄,而我却是酒后真言,不吐不快。因此,我建议,可将杂文归位,将它们名下所列的子栏目按照它们各自的特点增删整理。让两个组的编辑们合二为一,成为大家庭。这样对编辑朋友们也有好处,大家都可以换换口味。散文编辑可以从情深意浓的美文中出来一会,欣赏欣赏理性思辩的杂文,感受一下理性的冷静,降降温;杂文编辑也可以从有点枯燥的严谨里走进情意绵绵的抒情散文,受点感情泪水的滋润。如果我是编辑,何乐而不为呢?

说到常理,不禁又想起一件事来。从不知是那位文友的文字里获悉,”好心情“有一个不成文、当然也未明示的规矩,散文作品要达到1200字,否则再好的文章,也不能被推荐。当然这是听说而已。如果真是这样,那就教人纳闷了,是什么时候,文章好坏是由文字的长短来决定的?那么以短小精炼见长的杂文是否也有不能超过多少字的制约呢?不得而知。总之既纳闷,又惊愕,还郁闷!

酒醒了,也写完了。酒后狂言,也不知对错,如有不妥,请我热爱的”好心情“见谅。是酒说的,不……不是我……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