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官场小说中最尴尬的一环

——读王跃文的长篇小说《苍黄》有感

向卫华 杂文 百家杂谈 2010-03-11 10:57 责任编辑:apline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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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本文论述详尽,见解较为深刻,作者就王跃文的长篇小说《苍黄》为开头,对小说情节,官场小说,以及其中的“怕”,腐败,人情法律等问题作出分析,道出了自己的看法,读来相信能让读者认同之余,也有所思考,获得。

当今,官场小说最流行,最风靡,最火爆。据有关媒体报道,2009年8月,王跃文的新作《苍黄》刚刚上市的第一个星期六,当当网就卖出了近四百本,在接下来的半年里,《苍黄》一直高居榜首。又据统计资料显示,仅仅十年间,我国出版的官场小说就达1000余部。完全可以这样说:官场小说已经成为公众的“羊皮书”和官员的“职场书”。

腐败是官场小说内容的主线。写官场,离不开反腐败;写反腐败,离不开案子。这一点,几乎没有官场作家能免俗。不少作家更是公开表示,更愿意自己的作品被称为“反腐小说”。事实上,大多数的官场小说,都是通过透视官场现象,揭示现行官场体制的矛盾,以及对人情、人性的叩问。

以前我不爱读官场小说,最近几年才开始爱读。那么就我所读过的官场小说而言,如张平的《国家干部》、〈抉择〉,王晓方的《驻京办主任》(一、二、三、四)、〈市长秘书〉(一、二、三)、〈大房地产商〉,许开桢的《人大代表》、〈女县长〉、〈天净沙〉;周梅森的《中国制造》、阎真的《沧浪之水》、王跃文的《国画》,包括这次读的《苍黄》等,我发现这样一个现象:那就官场小说都没有绕过“法律”这一道坎,使官场小说陷入了尴尬。

“官场的问题不是单单‘腐败’二字就可完全概括的。我从不单纯立意于反腐败去写小说,尽管这个主题也许很重要。我也并不喜欢把人物处理成另外一种概念化:好人身上加一点坏,坏人身上加一点好。我小说中出现的人物性格的复杂性,既有人性本身的原因,也有现实环境对人的影响,更是人同环境抵抗或妥协的结果。”王跃文是这样解释自己的官场小说的。

一名官员是好人,所以违反法律就可以被“饶恕”的情节在官场小说中并不少见。例如周梅森的《中国制造》中有一个情节,某国有企业老总把母亲三万多元的医药费违规拿到单位去报销,查下来的结果却是这个老总廉政爱厂,母亲患癌症却支付不起医药费才不得已而为之。纪委书记陷入了查与不查的困境。有网友评价:“书中没有一个坏人,却矛盾重重。”

然而,当“人情”这个砝码越来越重的时候,我们发现法律的标准正在失衡。

不管是《国画》中的朱怀镜,《国家干部》的刘石贝,还是《苍黄》中的刘星明,他们下滑的过程并不是直线的,而是经过了一个缓慢的曲线的蜕变过程,最终失去了自己的道德底线。官场小说看多了,似乎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官场是一个大染缸;人人莫当官,当官都一样;洪桐县里无好官。

在现实生活中,腐败问题被揭露的最常见方式是官员接受司法的审判。但反映在大量的官场小说中,其结局却往往都要依靠冥冥中不可获知的力量来解决问题,或者是存有严重的“包公情结”。这样,法律就靠边站了。这就好比《西游记》中的那些妖魔鬼怪,无本事的都被孙悟空打死了,有本事的都被“神”收走了。

在官场小说中,法律陷入一种尴尬的境地。小说《苍黄》中集体实名举报腐败县委书记的县长、县人大主任、县政协主席遭到有组织的打击报复,并以悲剧人物刘差配最后自杀结尾。网友夏秋冬品读说:“《苍黄》结尾安排黑白通吃的贺龙飞团伙被打掉,为灰色的基调抹上些许亮色,但是依然掩盖不了作者对官场潜规则深深的恐惧。”而阎真的《沧浪之水》,主人公池大为从对抗假药事件、反对公车浪费到向马厅长密告了准备集体实名举报的一批人,最终自己坐上厅长的位置。“人情”被刻画得入木三分,却愈加彰显了法律的被无视。

这种宿命的结论从侧面影射了现实中那种投机取巧、耍奸浮夸、心狠手毒的从政心态,同时也体现出作家精神追求与价值立场的迷失,使得“官场小说”难以逃脱概念化、类型化的厄运。

为什么我们的作家在写官场小说时,不敢把法律作为反腐败的一把利剑呢?前几年我曾读过一篇文章,我记得文中好象有这么一段话:“美国人是靠法律和金钱来维系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中国人是靠血缘和亲情来维系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这话我个人认为算是说到点子上了。我国那么多法律,可是真正到了打官司的那一天,还得靠人,套用“朝里有人好做官”这句话,“法院有人好打官司”,凡是打过官司的人可能都有过这种体会。

《苍黄》小说的开头写了一幅名为“怕”的画作为小说的引子:“画的是深蓝色的花瓶,插着一束粉红玫瑰。玫瑰正在怒放,像笼罩着一层薄雾。构图有些像凡?高的《向日葵》,只是调子为安静祥和的蓝色,不同于凡高的炽烈。花瓶却是歪斜着,将倾欲倾的样子,叫人颇为费解。我似乎总怕那花瓶碎落一地,忍不住想伸手去扶。可是,扶正了花瓶,画框歪了;扶正了画框,花瓶又歪了。画出自一位高僧之手,不知道藏着什么禅机。大约供奉此画两年之后,我才看到画框很不起眼的地方,写着小小的一个字:‘怕’。”王跃文借书中主人公李济运的口说道:“怕也就是敬畏。”

那么,什么是“怕”呢?难道官员就因为一个“怕”字,就不敢腐败了?因为一个“怕”字,就廉洁了?就因为一个“怕”字,就遵纪守法了?腐败年年都在反,而且反的力度一年比一年大,可是官员们仍“前腐后继”?因为“怕”字是不能解决问题的,也是解决不了问题。

这里,我想问个题外话:法律是什么东西?老百姓是这样解释的:对老百姓老说,它是法律,对有权有钱有势的人来说,它就是一张纸;认真执行起来,它就是法律;不执行起来,它就是一张纸;这也立法,那也立法,其实都是〈水法〉;什么法最大?酒法最大;法律是纸老虎,是用来吓老百姓的;法是人立的,事是人做的,人是卵日的……。现实生活就是如此,何况作家笔下的官场小说。其实,我想问的那个题外话,王跃文在《苍黄》中已经给出了最好的答案:《苍黄》写出的是一种官场文化中的糟粕,对人性的暗中置换和掏空。它让你看到,一旦把在官场中那些蝇营狗苟人物的支撑拿掉,他们的内心还剩下什么?什么都没有了,更何况法律?“规矩对于瘸子是需要的,但对于健全的人却是一个障碍。”不知何人这样说过。

因此,我们完全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法律是官场小说中最尴尬的一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