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集约化是农村改革的新方向
土地管理方法也应该与时俱进。本文作者通过对我国农村改革几十年成功经验的分析,提出我国农村改革的方向是土地要实现集约化管理,希望这项政策的调整如果得到实施将给农民带来更多实惠。
1978年安徽小岗村的农民自发的分田到户做法拉开了中国农村改革开放的序幕,中国的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抓住机遇、不失时机地吹响了中国总体改革开放的号角,使中国的人们富裕起来了,也使中国的综合国力得到大幅度的提高。因此中国人民视土地家庭承包责任制为农村土地改革的成功经验的典范,是农村改革成功的法宝,现在我却提出农村改革的新方向是土地集约经营,这是否有悖中央的农村政策,不利于农村改革的进一步发展呢?我看不是,这恰恰应该是中国现在农村改革应该坚持的正确方向。
自古以来,改革(古人称变法)都是与时俱进的,一切改革的思想和方法都应该随着时事的变化而变化。春秋战国时期,是我国奴隶社会逐步崩溃和封建社会开始形成的时期。商鞅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进行变法,顺应了历史发展的趋势,合乎秦国国情,这是变法成功的根本所在。商鞅变法是时代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时代发展的表现,因此,商鞅变法体现了“与时俱进”的道理。被列宁称为中国十一世纪的改革家的王安石也提出了“道因时之而产生法”理念,这里的道是一种物质性的实体,有一个发展过程,就是物质世界是不断发展的,因此,“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这实际上就是为改革开放提出了一种理论上的依据,就是改革开放要与时俱进。现在我们农村的形势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我们的土地承包政策也不应该是一层不变的,也应该适应新的形势而不断的调整。
现在,随着我国农村农业现代化水平的已经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大量的农村劳动力已经从繁重农业生产中解放出来,他们在一年中只有很短的时间从事农业生产,造成了农村劳动力的极大浪费,而且土地的收入是及其有限的,这也是农村贫穷落后的原因之一,农村有句俗语:“三间房子是个牢,几亩地是个撩。”就是这个道理,现在把他们的土地集中起来集约经营,这样可以让他们放心的外出务工,提高他们的家庭收入。还有就是土地分散经营要求每个农户家庭都要配置相应的生产机械,一家只有几亩土地,也要生产资料从种到收“一条龙”,也造成了生产资料的严重浪费,这个问题在农村也已经凸显出来。
根据发达资本主义发展的经验看,一个国家如果工业化程度高,城市人口就必须达到一定的比例。现在我国正处于农业人口向城市人口发展的过度高峰期,我们如果不及时调整农村土地政策,让农民从土地里走出来,就会让很多的农业人口进不了城市,这样就会影响我国改革开放总体步伐。其次,我国的城市发展也需要大量的劳动力,现在的城市用工荒已经凸显出来,我们让农民离开土地,到城市就业的时机已经成熟。
“好在历史是人民写的。”我们的劳动人民永远是历史的创造者,三十几年前,安徽的小岗村农民的分田到户做法引发了中国土地改革一个新高潮,现在我们身边的一些农民又自发把自己的土地转包给自己的亲戚和朋友,还有一些地方政府也有组织的把当地的土地通过自愿的办法转租给某些公司经营,这就是所谓的“公司加农户”的经营模式。我想随着时间的推移,农村的农场和公司会一步步的成长和壮大起来的,因为这也是我国农村农业发展的趋势。
好在我国的农业政策也是以人为本的,中央政府也及时提出了农业土地在所有权、承包权不变的情况下,农业土地的使用权可以流转,即可以租赁、转让、抵押等等,这也有力的推动了农村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和发展。
其实,我说的农村土地集约化经营与中央的农村土地承包政策长期不变是不相矛盾的,其本质还是一致的,其本质是农村土地永远是集体所有制,即所有权是国家的,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允许买卖农村土地。土地的承包权永远是农户自己的,任何地方政府和组织也无权剥夺,农民转让的只是使用权,这实际上是保证了农民永久的收益权。这种既可以让土地集约化经营,有可以保障农民是基本收益权的好事,我们何乐而不为呢?
三十几年前的一轮土地承包政策使我们农民走上了富裕的道路,我想,现在的农村土地家庭承包责任制调整政策,即农村土地集约化经营政策必将使我国农村的经济更加繁荣富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