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什么渠道可以表达我们的诉求

曾诚文字 杂文 百家杂谈 2010-02-19 10:15 责任编辑:司马剑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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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正确的反映民主、民意和民生问题是好的,但我们也不应该把互联网看成是一个可以逾越法律界线的虚拟世界。任何社会对言论都有一个尺度来规范。

中国历史上历来重视“防人之口,甚于防川”。在所谓的中国民主国家出现以前,封建社会、奴隶社会出现的等等无数专制极权国家,君主要它的臣民当奴才,就必须让奴才永远闭上嘴巴,不仅要闭上嘴巴,还要为数不多的知识分子小心手中的笔。如果这些被视为社会上的精英分子不被管束,或任由项上的嘴巴自由呼吸,任由手中的笔自由驰骋,那么,秦始皇们的“焚书坑儒”的创举就会永远消灭他们项上的思想;即使文弱书生一不小心吟出“清风不识字,何故乱翻书”,爱新觉罗们也正好为其大兴“文字狱”找到了对象。乖乖,看看吧,是知识分子的骨头硬还是我的屠刀硬?是精英们的笔头硬还是我的铁窗硬?怕了吧——还是闭上嘴巴做奴才的好!

时至今日,当科学与民主成为世界潮流时,互联网的普及,让我们终于有了一块稍微自由表达意愿的平台。可是,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出后,一些主流网站积极迎合,及时发出了文明办网的倡议。当然,我们反对色情、暴力、攻击、污蔑等等不文明的办网,也反对网上出现这样不文明的文字与图片,毕竟这些网上垃圾在不同程度上造成了我们的视觉污染,进而污染我们纯净的心灵。可是,透过文明办网倡议的背后,分明看到有一只无形的手在操作,这是一只政治的手,一只政党的手,它挥舞着文明办网的大旗,暗地里做着“网管”的事。一旦“网管”纯粹为政治服务,“网管者”成为政治家豢养的“看门狗”,自由表达的思想也就离坟墓不远了。

60年来,共和国的宪法规定公民享有“游行示威”和“言论出版”等的自由,我们享受了多少?我们运用了多少?我们做到了多少?连宪法规定的权利与义务都无法实现时,我们还能指望在主流平面媒体倾诉我们要求、发出我们的声音吗?电台无法传达我们的声音,报纸不会出现我们的文字,电视不能出现我们的身影。我们孜孜以求地通过书信、上访也无法寻求到社会的公平公正时,我们选择了互联网,选择了这块新生的自由天地。是的,这几年来,迅速发展的互联网让我们诉求的声音愈发响亮、强大,并成为一股民意潮流时,有人担忧,有人害怕,“防人之口,甚于防川”,于是加强“网管”的声音也随之跟进。或许迫于某种压力,不能直接出台“网管”的法规,就先来个“文明办网”的倡议,间接“网管”,同样可以“曲径通幽”,达到殊途同归的目的。

当虚拟社区、网上论坛、聊天室和博客等都无法让我们自由表达时,还有什么正当正常的渠道可以表达我们的诉求?我们没有上街的权利,没有示威的权利,没有静坐的权利;我们没有出版的自由,没有言论的自由,没有发出声音表达思想的自由;我们投诉,无人理会;我们上访,被逼遣返;我们著书,非法查禁……于是我们选择了互联网。当我们坐在家里,或者网吧任思想自由驰骋时,冷不防被人盯上、被人警告、被人威胁、被人恐吓,我们还能怎样?难道玩游戏就是上网最主要的内容?难道哼哼哈哈的聊天就是上网最重要的工作?难道接受一家之言、倾听一人之声就是我们上网唯一而无奈的选择?

如果公民最后一块自留地也被没收充公了,我们真的一无所有,成为真正的无产者了。我们的思想,我们的声音,我们的诉求,就成了孤魂野鬼,无树可依,无水可游,无岸可靠,无屋可安,无地可居,无天可飞!

呜呼,说不出话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