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淫”是份神圣的工作

衣风 杂文 百家杂谈 2010-02-14 02:44 责任编辑:余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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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卖淫嫖娼不但应该合法化,而且应该正规化。看似另类的观点,经过不断论证,让大家交流!

看了蓝色孤独的《卖淫嫖娼合法化,是时候了》,我深有同感。其实在沿海各大小城镇,所谓的“卖淫嫖娼”已经有相当大的规模了。但是服务水平相当差,没有正常的行业地位。我本人认为卖淫嫖娼不但应该合法化,而且应该正规化。大量的农民工长期处在疲劳不堪的工作状态下,人权和人性根本得不到尊重和满足。他们从父辈那里继承到的是贫穷,没有条件接受良好的教育,也就没有充分的经济能力享受诸文学艺术的乐趣,更不可能四处旅游观光了,那是有钱人的生活。当他偷偷摸摸去找“鸡”的时候,还要担惊受怕,这是上天赐给穷苦人的一点乐子呀!

农民工能享受哪些合法的权力呢?吃饭是合法的,我们必须责令各企事业单位给予最低保证,因为不吃就得饿死呀,谁来建设国家繁荣经济呀?要吃饭那就得有菜,所以吃菜也需要合法化,至于吃肉嘛,条件成熟了再说。吃了就得拉,不拉就得憋死,所以这也得合法化,这农民工一天到晚的于活,就连冬天也是满头大汗,也确实口渴呵,得喝水,这喝水的问题一定得合法化;还有这个睡觉的问题嘛,总也得有个5-6个小时嘛,各位同僚,你们说对不对呀?好,关于民生的所问题,都毫无疑问的一致通过!

另一方面,做“鸡”的女人在被生活逼上梁山以后,还要背负着沉重的道德罪恶,忍辱偷生,这合乎人道主义精神吗,难道她们就只能做牛做马,或乞丐吗,实在没办法,就自己知趣,早点死去吗?同时,她们的人格尊严和生命财产安全也根本没有保障,被黑恶势力任意剥削和残害,而且因为她们心中存在着罪恶感,她们觉得自己是肮脏无耻的,也就谈不上敬业精神,所以我常听身边的民工朋友说:她妈的,老子跟她做,她却在看报纸,用手机发信息等等。

反过来讲,嫖娼的男人也常常看低做这行的女人,做爱前后都带着玩弄、发泄、强迫、蹂躏的心态,试问,这样的行为能带来美好的感受吗?凡此种种都因为中国的传统只好讲德性却不尊重人性。如果卖淫者变成了合法的性工作者,而且有了严格的职业道德要求,这将是怎样的前景呢?我想一定是皆大欢喜!

而另一个让人心痛的事实是,从古至今,有权有钱的人都有着丰富的性生活!朋友们,请你告诉我,哪朝哪代的君码汉卡将相不是妻妾满庭?以哪一个达官显贵又是一夫一妻呢?

我也是个身心疲惫的农民工,贫病交加,性对我来说是个梦,我没有精力和财力满足自己的性,但是我双手赞成“卖淫嫖娼合法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