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论公民
田老的公民论论得精辟。现在有些政府部门的有些人是很难让人感受到公民的待遇的,就如田老所说的目前去公安部门办事的确更加很难,找警察办事给人的感觉就如同我们都是罪犯一般,没有几个警察会给你好脸的,这是大家的共识,所以说公务部门转变工作作风,树立良好的公务员形象非常重要,我们期待着公务员队伍的素质尽快提高,以使公民们都能够找到真正公民的感觉。
先前我曾五论公民,却也未曾论得明白,按说论不明白就不要论了,可笔者偏是个“犟眼子”,越不明白越琢磨,也许是瞎琢磨,但无论如何继续论,此番便谓之“六论公民”。
看香港电视剧,发现那里的市民常以纳税人自居,全不把警察或公务人员放在眼里。那意思是;老子纳税花钱养活了你们,你们为老子办事服务是应当应分的,还真有些主人的架势。反观那些官差衙役似乎认同这道理,办事归办事,但在态度上是谦和的,是恭敬的,还真就把自己摆在了仆人的位置上。当然看的是电视剧当不得真,如果香港那厢果真如此,那便说明;这些年来在大陆喊得震天响的“为人民服务”“执政为民”,“人民公仆”等口号不料却在香港实现了,难道这就是“一国两制”?
前两日去到一派出所办事,这派出所高高的设在四楼,又无电梯与民不便姑且不论,派出所总要应付突法事件,十万火急,分秒必挣,你建在四楼这合适吗?后来发现四楼以下全是商铺,于是便明白了;如今是商品社会,生意人吃香,官家将方便让与商家,体现了执政为民,名利双收。
我一早八时许来到派出所,结果管档案的民警没来,我只好坐等,一直等到十许。如此等法自然上火,然而却不敢发主人的脾气,反倒是那位迟来的民警脸不是脸鼻子不是鼻子的,仿佛怪我不该在今天来办事。我老人家强压怒火陪着笑脸,好歹总算是把事情办了。
你想当主人,你想做公民,你有那素质吗?国人背后骂皇上的章程都有,一旦面对官家便自矮了三分。其实要做公民主要的就是两点;该尽的义务要尽,该有的权利要争。而国人是义务不肯尽,权利也不争,昏昏然多是些“沙民”。这“沙民”与穷富无关,你富了也是沙民,就不要说那些穷下去的,所谓人穷志短更不敢去争做公民。
钢是在炼钢炉里炼出来的,大陆的百姓要做公民,以目前的国情而论恐怕很难,而国人办事又一味的符合国情,所以论也是白论,于是六论打住,不再七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