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的成本
文章说得很有道理,国外提倡高薪养廉就是杜绝当官的贪心存在。我们国家有自己的国情,不必非得效仿国外经验。但事后反腐毕竟比事前“看好门管好人”成本要低得很多,所以我想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反腐倡廉预防教育工作责任重大,任重而道远啊!
反腐当然是在腐败发生后进行的,通常还不是在它的初期,而是做大之后才进行的。如此反来不易,为此我们付出昂贵的代价。凡事都要,讲个成本核算,这反腐的成本如何计算?这恐怕要算两笔帐;一经济的,二政治的。
先算这经济帐;从中央到地方都要建立反腐的机构,有机构便要有人有经费,把这设作成本A。案件越是多发越是复杂,A值就越大。
我们把一个官员因腐败遭成的损失设为B,那么这B值的确定就更为复杂了。假如一个官员他贪污一千万,能追回三五百万那就相当不错了,有的转移国外,你跨国去追谈何容易,通常是血本无归。更为严重的是;官员一旦接受贿赂便没了党性,丧失原则,滥用职权。在他的治下,是工程极易是豆腐渣工程,是产品极易是假冒伪劣,这些年来这种事情屡见不鲜,它给人民群众遭成的生命财产损失无法估算。A+B几何?
至于这政治帐如何算法,象笔者这等小民断不会算得清楚,讲得明白。但不仿打这样一个比方;说一人身强力壮没有毛病,只是易生疖子,当然是生一个灭一个虽无大碍,但久之必伤元气。
一个人能够当官,而且当大官必是人才,起初也并非就是贪污腐败的坯子,只是在任上发现贪得容易,那个不贪,初贪惶恐,经时没有动静,于是放胆来贪,贪无止境,多少优秀的官员干部就这样走上了不归路。我们说人才的毁灭是人间最大的悲剧,也是执政党最惨痛的损失。
如此反腐不是办法,倡廉原就是一句屁话,根本全赖体制。中国有一句话;“自己的刀削不了自己的把”。我们虽有;党,政,人大政协四大班子,但说来他们总属一把刀,所以我们要拥有另外一把刀。有人会担心二把刀的存在会威胁一把刀,这便是杞人忧天,庸人自扰,殊不知,只有有了二把刀,才能保得一把刀长久的锋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