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潜在的欲望呈现出来
人在社会中有多重角色,“主我”与“客我”即为两种。在和他人,和整个社会交往中,“客我”表现最为突出,往往会隐藏掉“自我”。而在自我的世界中,“自我”则为最真实的自己。潜在欲望,则为自我压抑的那一部分,常常只能是自知。释放真实的自我,有时候也是必须的。
如果专注于细节,常常会发现,被我们有意识地藏起来的真实不经意间便暴露了。仅仅是冰山一角,但已经足够在自省式的回顾中羞赧不安。
比如喝酒。一般情况,能喝些酒的人,一生中难免有几次放纵。即使性格内敛的人,也往往避不开私密场合的解除武装,表现为言行举止,一改过去的慎之又慎,一定程度上放松了对度的把握。我们相信每个人都不能胸无芥蒂。这所谓的芥蒂,说透了,就是欲望。有名或无名,都与人际关系息息相关,归结到一句话,欲望其实就是利益诉求的内在形式,所谓人际关系,便是在不同形式的利益交换中形成的。“无欲则刚”只是一种理想,或者仅仅是针对一个具体方面而言的。真正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如何保护现实的、不能逃避的欲望。就像文件有密级一样,依环境的不同,欲望的隐藏与暴露程度往往在自觉或不自觉中被调整了。“酒后吐真言”,大概就是这个意思。这个“真言”,未必是纯言语层面的,更多的时候是心理之真的流露。比如借酒劲吹牛,听者或以为是大话,认真分析,不难发现,牛皮哄哄之下是对悒郁、失衡甚至是自卑心理的释放。
潜在的欲望之所以被隐藏起来,是因为它们被认为是不合时宜的、不正当的,并往往被赋予阴暗的色彩。阴暗的只是其中的一部分,大部分却是可以拿到阳光底下公开公示的。问题仅仅在于,社会是怎样来确认正当或不正当。比方争取职务晋升,作为自我价值的证明、展示,这又有什么不对?但是社会不这样看,而认为你干工作的目的不正,不是出于干好工作,为人民服务,所以被斥之为政治投机、心术不正、有野心、有阴谋。很奇怪怎么会形成这样的社会心理,这样的逻辑太没道理了。无理的逻辑成为社会心理,是长期谎言当道的结果。对更多人有控制权的人需要的不是理由,而是手段,作为保持对大众控制权的一个手段,
谎言的作用是巨大的。君权天授,是不是谎言?朝代更迭,帝位轮换,历史不断在证明,天授的也不行,只要你忽视多数人的生命权,就一定要被推翻。但即使是现代社会,相信“龙生龙,凤生凤”的还大有人在。不考虑身世及与此有关的各种因素对人的成长的影响,遗传的力量便得到突显,但却是先抹杀了前提,所以结论自然是谬误的。可惜大多数人却不愿意分析,不在乎前提,只认现象,只认结果,所以甘心受骗,甚至与骗子一道,压迫不肯受骗者。
未必所有被隐藏起来的欲望都是错误社会舆论压迫的结果。贪官的钱欲,淫棍的色念乃至嫉妒者的愤愤就不是。法律和道德,无论形成之初的目的如何,客观上的正义性仍然是主流。与之有冲突的欲望,不得不隐藏起来。但贪官之所以成为贪官,淫棍之所以成为淫棍,是因为把钱欲、色欲付之于行动。不爱钱的人或许是有的,却极少,不爱色的或许也是有的,也极少。既然大多数人都爱钱、恋色,钱欲色欲就不能算不正当。如果有一个人说,我爱钱,现代的人大概不以为意,甚至认为他是率真的、坦诚的,但有个时期却不行,为什么?因为那时的社会舆论比较特别。如果有一个人说,看到一个漂亮的女人就想亲近亲近,过去必然是要受批评的,现在好多了,仍不免被斥之为有色心,还是因为社会舆论。如果有一个人说,他成功我失败,这不公平,我要杀了他,任何时候,这样的人都必然要被群起而攻之,嫉妒过了头,就是变态。
只要不变态,欲望就是正当的。这个论断应该是成立的。正当的欲望,又为何不能呈现出来加以公开呢?暴露是一种释放,释放减轻了压力,减轻了压力可以避免变态。而且,错综复杂的人际关系既然是根植于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欲望暴露的结果,是人际关系的明朗化公开化,公开明朗的人际关系让我们获得轻松快乐的生活。现在的人总是抱怨生活真累,致力于隐藏欲望,致力于调理人际关系何尝不是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