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文明遭遇野蛮
题目稍硬了些,由孩子被打联想至“文明遭遇野蛮”,整体略微有牵强之嫌。但是作为父母,这种对孩子的关切,对打人者的拷问,还是合情合理,并使人感到气愤的。和谐社会的建立,需要每个人共同来努力。
前两天,朋友打电话给我说,她的儿子中午放学在路上,和一些同学及家长路过××高等学府的大门口时,该校的一辆校车停在他们身边,校车司机下车走向我朋友的儿子,问他刚才是不是用脚踢了他的校车,我朋友的儿子说没有,这个校车司机不听我朋友儿子的辩解,抓住我朋友儿子的衣服,撕烂了他的衣服,然后扬手朝我朋友的儿子的左脸上重重的打了一耳光,我朋友儿子的左脸当时就肿了,留下鲜红的手指印,打了人之后,这个校车司机开着他的车,扬长而去。我朋友的儿子九岁,在读小学四年级,而这个打人的校车司机四十几岁。后来,我朋友碰到了她儿子,问清了情况,然后就向当地公安机关报了警……我听着我朋友的叙说,面对她的气愤之极,一时不知怎么去安慰她,只是提醒她先照顾小孩子,等着公安机关和该校车司机及司机所在的校方给个说法。挂了电话后,朋友的叙说让我脑海里一遍一遍浮现着那可以想象的场面,内心久久不能平复,这是什么事啊?——野蛮的人!野蛮的事!野蛮!!
国家出台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快十年了,而在这十年间,社会经济高度快速发展,似乎人人都在筹划经济,人人都在发展经济,都以发展个人经济为头等大事,都在把经济当成了决定个人身份、决定个人社会地位、决定个人一切的准绳。而《纲要》所提倡的要继承中华民族几千年形成的传统美德,努力建立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主义道德体系,形成追求高尚、激励先进的良好社会风气,促进整个民族素质的不断提高的宗旨,似乎不为很多人知晓,也不为很多人所关心,野蛮也似乎不再是个贬义词,甚至有时还被披上“野蛮就是可爱”的外衣。也就经常看到诸如乘客袭击公交司机类似野蛮行为的报道,也经常让人不由得感觉到,在社会物质和精神文明高度发展的今天,野蛮依然在和文明共存,而文明也经常遭遇到野蛮。
而当文明遭遇野蛮时,野蛮往往还能一时占着上风。我朋友向公安机关报警后,向公安机关提出要见到这位打人的司机当事人的要求,而校方却以种种理由推辞说找不到此人,不愿该当事人露面,只是派了车队队长和保卫科长代表校方前来解决此事,他们对我的朋友说,事情已经发生了,他们愿意出点钱给小孩看看病,然后买点水果营养品给小孩,此事就这样解决算了。对此说法,我朋友当即严词拒绝,申明在公安机关已经介入的前提下,打人的司机必须露面,必须有个说法。是啊,一所高等学府,是教育培养社会人才、促进社会文明的地方,就是如此看待这个事件的吗?难道给校方开校车的司机一直是精神病吗?一个整天和高等学府知识分子打交道的的校工,在大庭广众众目睽睽之下、毒打一个不到十岁的无辜学生的行为与屠夫的行为有什么差别?难道一个高等学府的校工连最基本尊老爱幼的道德风尚也没有吗?难道这是个可以不了了之的事件吗?且不说那打人的司机,如果校方今天没有从中看到用人失察的责任,没有对其员工进行严格的岗位要求及约束,真的难免哪天还会发生校车故意撞人更恶劣的事件的。
当文明遭遇野蛮时,文明又是那样的苍白无力。野蛮打了人,就可以拿钱来摆平,好像文明就是冲着那几个钱去的,好像文明也就值只那几个钱的;野蛮犯了事,对野蛮的人,文明还不能用同样野蛮的手段去以牙还牙,好像文明也只能通过法律或程序来讨回一个公道和正气。而这野蛮,是人的劣根性?还是社会的无视和容忍?难道真的是在文明遭遇野蛮时,都需要我们慨愤的抛弃文明,转而用野蛮的方式去对待野蛮吗?我的朋友很气愤,气愤的说要找到那个打人的司机,恨不得揍扁他。我告诉她,不要那样去做,要相信法律,相信执法部门,一定会为她讨回公道,一定会让那野蛮的人低头认错的。
当文明遭遇这样的野蛮时,也许是大惊小怪了,也许这仅仅是极少数的现象,也许社会还是文明的主流,也许社会文明还在发展,尽管可能离高度文明的社会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只是,当一个成人的巴掌狠狠向一个不到十岁小孩的脸抽去的瞬间,野蛮依然是那样的肆虐、那么的狰狞。我们不愿看到更多这样的野蛮出现,不愿看到当文明遭遇野蛮时,是野蛮在占着上风,我们也更不希望这样的野蛮发生在自己身上,我们希望是生活在高度文明、有种安全感的社会,而我们自己又能做什么呢,我想,首先是要让我们自己都文明起来,而不是野蛮,让更多的人都去和野蛮做斗争。
我朋友的儿子还在医院治疗,耳膜出血让我朋友为她儿子担心不已,她说希望儿子没什么事就好,我也祝愿他没什么大碍,早日康复,而且希望这个事件,不会在他还很幼小的心灵深处留下任何阴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