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绝“青涩”婚育

秋伊 杂文 百家杂谈 2010-01-22 09:43 责任编辑:追逐你的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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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燕,女,某镇女青年,长得婷婷玉立,按理说这个年龄的她应该在教室里读书。可是农村的女孩没有几个有这福份。眼下,也已是五个月身孕准妈妈。这天,她跟着“老公”和一伙年轻人出动潇洒,骑着摩托车在大路小路“风驰电掣”。至交通比较繁忙的呼路口,阿燕的座骑与对面的机动三轮车撞了个满怀,导致她左眼裂了一个大口子,胸口闷痛,小腹胀坠。医生检查结果是脑震荡,可住院观察,还要作保胎治疗。

现在城市晚婚的年轻人越来越多,与此相反,农村越来越多的年轻人20岁前就谈了对象,相当一部分非法同居,构成事实婚姻。农村像阿燕这样的早婚妈妈比比皆是。早婚的女青年有些甚至15岁、16岁便怀上了孩子。她们本身还是个孩子,根本不懂得照料腹中的胎儿,因此像阿燕这样有身孕还到处疯于铁就不足为奇。

早婚早育现象应引起重视,因为它既加大了人口出生的数量,加剧了人口出生高峰期的矛盾,同时也使得人口世代间隔缩短,影响到下一个世纪的人口控制。早婚早育也不利于妇女和儿童的身心健康,青少年时期,是身体生长、发育的重要时期,特别是骨骼,要到23-25岁才能完全钙化。如果在此之前怀孕,母体和胎儿的同时需求势必造成同处在发育中的母体争夺营养的的情况,使母婴双方都不能健康生长。早婚、早育还会增加母婴的死亡率。青春期怀孕,孕妇易患高血压、心脏病、风湿热等多种合并症,同时,在分娩时容易出现软产道裂伤、产后出血、胎盘早剥等产时并发症,造成母婴死亡率增高。据统计,年龄在20-29岁的产妇死亡率为0.35%,而年龄在20岁以下的产妇死亡率为0.76%,所生婴儿死亡谐调高达69%。

据大量资料表明,早婚、早育多育的妇女,宫颈癌的发病率有显著提高。尤其是18岁之前生育要比26岁以后生育的高出20倍。性生活过早、过频和多育是导致宫颈癌的重要诱因。

但由于知识的贫乏、观念的影响,很多人认识不到早婚早育的危害。因此,杜绝这种现象的发生,应深入持久地开展《婚姻法》和禁止早婚早育、提倡晚婚晚育的宣传教育。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与计划生育部门要积极开展婚前教育,向广大未婚青年和结婚当事人宣传婚姻法知识,宣传计划生育政策,并普及有关科学知识,使广大群众真正认识到,早婚早育是国家明令禁止的,不利于优生优育和人口控制,适当晚婚晚育是国家大力提倡的爱国行动,从而增强在婚姻问题上的意识,依法规范自已的婚育行为。婚姻登记管理机关要严格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杜绝违法登记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