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轩闲话(续)
一些思想片段的组章,关于人生,关于社会,关于人之本性,诸多方面尽纳笔下。视角较为广阔,思考比较深刻。如果小章节之间有内在联系,结构将更为完整。
村里麻子
从前,村里有个麻子,四五十的年纪,因为麻,所以异常忌讳别人说麻子,甚至到了一听别人说到麻这一个字,竟也上去和人撕打,倘使小孩子们敢当着他面说到麻字,则糖炒栗子是不会少的。可是自从仓颉造了字,这世上当真有许多事物是非有麻这个字所不能表达的,甚而至于这麻子自己也犯了难,比如芝麻,比如小麻油、比如麻雀、就说自己这一脸的麻子,终究说来也还要承认这是无法避免的。但这村里的麻子委实是个聪明人,苦苦想了那么几天,似乎也没有费多大的脑筋,这办法被他给解决了。有人再叫他麻子,他于是急红了脸争辩:这是麻子么?这是广元子。真亏了他的想象力,什么是广元子?元子是可以理解的,那就是圆圆的东西,至于广,大约是这麻子活生生捏造的。小孩子们追着麻雀叫,他于是教训他们:这不是麻雀,这是雾雀子!你看,麻雀这小东西飞到雾里就看不见了,这是他给的解释,今后倘有谁说当面说了麻雀,他定不给好脸色看。至于芝麻,给他改成了芝儿米。村北有一镇名麻城,忽有一日他兴奋的说自己到广林城去了一趟,全村人莫名其妙,这麻子于是得意非凡的左右比划,人们才明白他说的广林城其实就是麻城,那麻字给他拆开成了广林。
因自己的满脸麻子这一缺陷,村人也要讳去这一字,麻子的行径显然可笑而无理,企图强迫村人去接受他那可笑的逻辑,然而村人自不去理他那一套,反因了麻子的自我做怪而倍觉可笑,麻子从此实在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想起围城里的一段话:地位爬高了,那红臀长尾巴越发明显起来,这并非地位爬高了的标志,而只是爬得愈高,原有的特征就表现得愈加充分。
如今那些自我炒作的什么星,比之于这麻子似乎聪明了许多,所不同的是,麻子痛恨自己的麻。而那些自我炒作者,则对着镜子有意给自己描麻了。但仔细想想,若非麻子的愚蠢便是麻子的可笑。
鲜花插在牛粪上
鲜花与牛粪是什么关系呢?看了许多书,经历了许多现实,也很难将二者结合起来。
有若美女比之癞哈蟆,日月比之鬼火流萤。总之是鲜花香,牛粪臭,鲜花艳,牛粪丑陋。可是世界上有谁刻意去拿鲜花和牛粪放在一起作比较呢?二者实在是没有可比性。两个大相径庭的物事,无论如何是摆不到一起的。
生活中的人都是这样认为的。倘或不是为了更加的衬托鲜花,人们是决计想不到将这一香一臭毫不相干的两个物事生拉硬拽在一起的。大约就是癞哈蟆想吃天鹅肉之类,天鹅自然就是鲜花,而为了更加鄙薄那癞哈蟆,干脆就让它充当了牛粪。于是有一句经典俗语:鲜花插在牛粪上。惜乎造化弄人,偏偏这世上屡屡有鲜花插在牛粪上的故事,由是这一经典俗语流传至今。总之是绝妙的配了绝糟的,绝美的配了绝丑且无能之辈……。自古英雄配美女,才子配佳人。倘或那英雄配了无盐,又倘或那才子娶了效颦的东施,又干脆,那西施嫁了乌龟吴王,而王蔷许了村叟……,实在是贻笑大方了。
鲜花与牛粪实不可同日而语矣。想想那遭殃的牛粪,委身下贱,可怜巴巴的夹着尾巴匍匐在阴暗的角落,被人永远遗忘了。谁会去记得牛粪呢?
某一日,走过村头的花匠家,看着满院春色关不住,万紫千红出墙来,种花的老头正忙着给花浇水,浇毕水,老头又撮起一块牛粪捻碎了放到花盆里。
看着花,看着花盆里的牛粪,我忽然想,鲜花与牛粪原来还有这么一种关系:鲜花必须得插在牛粪上才会成其为鲜花,若非如此,大约将花容失色千艳同悲,即不香消玉殒也成了明日之黄花,再也香艳不起来了。
其实是牛粪养育了鲜花,牛粪的臭成就了鲜花的香,牛粪的丑陋成就了鲜花的美艳。鲜花有什么呢?如果你睁大了眼睛,透过鲜花,其实只有牛粪的臭和丑陋。所不平的是,鲜花得了便宜卖乖,满世界里叫屈: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了!是无耻还是忘本?
道德与权利
权利无须说了,是谁都明白的东西,因为从某种意义上说的伟人到最卑微的小人,大家都幻想渴望的东西一切宗教都在鼓励人们受苦受难以期来世得到回报(包括权利)。而可笑的是,那些大吹法螺者,一面讲经说法,一面暗里争权夺利,不然,那玉帝老儿却如何成了凌霄殿的皇帝而如来却牢牢划定了西天的势力?
至于道德,自然,也出了许多道德家(含道德学说家,伪卫道士等),五花八门,各自标榜,其伪善卑劣龌龊之处令人作呕!《易》说,所谓道德,即德道也,也即先有德然后有道,这对于那些方外之士,大约德好比千年修行,而道当然就是得道升天了。
道德与权利本是孪生。只可惜发展到后来兄不兄弟不弟了,甚而至于成了一对狼狈。
尼采说:人类怎样才能被提升到其显赫状况和权力的顶峰呢。思考这一问题的人首先须得明白,他本人一定是要置身于道德之外。因为,从本质看来,道德的目的与此相反,它要阻止或摧毁那种向着显赫方向的发展。因为,实际上这种发展会吸引无数的人为其效力,以致出现一种逆流是自然的。弱者、娇生惯养者、平庸者必然群起抗拒生命和力的光辉,为此,他们必须对自身作出新的估价,借以谴责极度充盈的生命,可能的话,摧毁生命。因此,就道德蓄意制服各类生命而言,它本身就是敌视生命的惯用语。
不难看出,老尼认为权力就是一切生命和力量向上的表现,无论正或恶,可以说,越过现实的,按其说法,其实是邪恶的标志;而道德却是钳制邪恶的根本。
尼采又说:其实,不是“美德带来幸福”——而是唯有强者才把自己的幸福状态宣称为美德。恶行属于强者和具有美德的人。因为卑劣的、低贱的行为属于屈从者。最强者,即具有创造性的人,必定是极恶的人,因为他反对别人的一切理想,他在所有人身上贯彻自己的理想,并且按照自己的形象来改造他们。在这里,恶就是:强硬、痛楚、强制。基本类型:真善、高尚、灵魂的伟大,这些都来自必不可少的富有。因为财富的给予不是为了有所获取——也不想以其善良自诩,——慷慨挥霍是真善的特性,个人的富有是慷慨的前提。
有了权利就有了金钱美女,当然就可以恣肆吃喝玩乐而鱼肉下贱(尼采称之为群畜,这和历代统治者将老百姓当作放牧的牛羊倒灵犀相通),可是道德即便成仙升天了,但吃还是问题,倘没有吃,不说别的,单那道根岂非断送了?于是权利就有了和道德勾结交换的条件,你替我伪装说教,我给你金钱美女。至此,道德的清高彻底被兄弟蹂躏糟蹋了。
权利大行其道。道德被权利洗脑,权利规定着道德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
道德成了权利的奴隶。
庄子与小人
庄子与老子大约都是一副道德的面孔,这面孔到底是什么样子的只能凭藉想象。老子写就五千余言之《道德经》,然后乘青牛出关仙去,庄子因袭老子衣钵,也留下本《庄子》,据说也成了仙。无论这师徒如何一副道德面孔,但可以肯定的是道德一说绝非他们的创造。
庄子认为自己是君子,而特别强调自己的君子身价(其间大有将老孔踩在脚下万劫不覆作小人的架势),但令人鄙夷的是,这位自称君子的神仙居然诱导自己的妻子红杏出墙,如此悖德却脸不红心不跳,末了还要鼓盆而歌作得意之色。本来疯癫却偏说自己超脱世俗,这超脱自然表明自己的卓尔不群,卓尔不群到什么地步呢?成仙了!
庄子曰:至人无已,神人无功,圣人无名。可是整部《庄子》不是指摘这个胡说便是那个可笑,说来说去,就为着标榜自己的德行,天下之大唯我独尊,所谓无已无功无名,大约与老庄沾不上边吧?既然沾不上边,那庄子肯定也不是至人神人,连圣人都不是。连圣人都不是的庄子却偏偏说自己成了仙,是神人,大有直追至人的样子。
《在宥》云:说明邪,是淫于色也;说聪邪,是淫于声也;说仁邪,是乱于德也;说义邪,是悖于理也;说礼邪,是相于枝也;说乐邪,是相于淫也;说圣邪,是相于淫也……如此云云。想来大约庄子在提倡没有爱好甚至没有思维,象虫豸一样四处乱爬,茹毛饮血,披葛束麻,想如何便如何,这是庄子的本意,不知庄子要将先民教化成如此模样是何居心?难不成是为自己王天下而提供方便?天下苍苍愚民,从此自己便是人中之龙鸟中之凤,峨峨然鹤立鸡群了。
《秋水》载,庄子与惠子游于濠梁之上。庄子说,鱼出游从容,是鱼之乐也。惠子说,子非鱼,安知鱼之乐?庄子说:子非我,安知我不知鱼之乐?惠子曰:我非子,固不知子矣;子固非鱼,子之不知鱼之乐,全矣。可是庄子却还要狡辩:请循其本。子曰汝安知鱼乐去都,既已知吾知之而问我,我知之濠上也。
满嘴平和的庄子,却如此巧舌如簧,非得争个你死我活。
嘲笑仁义教化,却大肆鼓吹自己的道德命理;鼓吹回归自然,却淋漓粉饰自己的神仙梦想。一句话,天下众生皆小人,自已才是救民水火的上帝。
翻过理来想想,庄子不是小人谁又是?
贪生与求生
生命是什么东西呢?我不知道。伦理上有了许多描述,全是鬼话。
每每想起黄埔军校前的那副对联:升官发财请行他处,贪生怕死勿入斯门。不谋私,不惜命,何等气概?窃作愚想,拿自己的命作草芥,这样大约是不会怕死的了。
然而,所谓不惜命,不过一时激昂而已。好比那自杀的,血往上涌,一气之下割了自己的腕,却没有死成,事后想想都后怕,从此无比惜命了。佛教要人们此生逆来顺受,死后升入天堂,虽说有天堂的诱惑,但对于死,却令人望而却步。贪生毕竟是令人耻笑的行径,非英雄丈夫所为。这一点上,儒人掩饰得比较好: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既然受之父母,毁坏就是不忠不孝大逆不道的,由此,贪生也有了理论上无比经典的借口。
自然,关于贪生这个话题,由来已久,自从有了人,生死就被常挂嘴边了。
因为贪生,所以祈求永生,自我做古的人们就企图汲取日月之精华山川之灵气,也就有了炼丹术士。遗憾的是长生不死药至今没有炼成,却稀里糊涂炼出了火药,杀人的利器,实在是报应。一心要长生不死的始皇帝,也是“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
死,似乎是最极端的。人们对于敌对份子,往往最直接最行之有效的惩罚便是处死,将那生命消灭了。可是人终归是要死的,不过早和迟,被消灭的不过是早走一步,而得意的胜利者,随之步其后尘,想想这结果,实在是幼稚得可笑。
可是谁能长生不老呢?只要是人,就总有那么一天的,这话是我父亲对我说的。
诗人臧克家临到终了却对死怎么也想不通,可是他写下了: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
世上有什么是长盛不衰的呢?鲁迅笔下的祥林嫂,问:一个人死了之后,是真的有没有灵魂的?许多年后,我父亲淡然的问我:你说说看,人死后是不是真的有灵魂的呢?关于这个问题,我也很模糊。
总在想,世上真有永恒吗?也许根本就没有的,传说中神仙是不生不灭的,可是,仔细想来,神仙也是会死的呀,不然,神仙最多只说自己与天地同寿,与日月同辉。可是天地倘使有一天消灭了呢?那神仙难道还存在吗?唇亡齿寒,神仙不过依托着天地而存在。
死是无可避免的,想想当年大汉天子,可怜夜半虚前席,不问苍生问鬼神,心里有些苦笑。传说仍在,而秦皇汉武作古久矣。
无可逃脱死亡的人们,只有用寻欢作乐,只有遁入空门来聊以自慰。而那空门中的所谓高僧呢?苦修一世,有幸功德圆满的,只留得指甲大小的舍利子,据说那便是不灭的见证。仿佛就是世间的一粒微尘,那飞升的长老可有何感想呢?
生命其实是可悲的。人活着争斗、欺骗、谋生、痛苦、疾病,等等,最终一死了之。
看透了生死,忽然感觉这个世界是那样的真实又是那样的虚无缥缈,它离我们是那样的近,近得脚踏实在,又仿佛那样的远,远得那样毫不相干,当人有一天离去的时候,永远不会再回来了,还有什么相干呢?我们要快乐的活着!
生命,许是那无根之萍,从哪里来?又往哪里去,谁知道呢?只不过是这世界上的匆匆过客罢!
不禁叹息:生而何欢,死又何惧?忽然想起路易十五的话:在我死后,哪管它洪水滔天?
呵呵!
吃人之始
人生识字糊涂始。足见万事有本有源。吃人亦然。
据某著载,如下:
如来道:“自那混沌分时,天开于子,地辟于丑,人生于寅,天地再交合,万物尽皆生。万物有走兽飞禽。走兽以麒麟为之长,飞禽以凤凰为之长。那凤凰又得交合之气,育生孔雀、大鹏。孔雀出世之时,最恶,能吃人,四十五里路,把人一口吸之。我在雪山顶上,修成丈六金身,早被他也把我吸下肚去。我欲从他便门而出,恐污真身,是我剖开他脊背,跨上灵山。欲伤他命,当被诸佛劝解:伤孔雀如伤我母。故此留他在灵山会上,封他做佛母孔雀大明王菩萨。
多好的吃人借口!吃了你,还要当你的爹。
回头看看这世上那些所谓的父母官,难怪他们一方面说自己是父母,一方面又要吃人的原因竟然是佛祖有例在先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