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答非所问是在变相堵塞民意表达渠道

程俊豪 杂文 针砭时弊 2010-01-15 14:29 责任编辑:追逐你的狼
旧站档案号:HXQ-ESSAY-00019148

近日,有网帖爆料称河南新乡市政府网站的市长信箱回复答非所问。12日,记者登录该网站,发现市长信箱对市民投诉的答复确实存在答非所问的问题。很多问题的回复都是:“你好,来信收到,我们将转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有市民投诉中源水务服务的霸王条款,建议加强水务服务中的管理。对此,市长信箱竟回答:“你好,来信收到,凡事都有第一次,多谢你的批评。”(1月13日《京华时报》)

这则新闻让人自然而然想起11日的一则新闻,市民在哈尔滨市政府网站反映南岗区政府门前大理石步道板雨雪天气湿滑难行一事,却被告知“可以绕行,没必要非在其上面走”。两者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政府部门行政不作为,“绕行”本职工作。

2005年5月1日施行的《信访条例》第三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做好信访工作,认真处理来信、接待来访,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努力为人民群众服务。第四十一条进一步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对收到的信访事项应当登记、转送、交办而未按规定登记、转送、交办,或者应当履行督办职责而未履行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市长信箱是市民对政府部门的工作行为一个监督和建议的一个平台,是政府改进工作,解决问题和完善政策的一个重要渠道。而今,新乡市市长信箱和哈尔滨市政府网站为何会将行政法规束之高阁?值得商榷。

首先,政府部门为民服务的责任心不强。无心帮助百姓解决实际难题,不愿为民请命,“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为官态度,使政府公信力一扫而光。

行政监督机制未到位。行政监督缺位是政府本职工作“绕行”的一个重要原因。没有监督,没有压力,也就没有为民办事的源动力。

此外,接访制度的不完善也是政府部门“敢”于敷衍了事的重要原因。完善接访制度,有利畅通民意反映渠道,增加官民互动。总之,政府要想树立起公信力,就必须认真对待群众的信访,回复市民投诉不能“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