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匹来自北方的狼

蓝色孤独 杂文 百家杂谈 2010-01-04 13:19 责任编辑:余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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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新颖的手法,既是狼却也“被神话”,注入人的真挚的感情,或只是为“论证某一个目的”。保护动物,就是保护我们自己。我们不是提倡“选择地球”么?保护动物,同样也就是保护我们共同的家园;不只是保护狼。好文章,推荐了!

“我是一匹来自北方的狼,走在无垠的旷野中.凄厉的北风吹过,漫漫的黄沙掠过,我只有咬着冷冷的牙,报以两声长啸。不为别的,只为那传说中美丽的草原。”我就是你们人类在歌中吟唱的那匹来自北方的狼,我孤独无奈的走在无垠的旷野中,寒冷和寂寞伴随着我,漫漫的黄沙无情的敲打着我的脸庞,我仰天长啸:“人类啊,你何时能还我传说中的美丽草原?”

是的,我在你们人类的眼中永远是凶残、狡诈、贪婪的代名词,你们人类对我充满了惧怕和憎恶。翻开词典,“狼狈为奸”、“狼子野心”、“鬼哭狼嚎”、“狼心狗肺”等等带“狼”字的贬义词比比皆是。民间关于我的谚语,如“白眼狼”、“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可怜狼的人要被狼吃掉”、“狼的牙齿会掉,本性却难改”等等也是俯拾皆是,不用说褒义的,就连中性的都找不到。我是形象在文艺作品中也是随处可见,声名狼藉,在童话作品中我是“戴红帽的狼外婆”,蒲松龄老先生更是在《聊斋志异》中为我写了《狼》三则,我承认我的智商不如你们人类高,但我也不像你们想象中的那么凶残、狡诈和贪婪啊,再说地球是我们大家共同的家园,凭什么要让你们人类来单独霸占,而且你们人类还在肆无忌惮的污染和糟蹋我们共同拥有的家园啊。

其实,我来到这个世界上,不是天生的要与地球的其他动物为敌,但这是动物生存的自然法则,这个世界就是一个弱肉强食的世界,我不吃其他的动物就会饿死,我们狼的家族就会在这个世界上消失,你们人类那是就只有在档案室里才能找到我的资料了。比我还强悍和凶残的华南虎在野外已经绝迹了,你们人类才知道把它们列为保护动物,可悲啊。更有一个叫周正龙的人,为了拍一张野生华南虎的照片,竟然挖空心思,撒下一个弥天大谎,用假道具拍摄了一张华南虎照片,让你们人类激动的热泪盈眶,唉!早知如此,何必当初?

这个世界上的角色有很多种,我是作为一只狼来到这个世界上的。在冥冥的安排之中,我并没有选择我自身属性的权利,这就是所谓的天注定。我生下来就是一只狼!我注定会拥有足以切断肌肉与骨胳的牙齿,也注定会拥有足以在猎物的身上留下至命伤口的爪子。这些与生俱来、无法更改的东西是我的徽章,也是我在这个世界上生存、奋斗的最原始资本。我是一只狼,注定了是一只狼,一只锋牙利爪的狼,鲜血与死亡是我生命的源泉。我只要活着那就必须有什么东西去死。当所有的牛羊都沐浴在阳光里安详的吃喝时,那就意味着我死了。

再说,牛羊即使不被我们吃掉,也会被老虎、狮子等更跟强的食肉动物所吃掉啊,我这只流浪的狼就多次被其它动物所追杀,我现在最害怕的不是狮子,也不是老虎,我最害怕的是你们人类,你们追杀我们狼族的武器真是太先进了,你们不仅有原始的陷阱、狼夹、狼网、飞马、狼狗等等,还有现在的枪炮弹药、汽车坦克等等,我的父母、兄弟姐妹、丈夫、孩子全牺牲在你们的枪炮之下啊,想到这些怎么能不让我肝胆俱裂,寸肠俱短呢?现在你们人类还把牛羊圈养起来,随时可以让你们来宰杀、烹饪,你们是多么的凶残、多么的贪婪、多么的可耻啊!现在,你们除了天上飞的飞机不能吃,水中游的舰艇不能吃,地上爬的坦克不能吃,你们还有什么不能吃呢?有一道菜叫生吃猴脑吧,就是把活猴用桌子硬夹起来,让猴子的脑袋露出来,以后用锤子把猴脑壳砸开,你们再用勺子来挖猴脑吃,只见猴子痛的“哇哇”直叫,泪水满面,你们却在推杯换盏、吃喝玩乐,你们是何等的凶残之至、令狼发指啊!

现代人类大都喜爱豢养宠物,据说狗是人类宠物中比例最高的。我们狼和狗狗在数万年前是一家啊,你们对待我们狼和狗为什么有如此的天壤之别呢?人们每天都去遛狗,按时给狗喂养食物,有些人甚至与自己的宠物狗同桌进食,同床睡觉,又搂又抱,倍加溺爱。殊不知,狗的祖先正是狼,狼是经过人类长期驯化才演变成了今天的狗。汉字中的“狼”字,其构成就是左边一个“犬”,右边一个“良”,顾名思义,狼是良犬呀。

人类是地球上最智慧的群体,是进化最完美的高级动物,但狼也是地球上的一个物种,人与狼是共处共生的,应该是朋友。科学家泰肯和古生物学家帕多就认为,人类祖先与狗的祖先狼,早在远古时期就建立了密切关系,这种关系至少可以追溯到10万至13万年以前。人类的祖先与古代狼群在世代共生中结成了密切的合作关系,狼群能帮助人类更加容易地进行大型的狩猎活动。在世界许多地方的考古挖掘中,都发现古代人类遗骸与狼的遗骸埋葬在一起,恰恰能证明人与狼共生的关系。意大利首都罗马的城徽至今仍保留着狼的图案,千百年来一直被人们广为传颂着关于罗马城起源的“母狼育婴”的故事。

翻开你们人类的发展史,其实就是一部人吃人的历史。弱肉强食的动物世界中,异类动物之间活捕生吃,同类动物之间也有互相残杀,这是动物界生存竞争的需要,并不奇怪。人类进入文明社会以后,仍然存在着人吃人的现象,这说明人类并没有完全消除兽性。由于人类具有高于动物的社会意识,所以人相食比动物相食更显得野蛮和残酷.。古代的吃人可分为两类情况:第一类情况是,由于天灾或战乱造成了严重的社会饥荒,人们为了生存而被迫以同类为食,这种现象史书常见记载,每个朝代在遭逢大饥荒的年头都会出现吃人的惨象,即使是盛世也不能幸免。

像白居易诗中所写的“是岁江南旱,衢州人食人。”只是尽人皆知的一次,有的朝代在灾年或灾区,人肉还会公开在集市上出售,北宋末年靖康之乱时,江淮之间民众相食,一斗米要数十千钱,人肉的价钱比猪肉还便宜,一个少壮男子的尸体不过十五千(不如一斗米贵),明代万历四十五、四十六年(1617,1618)山东大饥荒,蔡州有人肉,惨不忍睹。清同治三、四年间(1864,1865),皖南到处人吃人,人肉开始卖到三十文一斤,后来涨价到一百二十文一斤,同时,江苏句容、溧阳、溧水等处卖到八十文一斤,这种现象当然是违背人性的,但在那种每个人都面临著饿死威胁的情况下,靠吃人肉来活命还能够使后人理解。

另一类情况是属于残忍行为的吃人,由于目的不同,这类情况的各种具体表现有差异,有的人以吃人肉来炫示凶暴,有的人听信左道邪术以吃人肉来治疗某种疾病,有的人因怀有仇恨以吃敌方的肉来发泄报复情绪等等,同饥荒年头被迫吃人肉相比,都更带野蛮性和残酷性,这种吃人不属于刑罚的范围,但它和以各种酷刑惩罚人的做法有某些相似之处,充分显示了古代人的残忍意识和苛虐心态。

现在我们知道,人类不能随意灭杀动物种群,这会破坏整个生态系统,最终受惩罚、受伤害的将是人类自己。共享一个地球,人类和包括狼在内的动物应当和谐共处,切莫再为自己的狭隘利益伤害那些正逐渐灭绝的动物了。虎毒不食子,你们人类在人吃人,我是如何的胆颤心惊啊!好在现在人类已经幡然醒悟,原来我们动物都是一个美好的大家庭,我们在这个地球上应该和睦相处。我这只孤独流浪的狼能否回到我美丽的草原,要看你们的赏赐了,我期待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