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助长了盗窃身份的邪风

流深 杂文 针砭时弊 2009-12-18 09:17 责任编辑:巍巍昆仑2009
旧站档案号:HXQ-ESSAY-00018294
编者按

现在冒充李逵的李鬼事件越来越多的被揭露出来,这说明现在在某些部门有些干部确实存在着以权谋私问题,而且还比较严重。这就要求我们的党和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反腐倡廉工作力度,并要进一步整肃党纪政纪;加强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教育。败坏党风政风的害群之马如果不彻底清除,就不能给人民一个满意的交待。问好作者。

湖南省发生的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罗彩霞事件”还未落音,“湖北版罗彩霞事件”相继浮出水面——湖北孝昌县未经高考的高二学生,顶替他人上大学,还顺利毕了业,与此同时,“北京版罗彩霞事件”也露出冰山一角——一份莫须有的房贷,使北京工作的邹志静意外发现自己被冒名上了淄博医药学院。我不敢在关注类似新闻,恐怕在一个意外我也不是我了,也被别人盗了去。

从“红心鸭蛋”到“三鹿奶粉”,我们吃喝都受到如此威胁,但我们不吃不喝也照样可以平平安安的活着,没想到现在却坐立不安,盗窃身份如此猖狂,我们形如走肉,成了“恶魔”的附体。若只是盗个名字,还算是“仁慈”,关键“杀人纵火”罪犯署名却找到名去体存的我们,“光明正大”的我们在“光天化日”之下成了“黑户”。

我们也许不由得想问——谁这么大胆,竟敢在大庭广众之下“欺名盗氏”,难道不怕被发现?如果我们对“带病复出”的内幕有所了解也就心知肚明了:“堂堂男子汉大丈夫”既然敢冒名就不怕被发现,“既干之,则安之”,还不是因为有个姓‘毕’的姥爷生出一大堆“星光大盗”。可不要小看这些“名存实亡”的“星光大盗”,“名牌效应”足可以给你指点迷津,帮你走向“大盗”之道,成为“大道”之盗。“湖北版罗彩霞事件”案,“出题者”(班主任)是“做题者”的姨夫;“北京版罗彩霞”案始作俑者是冒名者的表哥(班主任)。怎么样,提出这些创意的“领头羊”独具慧眼吧?一眼识破情局,顺便为家里牵只羊,尝尝“涮羊肉”,没想到若干年后出现了“克隆羊”,这下可吃不了兜着走。

“星光大盗”至多也是“星星之火”,要想燎原,没有原野也无能为力,但恰恰这“制度原野”很广阔,更要命的是设置了人但是没人管,看似完善却不堪一击。尽管条款规定违反哪一条该如何处置,结果呢,还不是“顶头上司”一句话摆平,然后再堂而皇之带上假面具,“指点江山,激扬文字”玩起“躲猫猫”?最近看到一些官员道歉,我差点没晕过去。“2月24日,山西省省长王军向屯兰矿难中死难者及其家属致歉,并落泪。”向已死的难工致歉又能挽回什么?他们能听见吗?要是能听见,你还能站在那里致歉吗?“并落泪”是什么意思?一个附属产物还值得张扬?该不是之前特意辣椒辣的吧?那则大可不必,你辣死了不要紧,可是还有众多生命全系在你身上,先把他们放回家,无论你怎么自残,我们绝对为你加油呐喊!纯粹一种鳄鱼吃人流眼泪的假慈悲!“2月27日,云南省公布‘躲猫猫’事件调查结果,省公安厅新闻发言人向受害者李荞明家属致歉”“4月16日,河南省副省长、公安厅长和灵宝市委政府就王帅案道歉”等等,我不知道这些道歉到底意味着什么?又能起什么作用?是不是一句所谓的道歉就可以了结此案?就可心安理得的继续做那把交椅?“事在人为”不假,但要是连国家法律都可以私自更改,那还有什么国家可言?

最近杭州飙车案事故通报会疑点众多,我想重点还是在那案发之时不明不白的四十分钟电话“私访”中,一个电话省去诸多麻烦,着实让我惊叹。

如果我也有个什么亲戚之类独具慧眼,可以找个法律漏洞让我钻钻,我肯定也不会坐在这里,说不定我也会来个“欺实马”“欺马实”,不欺白不欺,反而被人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