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人员应当软性文明执法
如何文明执法问题早该列为加强城市管理和作为政府主管部门需要重点研究解决的大事。城管人员与商贩矛盾冲突的不断加剧和激化,彰显出作为执法者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着严重的态度粗暴和野蛮执法问题。我们知道城市中的小商小贩们属于弱势群体,他们的生存问题需要人们关注和关怀,而不该是打压他们生存的空间。作为代表政府执法的城市管理执法队伍,我们呼吁他们尽快提高素质和改变形象,文明的城市需要文明的执法队伍。
近年来,关于城管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与商贩发生冲突,出现城管打伤人,城管打死人,城管被人打,城管被人打伤的事件,屡屡见诸于媒体,而且,每次事件披露后,网络民众的评论,都是异口同声地对城管执法人员进行“口诛笔伐”,由此可见,当今,我国城市管理中的执法队伍--城管人员,确实不受社会民众的欢迎,甚至引起愤恨。
据网络媒体披露:去年12月29日,在广东省东莞市莞城老汽车站地段,出现城管在清理收缴流动商贩占道经营物品过程中,与两个商贩老头发生冲突,在揪扭老头过程中使老头脸部碰擦受伤,结果导致群情激愤,城管人员遭到商贩老头的亲友老乡和路人的围攻,有两名城管人员被打伤,甚至城管人员受伤后登上120急救车,还几次被愤怒的商贩老头的亲友老乡拉下,有些群情激愤的路人欲出手殴打城管人员,幸被警察制止。有关城管人员遭遇群情激愤,被围攻欧打的事件,在2007年冬天,本人在怀化城区红星路也曾亲历目睹一次:起因是城管整治收缴两轮载客摩托车,只因城管执法中不按法规程序,不分青红皂白地将停放在人行道上,车主离开的摩托车锁撬掉搬上车收缴了,结果导致众怒被围攻欧打,执法车被砸碎车灯,几次险被掀翻在地。后警察出动,事态才得以控制平静。
综观各处城管与贩商之间所发生的矛盾冲突,其中一个显著特点,就是城管人员执法过了头,有句成语:“过犹不及”,意思就是说,做事做过了火,等于没做,或者说没有好的结果。我国儒家学说中提出的中庸之道,是儒家学说的认识论和方法论,“中庸之道”,其实就是提倡做人做事讲究一个不偏不倚,居中平衡,这也是人生修养上的行为准则。现在我国提出环境和谐相生,社会和谐相处,其深远意义就在于不要激化社会矛盾,要让广大民众在一个安宁祥和、团结友爱的社会和谐氛围下生活。作为城市管理的执法队伍--城管人员,本来是政府进行城市行政管理的得力助手,如果城市管理执法队伍执法有方,把城市管理得和谐有序,就是帮了政府的大忙,但是,如果城市管理执法队伍执法不当,造成民愤众怒,社会矛盾激化,那就是替政府添了乱。所以,城市管理执法队伍要讲究执法有方,执法艺术。执法也是有艺术的,好的执法艺术,会产生好的执法社会效果,反之,则不然。
城市需要管理,这是勿容置疑,无可争辩的事实。关键是如何去管理和疏导,据说新疆某城市,以前城管与商贩之间水火不相容,后来城市管理部门认真调研,改进管理措施和方法,通过重疏导轻处罚,为商贩划区经营,规范管理,结果得到了商贩们的配合和理解,也得到了市民们的认可和支持。然而,在我国许多城市中,那些城市管理的执法队伍却不是这样,他们总是一贯地对小商小贩严厉打击,严加处罚,几乎到了要将小商小贩们赶尽杜绝的地步,试想,这样的管理执法理念,能收到好的执法社会效果吗?城市的繁荣本来就是靠商业的繁荣来支撑,而商贩就是城市商业繁荣的重要组成部分。城市越繁荣,小商小贩就越多,这一点,从我国古代一幅“清明上河图”中就得到了充分说明。试想,如果把商贩们赶尽杜绝了,那城市的繁荣又何从而来呢?况且,小商小贩所从事的那点职业,是他们赖以生存的生活基础。当一个人赖以生存的生活基础,都被剥夺失去了时,你说他能不拼命与剥夺他生存权力的人对抗吗?城市要管理,城市要提升品位,固然重要,但保护商贩们的经营,给他们一条赖以生存的出路,同等重要。
我国是一个人口泱泱大国,国家促进自主创业,自谋出路的引导政策是非常明确的。尤其在当今世界经营危机影响下,在我国经济社会中,促进自主创业,自谋出路这一点就显得更为重要。因此,作为城市管理部门及其执法队伍,也要认真领会中央政策精神,认清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在城市管理执法过程中,努力做到软性文明执法,不要始终保持什么高压态势,采取强硬手段去对付那些小商小贩之社会弱势群体。这与公安警察始终保持高压态势,采取强硬手段打击违法犯罪分子,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宁是完全不同的两码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