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9亿大奖花落谁家
作者中国对待中奖者的态度与其他各国如何对待大奖获得者的态度作出比较,引发了中国法律体制的思考,或许正如作者所说,中国目前法律还不健全,是人治社会而非法治社会,可能等到体制逐渐发展成型后,这种不必要的麻烦也就随之取消了吧!问候作者!
今年10月8日,河南安阳一家福彩投注站中出3.59亿元超级大奖,成为国内至今为止彩票业最高奖额,不仅在彩票领域内引发震动,也成为近期全国最热门的新闻事件。全国各地各大新闻媒体、网络论坛上,关于3.59亿元巨奖的报道和评论铺天盖地,使得每一个人的生活似乎都自觉或不自觉地与巨奖扯上了关系。然而,大家最为关切的是大奖究竟花落谁家?
在围绕3.59亿大奖的争论中,大家争论的焦点是大奖得主的身份,其实他是谁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个人是否真实存在?是否是工作人员的亲属?他是否通过正当手段得了这个奖金?是否有内部交易?大家拷问的不是这位幸运的彩民本身,而是我们整个彩票制度的透明度。得奖者的个人隐私和公众对彩票发行的知情权并不矛盾。更何况,我们要防止个人隐私权成为阻碍公众行使知情权的挡箭牌。毕竟,我们现在所面对的彩票行业,至今还是无独立监管机构、无防火墙、无信息披露的三无地带,如果失掉了知情权,千万彩民就会失掉最后一道防线。
透过公众关心的焦点问题,可以发现其背后隐藏着很多含义:保护中奖者的隐私权是否可以漠视公众的知情权?如何平衡好隐私权与知情权?福彩中心是不是应该站出来公开澄清中奖过程是否公正合法?但依据《彩票管理条例》,福彩中心只有披露销售情况、开奖结果等情况的责任;擅自披露彩民的个人信息是违法的。条例第25条规定,彩票中奖者应当自开奖之日起60个自然日内持有效证件到指定地点兑奖;逾期不兑,视为弃奖。条例第27条规定,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彩票代销者以及其他因职务业务便利知悉彩票中奖者个人信息的人员,应当对彩票中奖者个人信息予以保密。条例第40条又规定,泄露彩票中奖者个人信息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与此同时,彩票业本身也时而爆出黑幕:2001年12月到2002年11月,深圳“彩世塔”公司利用承销彩票之机,先后在17个城市作弊20起;2004年,西安闹出“宝马彩票风波”;2009年,深圳有人用“木马软件”制造出3305万元福彩大奖……尽管类似事件是偶尔发生,但在公众中的影响恶劣。
让我们看一看一些国外的彩票网站,今年刚刚赢得了20万美元的“超级球”彩票的获奖者,在美国的“超级球”官方网站上详细公布了共同赢得这一奖金的居住在明尼苏达州的四位发型师的详细信息和他们的照片。同样最新一期美国“百万富翁”彩票2.7亿美元奖金的得主美国加利福利亚洲的安莉丽斯和布莱恩,他们的照片同样被公布在了美国“百万富翁”彩票网的网站上。不仅仅美国的彩票机构纷纷展示他们的巨额奖金得主的信息和故事,在欧洲国家同样如此。英国博尔顿郡的布莱恩和琼卡斯威尔夫妇,在2009年6月赢得了高达2500万英镑的“欧洲富豪”彩票巨额奖,他们的个人信息被刊登在英国国家彩票网站上,被高调宣传的中奖者还有很多,在国外的彩票官方网站上浏览,就能发现今年的绝大部分中奖者的照片。与我们国家相反,这些中奖者并不介意自己在公众面前集体亮相,相反他们都笑容满面地面对镜头。为什么在讲究个人隐私的英美国家,中奖者们反而乐意公开自己的个人信息,并没有躲闪公众视线?
而赢得彩民公信力的方法,其一在于加强监管;其二当在信息透明。然而若使信息透明,必须在法律健全及法治社会大环境中才能得以实施,而中国目前很多法律还不健全,是人治社会而不是法治社会,人们的安全怎能得以保证?可以说3.59亿元超级大奖会在人们心目中逐渐淡忘,最后不了了之,这就是中国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