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书记为何非要为律师站台撑腰?

管金定 杂文 百家杂谈 2009-12-08 13:06 责任编辑:追逐你的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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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驳论文在于指出多方观点的不足,然后竖立自己的观点。需要的是双方的平心静气,所谓有理不再声高,晓之以理,用之以情。这才是为文之道。如果打文字战,于己于彼,于自己身心,都无所益。文章个别用词上可再斟酌一下。总体来说把握比较好。

——兼评《薄书记何不为律师站台撑腰》

2009年11月12日,拜读了凤凰网转载《南方周末》编委会委员兼评论部总监郭光东先生的大作——《薄书记何不也为律师站台撑腰》,笔者颇为费解:薄书记为何非要为律师站台撑腰?出差回来,网上评论文章早已铺天盖地,但我仍如鲠在喉,不吐不快。

郭先生首先开门见山地提出:“重庆打黑舞台上,中国法制的一大困境——犯罪嫌疑人权利难以充分保障的尴尬,正在以似曾相识的情节旧戏重演。”继而,郭先生引用“大量”的“事实”,得出了“法官居中,检察官、律师两厢对决”的“审判等边三角型”已经失衡,急需薄书记出面为律师站台撑腰,方能还原那“正义的等边三角模式”。显而易见,郭先生呼吁法制健全,呼唤法治正义的本意,理应值得肯定。但是,郭先生的言论似乎有失偏颇,笔者不敢苟同。

笔者乃一介草民,对于司法审判诸事自然不甚了解,“犯罪嫌疑人权利”是否真的“难以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权利难以充分保障的尴尬”,是不是“中国法制的一大困境”,笔者确实也不敢妄加评论。但就算是吧,笔者以为,那也不应该只是“打黑”,也不应该只是“重庆特色”,更不应该是“众多网民辱骂”律师所致。因此,还原“正义的等边三角模式”,并非只有重庆的薄书记,更何况重庆的薄书记早已“为律师站台撑腰”了。

郭先生在大作提到,薄书记曾到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看望慰问打黑除恶一线干警,同时“要求实事求是,做到不枉不纵,经得起历史的检验”。薄书记的这一要求,难道不也是“为律师站台撑腰”?难道非得要薄书记亲自去某某律师事务所看望慰问某某、某某律师才对?

其实,薄书记的这一要求,即使不算“为律师站台撑腰”,也根本没有必要去某某律师事务所看望慰问某某、某某律师,因为,律师与公、检、法人员截然不同。

作为公、检、法、司的“司”,律师当然属政法系统之一员。但律师与公、检、法人员确也截然不同,尤其是公安干警。就重庆打黑而言,投入警力之多,职业危险性之大,工作之艰辛苦,当属公安第一,检察、法院次之,律师远远无法与之相提并论。这点应该是众所周知,毋庸置疑的。此其一。

正如郭先生驳“众网友”骂律师“收了黑心钱反对打黑”所说,“除非所有警察、检察官、法官不领分文工资义务办案”,这也使笔者想到了律师与公、检、法人员的工作性质与体制的不同。虽然律师与公、检、法人员都是以法律工作,以法律谋生,但公、检、法毕竟是国家权力机构,而律师事务所大多属于民办非企业单位。公、检、法人员,无论有无资金,无论是否节假日,只要有案子,就得不分白天黑夜地工作。而律师不同,没有谈好价钱可能谁都不愿接案子。民间对律师颇有微词,有人说律师“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也不无一点道理。笔者虽向来敬重律师,但律师不同与公、检、法人员,也是事实。此其二。

不难看出,郭先生提出“等边三角型”失衡,急需薄书记出面为律师站台撑腰的观点,缘于媒体对涉黑案件的大量报道及网友对为涉黑嫌疑人辩护的律师的责骂。郭先生引用一位教授的话,似乎把媒体对涉黑案件的铺天盖地的报道也归罪于重庆官方,因而也担心影响案件的审判。重庆打黑,之所以成为全国,乃至世界关注的焦点,原因不言而喻。薄熙来、王立军,本来就是新闻人物,而重庆打黑成果之大,“保护伞”级别之高,都是全国之少见。就像“许霆案”、“周老虎案”都是全国媒体关注的焦点,且引发全国网友热议一样,重庆打黑,自然也是全国媒体关注的焦点。而作为媒体人、作为颇具影响力的新闻媒体——《南方周末》的编委会委员兼评论部总监的郭先生,居然对媒体报道重庆打黑都提出这样的质疑,确实令人费解。

而更可笑的是,郭先生居然还将网友对辩护律师的辱骂,“归于教育的失败、普法的失败,昭示依法治国路途维艰”。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为涉黑嫌疑人辩护,招徕一些网友的责骂,也是正常不过的事,何况网友责骂的也只是赵长青、周立太。为涉黑嫌疑人辩护的律师众多,为什么偏偏赵长青、周立太就成了众矢之的?笔者以为,这或许跟他们的言论有关。担任李义涉黑团伙成员之一李志刚辩护律师的周立太,在李义案开庭当天接受媒体采访时称:“要防止打黑扩大化和运动化。”重庆打黑,可谓是得民心、顺民意,民众无不拍手叫好。周律师的话本来也没错,但在这个时候说出来仿佛就给打黑泼了冷水,自然也伤了民众的心,因此引来一片骂声,应该也在情理之中。

而赵长青引来骂声,则是因为他出人意料地否认了检方对黎强“黑社会”罪名的指控。作为当年首次将“黑社会”写入我国刑法的刑法修订参与者,赵大律师居然出人意料地否认了检方对黎强“黑社会”罪名的指控,自然也是民众所无法接受的。网友的议论,其实大多只是情感的宣泄,并非学术争论。几声骂声,就“归于教育的失败、普法的失败”,甚至“昭示依法治国路途维艰”,岂不是可笑。

写完拙文,一则新闻赫然在目:曾在最高检工作10余年、现任北京律协刑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的杨矿生,将出庭为文强辩护;曾承办“沈阳慕马案”、刘晓庆案的名律师许兰亭,曾多次在东北打黑风暴中给涉黑者辩护的名律师宣东,都将出庭为陈明亮涉黑团伙案中的被告人辩护。薄书记尚未“为律师站台撑腰”而振臂一呼,全国的知名律师已纷至沓来,为重庆的涉黑嫌疑人辩护,这也许对郭先生最好的回答。相反,如果真的像郭先生所说那样,法律的公正取决于“法官居中,检察官、律师两厢对决”的“审判等边三角型”,那么,这些重量级知名律师的出庭,是否又将使“审判等边三角型”出现新的失衡呢?笔者不以为然,倒是感叹只有这些涉黑嫌疑人,才请得起咱老百姓想都不敢想象的名律师、大律师,郭先生也大可不必担心没人愿接涉黑案子了吧。

2009年12月6日于山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