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感于抄袭剽窃

apline767 杂文 乱弹八卦 2009-12-06 08:06 责任编辑:巍巍昆仑2009
旧站档案号:HXQ-ESSAY-00017762
编者按

作者以自己的独到见解,用另一个视角对剽窃者剽窃原创作者的文章的原因,以及剽窃者的心态,进行了有的放矢的分析和论述,表现了一个文人博大的胸怀和宽以待人的处事态度,其人格魅力值得欣赏和赞叹。问好作者。

自己也曾经遇到过,在“小说阅读网”所发表的作品被其他网站剽窃,其他作者的文章亦然,写过短信息告之网站编辑,他们指出执法的不容易,有其难处。这是事实,力有不逮,也是一个意料之内的结果。网络之大之广阔,即使法律,也会出现疏漏,一些各执一词,难以分清黑白是非,还以公道的地方。这种无奈,束手无策,应是作者们能理解的。

抄袭剽窃可谓是从古到今都存在着、伤害艺术创作者的严重问题。可是它难以根绝。而如今,文学网站多姿多彩,有许多人在网站投稿、发表作品,同时也就有不少文字小偷,盗贼静待,冷不防地,轻松按下复制,将一篇又一篇的作品当成自己的,发在某些网站里头,或标明作者笔名,纯粹为了增加规模不大的网站的人气、浏览量。也许,各有各的苦衷,或热爱文字,拿起笔来文思枯槁,写不来却又想和更多人分享文字,别无他法,歹念一转,抄袭;或只是自私、懒惰,虚荣作祟,希望不劳而获,得别人称赞,剽窃。这些行为,原因种种,都离不开私心,否则,也就不会明知不可为,不应为,而如同习惯般夺别人的文字。与其说他们抄袭剽窃,不如说他们的行为等同“强奸”,将某文发在某网站,又是一次令人愤怒,痛心的“强奸”。

文学以至其他范畴的小偷,盗贼,其错与罪,证据当前,无从抵赖,理所当然受众人斥责、鄙视,但想一想,为什么得知文章被抄袭、剽窃,不少作者所感到的多是气愤,怒不可遏呢?有人提出了对作品原创,维权等说法,都是对的,但用我的语言来说,是对作品的爱与关怀,抄袭剽窃的行为才会令作者们愤然。这和对人,对亲人好友的心情是相似,甚至一样的。可是,为什么要生气呢?写文章,大多人的愿望,目的是和读者,即五湖四海,天南地北的朋友分享自己的文字,情感和看法。固然盗贼小偷剽了文章,是可耻的,是偷窃,然而认真思考他盗文的目的,似乎又未和原作者的意念相违背。他所错,错得令作者气愤,斥责的,就是不问自取,独断独行。对于剽窃者,虽有不满,生气,但更多的是一分同情。写不来,不会写,不愿写,动了自以为聪明的坏念头,偷别人的创作,心血,为了分享,也是为安慰自己的心灵。这对喜欢文字,同时侵犯文学的神圣的人,无疑是可怜可悲的。责难批评的同时,能否给予体谅,理解呢?这点是我所愿意看到的。走进所谓的歧途,多因为“误”,剽窃何尝不是这样。秉公办理,以法律人,除了申正义,昭公道,也是希望犯错者能醒悟反省,从善。重视抄袭剽窃问题,“正名”,维权的确要紧,名誉,身心精神财产是需要极力守护的,然而“正名”以外,剽窃既不影响本身作品的质量,损害作者实际利益,往后出版成书诸事等情况下,可否尝试并多一点从抄袭剽窃者的心想开去,用心地想方设法,解决他们的心思,因为种种心思造成的问题,愤怒?严刑峻法,不如教育。敢偷,能偷,表现得施施然,吃得饱睡得着,不当一回事,归根结底,是教育,为人修养方面影响的。这一点为不少人所知,却又为许多人忽视。这样,试问网络,现实生活的抄袭剽窃,怎能遏止,改善。

我的全部作品(除了因某些理由被退稿的),均发表在“小说阅读网”,大部分则于“好心情原创文学”和读者分享,另外一两篇文章,则被我随心投在个别网站,自己的博客,内容主要是想让更多读者朋友关注,思考的问题。在百度,谷歌输入“秋月夜莺”或“apline767”,便一目了然,一行一行网址里头会有自己的文章。文字,字里行间的感情是熟悉的,亲切的,可是不少网站,陌生,我也很清楚,自己不曾和这些网站打过交道。当时,边搜索,边随之而来的,正是那正常,典型的情绪:一腔愤怒。随后,便和从一而终的“小说阅读网”交流过,而时间、经验,思考多了,愤怒已经没有了。我尝试理解剽窃文章的人的心情,正是一分谅解,一分对人皆有的同情驱使的,所以很自然地,那不快,负面的情绪便逐渐淡化,消失。虽然称不上宽宏大量,豁达处之,但我,确实是循着这个心愿和方向去对待抄袭剽窃者,和抄袭剽窃问题的。物有本末,事有终始,问题的产生和人的思想、心态等因素互有联系,不能偏重一面。将人和问题一齐分析,思考,方能想得较为深入。而从中能感觉、体会,引发、思索的,相信就不只愤怒这片面,表面的情感了。现在,偶尔还会在百度,谷歌输入自己的笔名,看一看,当作闲情逸致,视别人偷我东西为一种另类的趣味。如“炅艺”老人,他在自己的博客上转载了我的散文《一椿小事》,我知道以后丝毫不觉生气,反而欣然,欢喜。老人喜我文章,才会载我的文字,他很诚实,把我“秋月夜莺”的笔名标明在文末,说明不是自己的作品。抄袭剽窃,撇开私欲,欣赏也是一个原因。基于欣赏文章这颗纯真的心,而未作通知,查问可否转载的剽窃者,于我而言,已原谅,成为我的朋友。

抄袭剽窃,前者尤其卑鄙可耻,不惜东拼西凑,弄得一篇不属于自己的文章。此两者,如前所述,和修养,品德有关。文章,艺术作品的抄和剽,看来都是五常,即仁,义,礼,智,信的违背,放弃和丧失。因此,文章的抄袭剽窃,不只影响、伤害作者,抄剽者同样在某程度上令自己改变,受伤,最令人痛心的,是他们以为网络如无际的海,能自由、放任,无需负上或能逃避自己的责任,而放弃了人与人相识,交往之本:诚信。一个人欠缺,失去诚信,纵然外表俊美,成就卓越,又有何为?抄袭剽窃,早已超过,甚至脱离其本身的犯罪,引发,延伸到与社会,与生活,与人等存在着深远影响的问题。被抄被剽作品、自己心血结晶的作者,捍卫原创,义正词严地维权固然是必需的,重要的,然而,也望能认清问题的症结,不单单把做法集中在起哄,呼吁,闹官司上。想到自己,更要想到别人,言简,可是对抄袭剽窃者,作者,为人,应能起到一些作用,一点意义。少一点“正名”的私,多一点关怀的真。千头万绪,动情,让更多人能关注,正视各种问题,接着,便应说之以理,不只辩对与错,还需要深思问题的全部,为此努力,为此变革,坚持奋斗下去。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三十日夜

18:57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