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7度标准比较荒唐
87度的用电标准,实在荒唐。本文论述清晰简洁,作者就国家发改委的用电标准指出其偏颇、狭窄之处,文中,尤其结尾对于电价及改革本身应有的着眼点、看法,读来相信能让读者有所思考。
国家发改委表示,将居民用电分为三档:保证基本生活需求用电、正常家庭生活用电和奢侈型用电。其中,保证基本生活需求用电拟规划每户每月87度,超过这一数字将逐层调升电价。
我想,他们一定不是在开着中央空调或者开着暖气的办公室里对着电脑一拍脑袋想出来的,因为不是85度也不是90度,偏偏精确到87度。
其实,这个标准比较荒唐。
首先,“保证基本生活需求用电”的标准是怎么定出来的。我们用一个普通家庭保证基本生活用电的家用电器每月最低耗电量来计算。照明10度,电饭煲20度,电视机30度,电冰箱20度,洗衣机10度,够了,已经超过80度了——这恐怕是他们给国民定的基本标准。
那么,如果还要用电脑、DVD|、电炒锅、微波炉、电扇、空调、电热水器这些家用电器是算“正常家庭生活用电”还是“奢侈型用电”呢?报载,地处太湖边的南泉镇安堂村45号村民秦剑青,2001年居住的是不足100平方米的平房,每月用电量不足60千瓦时,其家用电器也只有电视机、电饭煲和电风扇。南京一家晚报的记者调查说,该市工薪家庭月用电平均都在100度以上。工薪家庭或村民只该用哪些电器才算正常家庭呢?用了另外的电器就算不正常家庭了吗?
其次,各地气候和采暖消暑条件不同。中国幅员辽阔,北方虽冷城市有暖气;南方冷起来没有暖气,只有电取暖。一些城市用燃气,可以少用电;更多的城市没有天然气,用电量自然增加。发改委是在考虑到全国人民都像他们首都人民一样有暖气、用燃气来定的这87度。
按照国家“家电下乡”电器目录,家电下乡产品有电视机、冰箱、洗衣机、计算机、空调、电磁炉、微波炉、热水器、手机等等。如果按照发改委的标准,农民兄弟只能在电视机、冰箱、洗衣机、计算机、空调、电磁炉、微波炉、热水器这些家电下乡产品中选择一部分才正常才不奢侈。如果都选都用,就不正常了就奢侈了。如果想要正常而不奢侈,就把这些东西买回去装米,装水;或者就不洗澡,不洗衣,不炒菜,不炖肉,冷了挺着,热了扛着,更不准家电下乡,不准过幸福日子。
电价改革事涉民生,改革必须以不损害公民的整体社会福利为着眼点。87度,难以保证基本生活需求和正常生活需求。
不过,经过发改委一点拨,我现在才知道,我们工薪阶层和农民兄弟一直过着“奢侈”的生活,又“被”奢侈了。
又幸福极了——幸福的知道自己奢侈看着电费涨价——又“被”了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