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多少爱可以重来
社会在发展,很多时候人们的行为和思想都在渐渐的变化者。是社会的进步,还是人们对于旧有传统习惯和观念的突破?文中提出的现象,仅仅以好或者不好来评判可能是有失偏颇的。需要和这个社会和人们的观念系统进行磨合。
前些年,世面上有了“试婚”一说。说的是男女双方倘若愿意同居而又害怕走进围城的话,那就不妨先“试婚”。“试婚”除了没领结婚证,其他形式和结婚基本没有异样。当然其中最重要的区别也在于双方的经济独立。虽说正式结婚后的夫妻也有实行AA制,但“试婚”却是把这个放在首要位置,是来不得丝毫含糊马虎的。一旦双方觉得疲倦了,要结束了,那就直接拉开房门走人就是了。潇洒的来,潇洒的走,不带走一片云彩,不带走一点忧愁。
如今,又有一种新名词“试离婚”在悄然兴起了。顾名思义,与前者一样,除了没领离婚证,其他形式和真正的离婚无异。双方不在一起生活,双方都可以自由放纵,互不干涉。至于小孩,大多是由母亲带着,要是问起“爸爸呢”?就推说对方很忙,或是工作需要常年出差在外。至于经济呢,那基本也是没有分割的,人在牵涉利益方面问题时,很难会有一拍即合。所以又是一个看在孩子的份上,暂且先就这样搁着罢。双方共同生活了那么些年,共同有了爱情的结晶,共同的骨肉,共同打拼积攒的这点家当还是可以放心大胆先由一方保管的。“一夜夫妻百日恩”,这么些年的夫妻了,恩情大概差不多要和海一样的深了。
存在既是合理。“试婚”和“试离婚”都有着它们的可喜之处。它们最大的好处就在于可以大量减少民政部门工作人员的工作强度,适当的也可以减少法院工作人员的工作量,同时也可以节约资源,为环抱工作做点贡献。你想想:要“结婚”了,他们却不愿意张扬,更不愿请客送礼,双方抱个铺盖在一起过日子就是了。不搞铺张浪费,不做大肆宣扬,实在是简单可行。就算真的结了婚,等到日子有些过不下去了,那也不打紧,那不还有“试离婚”吗?尽管此时的关系已水火不相容,但是在众人面前还是照样秀恩爱,照样可以一起回家过年,一起去参见拜访双方的父母,兄弟姐妹,亲朋好友。尽管彼此之间已形同陌路,但也不吵不闹,一团和气。这对于社会的和谐安定,确实有着不可磨灭的功劳。更何况,不潮不花钱,人家又不是真的离婚,试一试又有何妨??
所以,我们不必感慨,更不必慌张。我们不主张,不倡导的东西,未必就没有它们的市场。谁要是大惊小怪,谁就是庸人自扰。素来就是经济基础决定上层社会,结婚也好,离婚也罢。说来说去,归根到底还是因为一个“钱”字。“试婚”是因为两个人在一起生活可以节约成本,减少消耗。“试离婚”也是因为怕涉及财产关系,有损双方的利益。所以就先来个冷处理,等到双方通过比较参照后发现还是原来的他(她)好,那就还是选择回归,“衣服是新的好,人却是旧的更亲”。这样不仅可以减少矛盾冲突,说不定还可以来个“久别胜新婚!”
不过就我个人而言,我最持怀疑态度的就在于“有多少爱可以重来?”破镜是否真的可以重圆?“虽说如今的科技日益发达,日新月异,但是再好的整容修正,也好不过天生丽质。
一开始就不被人祝福,不被人看好的婚姻;一开始只在乎对方的外表,不注重内涵的婚姻。两人注定是很难真正融合一起的。不管试与不试,其结果都是一样的无聊,一样的食如嚼蜡,索然无味。
爱,还是不爱。活着的人,谁也摆脱不了这样的一个循环,一个过程。
爱情,婚姻,此乃人生的一大风景。有的色彩斑斓,引人入胜;有的模糊不清。若即若离:还有的根本就是漆黑一团,惟有沉没,惟有无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