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价:涨就涨了,还得让人心服口服
关系到民众的利益,应该谨慎而行。文章就水价上涨给出了自己的建议和意见,或有参考余地。
根据宁波市物价局公布的消息,宁波市水价将于12月1日(用水时间)起调整,主要包括城市供水价格和污水处理费标准。45.45%的幅度,让甬城市民有些措手不及,在当地论坛上很大一部分网友表示对涨水价“想不通”。(11月8日《钱江晚报》)
对水价的抱怨,绝非“仅此一家”。最近一段时间,全国各城市对新一轮涨水价的质疑已经是连篇累牍。目前,兰州、银川、哈尔滨等城市正酝酿上调水价,江苏多个城市水价明年将涨至每吨3元以上。水价上涨之势凶猛,群众怨声载道。
综合分析各地抛出的上调水价理由,主要有两大方面:一是目前水价总体偏低,不能反映水资源的稀缺程度和水环境治理成本,容易导致浪费严重,不利于提高居民的节水意识;二是水价长期偏低,导致供水企业面临经营亏损的压力。
水是生命之源,随着我国经济高速发展,工业化和城市化不断推进,需水不断增加,有些地方甚至出现了供水紧张的局面,再加上水污染的影响,水资源的矛盾日益尖锐。虽然近些年来我国水资源已经逐步形成商品价格管理,但标准普遍偏低,特别是农业用水方面,水价大都低于供水成本。过低的水价,不但不能有效刺激用水单位采用节水技术和节水措施,水价的节水功能也难以正常发挥。因此,水价上涨已经成为大趋势。
对于水价上涨的质疑,公众的疑惑是很浅显的,自来水公司方面是否切实做到了向成本要效益?是否真到了成本已不能再降的地步?供水企业亏损原因是不是管理不善、人员超编?更关键的是,涨价后的收入,是流进了供水企业及其主管部门的腰包,还是用在了促进水资源保护、开发、利用的可持续发展中?惟有回答了这些疑问,提价才会得到公众认可。
显然,水价上涨要做到让市民心服口服,必须细致以下几点:
首先,应考量上调水价程序是否公开透明。高成本是此次涨价的主要因素,对所谓高成本,供水部门自然应该有一本透明的账。目前我国的供水部门处于垄断地位,具体业务是否存在亏损,或亏损的原因是否因为水价过低导致,相关的信息往往并不透明。供水部门为了达到水价上调的目的,不排除利用垄断地位而“自话自说”,让公众掉入他们事先设好的“成本陷阱”。
二是在推进水价改革过程中要严格履行水价调整程序。要尽快理顺水价的定价结构,全面完善水价计价方式,积极推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制度,合理确定不同级别的水量基数和比价;同时,要充分考虑社会承受能力,尤其要做好低收入家庭的保障工作,保障其基本生活水平不降低,减少水价调整对低收入家庭的影响,对低收入家庭采取提高低保标准、增加补贴等多种方式,保障其基本生活水平不降低。只有这样,水价调整才能真正获得社会认同,水价改革也才能全面、深入地推进。
另外,目前全国绝大多数的水厂是国有企业,面对价格改革和企业改制,恐怕前者相对更容易做到,但如果价格改革和企业改制不能同步推进,价格改革终究不可能是完全成功的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