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起鲁迅脊上的野草

风后指路 杂文 局外观史 2009-11-09 00:52 责任编辑:追逐你的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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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那是孤独的雪,是死掉的雨,是雨的精魂。

——《雪》

他本是一个家道没落的少爷,险些“卖身”做了矿工,后慨于世事,怀着少年的志愿,远渡扶桑,去跟东瀛人学做医生。可归国以后,他又沦为了一名用笔战斗的战士。既是战士,又是拿笔战斗的,于是难免落下了不少可以为人攻伐的口实。他在遗言里说,忘了我,因为他早就预知,他的名字,中国忘不掉,后来的人也很难遵照他的遗言,将他忘掉。

他戴了很多帽子,大多都是别人给他扣上去的。他其实只是一头,交了华盖运的孺子牛,在荒凉的土地上,忍辱负重地默默开垦。现在却有很多蔫坏的后生,眼红他头上的帽子,为了混个批判的名头,叫嚣着要开他的棺戮他的尸。他在地下笑而不语,默默欣赏这些荒诞的小丑——他留下的宝藏,谁都偷不走。

他写了很多字,悲怆的,血腥的,都有,只要是能救人的,他都写;他抄了很多帖,中国的,外国的,都有,只要是有营养的,他就拿来学习;他还影响了很多人,那个时代的,以及未来的。兴许遥远的某一天,知道他的人会越来越少,人们只是为了忘却而纪念他,那倒是履行了他的遗言,在天下太平的日子里,理直气壮地,忘掉英雄的名字,同时忘掉,他坟前顽强耸立的野草。

他最爱的野草,根本不深,花叶不美,然而吸取露,吸取水,吸取陈死人的血和肉,各各夺取它的生存。当生存时,还是将遭践踏,将遭删刈,直至于死亡而朽腐。他自爱他的野草,但他憎恶以这野草作为装饰的地面。时至今日,野草们有的夭折了,被地火吞没了;命运好的,长成了参天大树,然后咬断了自己野草的根茎,换上大树吮血的口条。更多的野草,为了生存,变成了茂盛的苔藓,变成了虚妄的养料。可笑而又可慰的是,竟然还有数不清的鲜花,放弃了鲜艳的架子,不自量地冒充他的野草。可总还有幸存的野草,会把根在他的脊上,从他的身上吸取被别人遗忘的养料。这些野草,是他种下的精魂,继承了他的意志。它们欣然直面生命的枯荣,粉身碎骨浑不怕,要用自身的灰烬,改造那片他挚爱的贫瘠的土地。

去罢,野草,歃血的野草!连同我的歌唱,连同我的生命!

静灭以后,我将狂笑我将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