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路上
电视连续剧《血色浪漫》观后感
文章对“在路上”理解的有些意思了,但是论述的深度却仍在人们一贯思维的表面,便让文章失了厚度以及应有的味道。如果能将思维的维度伸展一下,或可是不错的文章。
很久没这么专注的看完一部电视剧了,《血色浪漫》由同名小说改编,是一部典型的怀旧作品,血色即赤色,描写60年代老三届在那个红色海洋里的浪漫故事。主角由知名影星刘烨担纲,他将一个性格独立独行的“流氓”才子“钟跃民”刻画得入骨三分,加之美女明星孙俪的倾情加盟,剧中其他人物亦性格鲜明,语言对白幽默诙谐,故事情节起伏跌宕,不失为一部影视佳作。
全剧以主人翁实践自己“在路上”的人生信条贯穿始终。在路上,即强调人生重在享受过程,不求结果。为了尽情享受人生的过程,钟跃民这个高干子弟三十多岁便当过顽主(痞子头目)、知青、乞丐、军人、小贩、罪犯、企业管理者、餐厅老板,可谓阅历丰富。换句话讲,钟跃民一直处于“在路上”的人生状态,没有一种职业能够让他干得长久,只要新鲜劲儿一过,立马换个活法,直到全剧终了依然我行我素,毅然抛下深爱他的第三任女友和如日中天的餐厅事业,远赴可可西里与偷猎者角逐。不仅是职业,钟跃民对女人似乎也是如法炮制,如同猴子掰包谷。
和钟跃民相比,我们的人生阅历无疑单薄了许多。我们很多人都是读书毕业找工作,然后窝在单位从一而终,我们的生活目标也是钟跃民所不齿的“老婆孩子热炕头”,即便挪窝也是为了把这个炕头焐得更热。当然,钟只是小说和电视中的一个人物,他的性格和生活带着强烈的时代烙印。尽管如此,我们在潜意识里却不乏对钟跃民的生活状态有着一种莫名的羡慕。记得有次朋友小聚,一个搞摄影的朋友突然很认真的说,他想抛妻别子一个人去浪迹天涯,最后的归宿是西藏,去了一辈子都不回来。对于他这种不负责任的想法,我们无法完全用道德的尺度来评判。作为一个钟跃民般的血性男人,饱食终日无异于扼杀了他们艺术的激情,消磨了他们生活的情趣,不如找点罪受来得痛快。是啊,即便像我这么一个特俗气的男人,茶余饭后也还难免想入非非,比如臆想回到以前战火纷飞的年代,我义无反顾离妻别子,换上戎装去保家卫国,我在枪林弹雨里穿梭,在烈火硝烟中驰骋,在某次惨烈的遭遇战中,眼看身边的战友一个个饮弹捐躯,我血红着眼端枪怒吼着冲入敌阵,将一颗颗复仇的子弹疯狂射进敌人的头颅,像一头嗜血的野兽,以杀光敌人而后快!即使是在和平年代,我也幻想能像父辈一样上山下乡当知青,临行时,面对车站为亲人送行的哭泣的人群,我会学钟跃民一样将头伸出车窗大声说:“哭什么哭啊?好男儿志在四方!广阔天地大有作为!我们的生活才刚刚开始呢!微笑着为我们送行吧!”然而,当我睁开眼睛,我还是我,该在哪里还是哪里。回忆走过的近40个年头,值得骄傲的回忆寥寥无几。因此,观看《血》剧,无法不使我产生一种强烈的共鸣。有人说,人生阅历是一笔宝贵的财富。于我,钞票没有,阅历匮乏,两头不沾边,想来,咱可真是地地道道一穷人,寒碜啊。
和职业相比,虽然钟跃民对女人也是一种“在路上”的态度,但却没有前者那么丰富多彩,全剧只有三个女人进入了他的生活。难怪,像钟跃民这么个狂傲才子,即便是掰包谷,也会选择那些饱满光鲜的。话说回来,但凡钟跃民爱上的女人,既是幸福的,也是不幸的。一般传统的女人都期望一份稳定的爱情,会向自己的心上人托付终身。他的第一个女人周晓白(孙俪扮演)就是例子。当钟跃民离开她到陕北当知青并碰上第二个女人秦岭之后,便注定周晓白痛苦的开始。三个女人中,钟跃民最爱的当属秦岭,实际上他遇到秦岭后便有意在感情上止步,但恰恰秦岭却无意与他相结秦晋,秦岭似乎也是个“在路上”的人,而且是个女人。
在秦岭的性格刻画和人物塑造上,我倒感觉不如另外两个女人那么鲜明可爱,观看她和钟跃民的情感纠葛也有牵强之感,或许自己还达不到那种境界,领略不到“路上”的风景。不过,秦岭的信天游唱得实在漂亮,她与钟跃民因对歌而相识相知到相爱,特别是钟跃民离开陕北去当兵,告别时她站在山头唱《走西口》,那种饱含深情,充满黄土气息的歌声,随着剧情的发展悄然深入你的内心,激荡着你的灵魂,催人泪下。
全剧观毕,我将几首信天游下载放在桌面。那天我打开并叫老婆来听,我说怎么信天游就这么好听呢,老婆回答,想当钟跃民了吧,没赶上时候,是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