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瓮安“不安”到与石首“失守”
古语说:人无信不立。一个人如此,一个政府亦是如此。公信力是执政之本,人民政府,理应代表人民的利益!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抛开人民谈政府,简直是无稽之谈!政府的公信力丧失起来很简单,但要重建起来却是难上加难,现在,在政府公信力遭遇信任危机的情况下,期待国家加大力度加强对于各级政府的权利控制与监督,重塑政府形象,再造政府公信力!
2008年6月28日,贵州瓮安县一女学生溺水身亡,成千上万的“不明真相”的群众,在“少数不法分子”的煽动下,发生了砸毁警车、烧毁县委、县公安局办公大楼的恶性群体性事件,举国震惊。这一事件被称为群体性事件的“标本”。许多专家及相关机构纷纷前去调研,并将调研成果编进教材,作为全国处理此类事件的经典教学案例。今年前半年,中央还组织了全国的县(市)委书记、县(市)长、县公安局长到北京学习研讨,以提高他们处理此类群体性突发事件的能力。然而,培训刚结束不久,就在瓮安事件刚过去快一年之际的2009年6月17日,湖北的石首又“失守”了——一青年男子跳楼自杀,又是数千(有的说是数万)“不明真相”的群众,在“少数不法分子”的煽动下,与维持秩序的警察发生冲突,砸坏烧毁了多辆警车。媒体在报道此类事件时,都不约而同的用这样的词句:少数不法分子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参与。并纷纷指责政府的信息公布不及时、透明。似乎只要及时公布事件的真相,群众就明白了真相,少数几个不法分子就不能兴风作浪了。
如果真是这样,那事情就简单好办了。然而,事实并不象我们想象的那样简单:如果说群众开始“不明真相”,那么政府公布了真相后,他们为什么仍然“不明真相”?石首市政府先后三次通报了相关信息,为什么还不能阻止恶性事件的发生?为什么这么多群众对政府公布的真相,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却偏偏听信少数不法分子的煽动?为什么在革命战争年代,人们愿付出生命也要跟着共产党走,而现在的群众为什么就愿意听信几个不法分子的煽动,跟着起哄呢?
究其根源,我认为,这是我们的一些地方政府,多年来过度透支我们党和政府在群众中建立起来的公信力的必然结果。发生此类事件时,如果政府缺乏公信力,你就是在第一时间给群众真正的真相,群众也不愿意相信那就是真相。也就是说,你即使给群众真相,群众仍然“不明真相”。这就是古人说的“人无信不立,事无信不行”。
那么,我们在几十年的革命和建设中建立起来的公信力,是怎样被挥霍殆尽的呢?
上世纪五十年代搞引蛇出洞的“阴谋”,先是号召“大鸣大放”提意见,说什么“言者无罪”,其结果却是数十万人因言获罪;“大跃进”时,“亩产数万斤稻谷”的“牛皮”新闻,堂而皇之的刊登在我们的党报党刊上。到了“文革”时期,为革命出生入死的功臣们被打翻在地还踏上一只脚;写进党章的接班人却叛逃并摔死在温都尔汗;呼唤真理的张志新被割断喉咙、探求真理的遇罗克被击碎脑袋……从那时起,我们就开始挥霍无数革命先烈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公信力了。
伟大的改革开放,拨乱反正,使我国经济社会有了前所未有的发展,人民生活有了突飞猛进的改善,从而使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公信力也有了空前的提高。然而,我们党和政府中的少数“不法分子”的胡作非为,又在很大程度上损害了党和政府,特别是基层党委政府的公信力。人民代表念给温总理听的顺口溜:“村骗乡,乡骗县,一直骗到国务院”。这虽然有失偏颇,但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一些地方政府的诚信问题。我们时常感叹,社会道德沦丧、诚信丢失。这与我们的一些地方政府和一些领导干部的不诚信行为有直接的关系。因为我们的政府和政府官员,自古以来,不仅是社会道德的倡导者,更是社会道德的践行者、示范者。当高干子弟们倒卖批文大发横财的时候;当河南的张海超为证明职业病而不惜开胸、上海的孙中界为证实自己清白而断指的时候;当有的公安局长原来是黑社会头子、有的纪委书记却是腐败分子的时候;当有的领导公然质问记者:“你是为党说话还是为群众说话”的时候;当我们为了应付检查让学生身披朔料薄膜上山装羊、用油漆“绿化”荒山的时候;当有的领导干部台上唾沫横飞讲廉政,台下汗流夹背搞腐败的时候;当吃蔬菜怕农药、吃猪肉怕瘦肉精、吃鸭蛋怕苏丹红、吃奶粉怕三聚氰胺、吃油条怕洗衣粉、吃鳝鱼怕避孕药、吃饭怕打蜡米、吃海鲜怕福尔马林、吃馒头怕吊白块、吃药怕致命、喝酒怕甲醇、穿衣怕黑心棉、输血怕艾滋病、买书怕盗版、发文章怕剽窃的时候……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就这样被当成奢侈品挥霍了!
于是,党委政府的一些本来非常正常的行为,在一些地方一些人看来竟然都成了不正常。比如,当年胡锦涛总书记四十来岁担任省委书记时,人们更多的是佩服、敬慕。而现在的“80后”担任个县处级、厅局级干部,人们不是佩服他们有能力,而是怀疑他们有后台,动不动就给你“人肉”一回。哈尔滨警察打人事件,一开始人们谴责警察,但当网上传言说被打者有“高干”背景时,竟然转而同情警察,说被打者该死……凡此种种,难以尽说。长此以往,引发的将不仅是令人头痛的群体性事件,它危及的将是我们党的执政基础,是我们党执政的合法性地位!
因此,要处理好此类事件,根本在于增强各级党委政府的诚信度、公信力。然而,要打造诚信政府、增强各级政府的公信力,除了要做到依法行政,言必行、行必果外,更重要的是,要彻底清理我们各级政府还有多少承诺没兑现?有多少弄虚作假的行为未受追究?还有多少干部是靠欺下瞒上步步高升的?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打造诚信政府,政治思想教育是必须的,但不是万能的。仅靠接二连三的学习教育活动来改变这种现状,难以解决根本问题。只有严惩损害党和政府公信力的人和事,让他们付出应该付出的代价,才能重塑威信、找回信任。也只有把我们的各级政府建设成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公开、公平、公正的诚信政府,才得到广大群众的支持和拥戴。也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瓮安长安、石首永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