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托,别让我瞧不起你(续二)
日军侵华战争犯下滔天罪行,拉手示好不可忘却血色国耻!“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他来寻找光明”,我们只有认清侵略的罪恶,历史的本质,而不时一味的躲避、开脱,才不会让悲剧重演,才能拓出一条更为宽阔的路。作者想法虽然偏激,但面对血腥的敌人,这又算得了什么?问好作者,期待更好。
7月7日,是“7.7事变”或“卢沟桥事变”,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的纪念日。
同时也是距离中华民族最近的耻辱日。
抗日战争由此全面爆发。
所以,一看到这个日子,心里就有点不自然。仔细地想想,这不自然,好像是针对日本人来的。
日本人的好坏,本来不是我关心的。虽然民间有中国人是日本人的祖宗说法,历史上有日本派遣遣唐使的说法,学会了我们的文化。但我从来不以为他们就是我的子孙,也不希望我的子孙当中,有那么多充满兽性的后代。即便是作为他们的老师,也感到无法容忍他们所犯下的罪行。虽然历史上有抗倭的壮举、有抗日战争的胜利,我依然觉得做得实在不够。赶尽杀绝,好像是很残忍,但得分清楚是对什么人。至少对侵入过我国的人,绝没有怜悯的必要。
可这通归于历史了,中日已经言归于好。而且时下的说法,是日本人民对中国是友好的,他们在中国所犯下的罪恶,只不过是一小撮军国主义或帝国主义分子的行为,与普通民众没有丝毫的关联。于是,再说日本人不好,就破坏了中日人民的传统友谊(好在现在这种说法已经不重要,所能看到我文字的人毕竟不是什么联谊会的,也不是日本间谍,还不至于获得大罪,因此就敢随便聊聊)。对于这种与国民无关的说法我绝对不敢苟同,如果那些军人是被抓壮丁驱赶来的,我可以理解。可他们不是,是踊跃报名、为了强盗般的生计来掠夺的。掠夺遇到反抗,就予以杀戮,是纯粹的强盗思维和手段。再说与国民无关,谁能相信?
这也好像很无聊,因为日本人也不全是坏人。日本军人也曾经到中国谢过罪,就算是给足了中国人的面子。所以,中国人就应该知足了。但我却不以为然,我情愿也杀他们的人,强奸他们的妇女,掠夺他们的财富,然后再去谢罪。何况,他们还要对我给予的面子大肆欢迎呢。
我毕竟是国人中的另类,看问题又是一向的偏激。在那些一直以为中日友好的人眼里,肯定是不屑一顾。而那些不偏激又奉行中庸之道的人,又在干什么呢?好像要做的事情很多,除了迎接前来谢罪的友好使者,还要抓紧写一点东西,以迎合对方的口味。似乎只有这样做,才可以“还给”对方的面子。些什么呢?最好是写剧本。著名的剧作家陆川先生不是写过了《南京!南京!》,并在全国公演了。好让中国人,现在的和将来的中国人都知道,日本,都是大大的好人!
忘却,是中国人的德行。忘得这么快,是中国文人的德行!